关于拟对洛阳驰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洛阳驰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
公示期为:2025年3月4日至3月10日
电 话:0379-66231614
通讯地址:洛宁县永宁大道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洛宁分局
序号 | 项目名称及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1 | 项目名称:洛阳驰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 | 洛阳市洛宁县赵村镇凡西南村 | 洛阳驰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洛阳驰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租赁洛阳浩浩矿产品有限公司闲置场地,建设年产15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建设主要内容:设置1座搅拌站楼(双线.)及附属设施,将水泥、砂石料等原料混合搅拌成混凝土。项目场地东侧为林地,南侧为洛阳浩浩矿产品有限公司,西侧为马营涧,北侧为空地;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东侧140m处的凡西南村。
| 施工期: 1.施工期废气:主要为原料仓库及生产车间(彩钢房)建设,产生少量扬尘,设置相应的水喷雾设施,减少施工扬尘。 2.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人员为附近村民,不在厂区内住宿,施工期生活污水主要为洗手洗脸废水,用于厂区降尘。 3.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安装、调试工程,本项目设备均在车间内,经车间隔音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外购设备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卖给废品回收站;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较少,由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
营运期: 1.废气:①水泥、粉煤灰、矿粉筒仓产生的粉尘先通过筒仓顶部自带除尘滤芯(TA001~TA006)过滤,经滤芯处理过的含尘气体通过管道进入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7)处理;②搅拌仓排气口产生的粉尘通过管道进入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7),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1)排出;③铲车上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8),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2)排出;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1953-2020)表1 水泥仓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颗粒物有组织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0mg/m3。 2.废水:①搅拌机清洗废水与运输车辆清洗废水经砂石分离机+20m3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于生产搅拌,不外排。②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③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肥田,不外排。 3.噪声:采取合理布置、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以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砂石分离机分离出的砂石、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工序;沉淀池沉泥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实验室废料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危险废物废润滑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合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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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河南正佳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