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调解解纠纷 共绘和谐新“枫”景
时间:2024-12-20 09:05
来源:洛宁县司法局
近日,洛宁县诉前纠纷调解委员会驻大原法庭人民调解工作室成功调解一起乡邻因恶犬伤驴引发的纠纷,驻庭调解员联合乡镇工作人员提前介入,成功将纠纷化解于诉前。
张某在田间劳作后将驴拴在村边的树上便回家,途中,突然听见一阵刺耳的驴叫声,返回查看,发现韦某饲养的大狗正在撕咬自家的驴。经兽医检查,驴的下肋骨已被咬断,治疗费用不菲且仍有可能死亡。张某找韦某理论,要求对方承担治疗费用。韦某认为,自己并未教唆,且一直阻拦,自己没有责任,拒不赔偿。双方争执不下,村委民调组织经多次的调解未能成功,于是申请乡政府调解,乡政府启动枫桥工作机制,与驻大原法庭人民调解工作室取得联系,请求派员指导调解这场纠纷。
驻大原法庭人民调解员孙石卿接到任务后,即深入该村现场调解。经多方走访,与双方当事人面对面交流,耐心倾听各方诉求,向双方当事人宣传动物伤害案例,缓和双方对抗情绪,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在调解员见证下,将受伤的驴按当前市场价格卖给韦某,双方握手言和。
近年来,洛宁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扎实开展“诉源治理”,探索形成“三调对接”工作模式,大量矛盾纠纷在诉前得到有效化解,全县万人成诉率连续两年保持全市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