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洛宁县学校食堂分类供餐实施方案的通 知(征求意见稿)
时间:2024-12-27 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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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豫教体卫艺〔2024〕301号)、《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豫教体卫艺〔2024〕302号)、《河南省中小学学生餐营养指南》(豫卫药食〔2024〕4号)及《洛阳市公办学校校园分类供餐实施方案》(洛政办明电〔2024〕18号)和《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洛阳市中小学校园餐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洛政办〔2024〕42号)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洛宁实际,现制定《洛宁县学校食堂分类供餐实施方案》,本方案所指学校为全县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及公办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校园餐包含营养餐。现对该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月6日。
公示期内,如对《洛宁县学校食堂分类供餐实施方案》有异议的,欢迎社会公众监督、举报。以单位名义举报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举报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我们对举报或反映情况的单位、个人给予保密。
联系单位:洛宁县教育体育局
监督电话:0379-66265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