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河南木美土里生物有机肥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生物有机肥生产线建设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河南木美土里生物有机肥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生物有机肥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
公示期为:2025年2月25日至3月3日
电 话:0379-66231614
通讯地址:洛宁县永宁大道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洛宁分局
序号 | 项目名称及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1 | 项目名称: 河南木美土里生物有机肥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生物有机肥生产线建设项目 | 河南省洛阳市洛宁县洛宁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明珠三路与新宁大道交叉口北 | 河南木美土里生物有机肥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洛阳市洛宁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租赁洛阳龙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空置厂房进行建设,占地面积约18596.52m2。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东经 111 度 42 分 24.541 秒,北纬 34 度 22 分 33.642 秒,拟投资18000万元,建设“河南木美土里生物有机肥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生物有机肥生产线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年产3.5万吨生物有机肥料,其中粉剂有机肥料生产工艺为:原料-粉碎-筛分-计量灌装-检验入库;粒状有机肥生产工艺流程:原料-筛分-挤压成型-磨圆-晾干-一次筛分-二次筛分-计量灌装-检验入库。
| 一、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粉尘、氨气和硫化氢以及餐饮油烟。粉剂生产线废气处理措施:集气罩+高效覆膜袋式除尘器+生物除臭装置(TA001),废气经过处理后通过17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造粒生产线废气:集气装置+旋风收尘+高效覆膜袋式除尘器+生物除臭(TA002),废气经过处理后通过17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阴干废气:一车间顶部设置抽风集气装置,收集废气统一进入生物除臭装置(TA003),废气经过处理后通过17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粒状灌装线废气:集气罩+高效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4),废气经过处理后通过17m高排气筒(DA004)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氨气和硫化氢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标准,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中的肥料制造(除煤制氮肥)企业绩效分级指标中A级企业要求:颗粒物10mg/m3,氨气≤30mg/m3;食堂油烟复合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排放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小型餐饮油烟排放限值1.5mg/m3,去除效率≥90% 二、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食堂废水经过隔油池(2m3)处理后与员工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化粪池(10m3)处理,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洛宁县集聚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洛河,厂区废水出口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洛宁县集聚区第二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指标。 三、噪声防治措施: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取合理布置、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影响分析:除尘器收尘灰、不合格品定期清理全部返回生产工序生产有机肥;废包装材料、外售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利用;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收集之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锯废末定期清运,随生活垃圾一同处置。 | |
环评机构:洛阳市永青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