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艾滋病免费自愿咨询检测指南

时间:2024-03-06 11:07 来源:

一、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行政法规】《艾滋病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7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印发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和自愿咨询检测办法的通知》(卫疾控发〔2004107号)

二、服务对象

辖区内有高危行为的常住居民及怀疑发生艾滋病病毒感染风险的个人。

三、服务机构信息,包括名称、地点、服务时间

名称

地点

服务时间

洛宁县人民医院

洛宁县滨河北路与同心路交叉口东200

工作日8:3011:30

工作日14:3017:30

洛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洛宁县滨河北路与同心路交叉口东150

工作日8:3011:30

工作日14:3017:30

四、服务项目和内容

检测前咨询、HIV抗体筛查检测、检测后咨询预防性咨询及转介、支持性咨询等

五、服务流程

求询者先到接待处(室)登记,由接待员介绍服务内容与程序,并解释需要等待多长时间稍作休息,看一些宣传材料,再进入咨询室,由咨询员为求询者提供检测前咨询。求询者在接受咨询后,自愿决定是否接受HIV、梅毒和丙肝检测,如同意,则进行检测。如果当天报告结果,则到接待处(室)休息等候,待检测报告出来后再回到咨询室,由咨询员根据检测结果提供检测后咨询。如果不能当天获得检测结果,则需于规定的日期到咨询室领取检测结果并接受咨询。

六、服务要求

1.解答咨询,提供艾滋病预防相关知识。

2.对自愿检测的人员,讲解《自愿咨询检测知情同意书》。

3.填写检测咨询个案登记表。

4.血样采集。

5.实验室检测。

6.以预留信息为依据查询本人初筛检测结果。

投诉举报电话:0379-66231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