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春节期间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安全提示

时间:2025-01-15 16:10 来源:

  2025年春节将至,食品生产销售进入旺季,特别是粮食加工品、食用植物油、酒类、包装饮用水、糕点、肉制品、豆制品以及休闲食品等节令食品。为有效从源头防范风险隐患,保障食品安全,近日,洛宁县市场监管局向全县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小作坊)发出以下食品生产安全提示。

  一是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严格按照许可范围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认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

  二是严格原材料采购验收。要依法履行进货查验、记录义务,购进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相关产品来源清楚、渠道合法。定期对食品原辅料进行清理,不得使用非食品原料、过期变质和被污染食品加工食品。

  三是严格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严格按照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24】将于2025年2月8日开始实施)规定,规范食品添加剂保管、领料、配料、称量并做好相关记录,严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四是严格生产加工过程管控。严格按照产品配方、生产工艺流程、作业指导书进行生产,严格执行防止产品污染的控制措施,避免生产过程中的各种污染。

  五是严格执行食品出厂检验。严格按照检验方法标准开展检验,实行每批次食品经检验合格后再出厂,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六是严格规范食品标签管理。对预包装食品标签配料表、生产日期、营养成分等内容进行审核检查,确保标签上标示的配料表与生产过程的配料(或投料)记录一致,确保标注信息真实、准确无误,严禁虚假标注生产日期、营养成分等食品标签行为。

  七是严格规范委托加工行为。委托双方要履行资质查验、签订书面合同、生产过程管理、标签信息管理等责任。食品小作坊不得接受委托生产加工。

  八是严格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对从业人员特别是临时用工人员提前做好个人健康管理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合理安排生产任务,不得超负荷生产。

  九是严格加强厂区管理。春节放假前,抓好厂区、车间、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和物料贮存工作,做好设施设备维护、虫害防治工作,确保节后复工复产安全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