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财政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时间:2024-08-22 17:02 来源:

2024年第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洛宁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513日至2024726日,对洛宁县财政局(以下简称县财政局)2023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50.78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16.05亿元,上级补助收入21.9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8.3亿元,调入资金1.04亿元,债务转贷收入2.81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65亿元;支出总计50.78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35.75亿元,上解上级支出2.65亿元,调出资金1.04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15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6亿元,结转下年支出8.59亿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增值税、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其他收入(款)、耕地占用税(款)、资源税居前五位,共占比55.6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农林水、教育、城乡社区、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居前五位,共占比70.8%。

2023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28.97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3.41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38亿元,上年结余收入5.95亿元,调入资金1.04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8.19亿元;支出总计28.97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22.96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02亿元,债务还本支出0.18亿元,结转下年支出5.81亿元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10440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收入104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0万元;支出总计10440万元,其中调出资金1042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20万元。

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计16.8亿元,其中社会保险基金本级收入10.96亿元,上年结转5.84亿元;支出总计10.68亿元,结转下年支出6.12亿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2023年度,县财政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落实“六稳六保”任务,着力改善民生;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积极实施提质增效、可持续的财政政策,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从审计情况看,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保持平稳态势,县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积极财政政策有效实施。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6.05亿元,同比增长8.68%,其中税收占比57.8%。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75亿元,同比增长9.36%。确保了全县的重点支出落到实处。

——基本民生支出得到保障。在财政收支矛盾十分尖锐的情况下,2023年洛宁县“三保”预算16.6亿元,实际支出17.05亿元,全县切实兜牢“三保”底线,“三保”总体上落实到位。全年民生支出27.0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75.57%。其中教育支出6.99亿元、卫生健康支出1.75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5亿元、农林水支出7.02亿元,有效保障了社会经济的平稳发展。

——财政管理改革持续深化。有序推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上线运行,动态完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约束,将财政监督渗透到预算管理的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强化国有资产管理,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资产配置标准,规范国有资产处置程序;严格落实预决算公开各项要求,各部门按规定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部门预算公开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处罚意见

(一)财政管理方面

1.积极财政政策实施情况

1)促制造业转型政策执行不到位。

①“成长激励”和“人才激励”资金38.3万元未兑付。

《洛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洛阳市财政局 关于兑付高成长性提质倍增试点企业2021年度奖补资金的通知》(洛工信〔2022130号)要求兑付洛宁三环华兰木业有限公司“成长激励”政策资金38万元,兑付“人才激励”政策资金0.3万元,但截至202312月底38.3万元均未支付,2024年未再安排,“成长激励”和“人才激励”政策执行不到位,未达到激励企业发展提质增效的目的。

“小升规”奖励资金45万元未兑付。

《中共洛宁县委办公室 洛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宁办文〔20219号)要求支持企业“小升规”,对首次纳入规模以上统计的民营企业县财政给予3万元奖励(每年1万元,连续三年),县财政局对2021年入规的洛阳千翼食品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每家2万元,对2022年度入规的河南熊耳山生态恢复综合治理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每家1万元共计45万元,但截至202312月底45万元均未支付,2024年未再安排,支持企业“小升规”政策执行不到位,未达到支持民营企业快速健康发展的目的。

2滞留企业创新引导专项资金30万元。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三批省企业创新引导专项资金的通知》(〔202348号)文件要求兑付洛宁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省级创新引导专项资金30万元,该笔资金于202311月下达,截至202312月底30万元未支付,结转下年后该项资金又被冻结。

2.预算编制、批复、调整情况

1)年初预算编制不准确,导致预算执行中本级追加、调剂占比较大。

2023年年初预算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6409万元,以本级追加和调剂方式安排支出124494.9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34%。预算执行中本级追加、调剂占比较大。

2023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123445万元。以本级追加和调剂方式安排支出45591.77万元,占年初预算的37%。预算执行中本级追加、调剂占比较大。

202312月,县财政局根据各部门、各单位等申请,仍办理调剂、追加90家预算单位270个项目支付金额9368.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89.73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5979.16万元(主要是专项债券还本付息5975.68万元)。

2)预算支出编制不细化。

2023年度,仍安排虚拟预算单位“预算专项”年初预算89735万元未细化到单位和具体项目,在预算执行中通过科目调剂、追加等形式进行二次分配,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8289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21446万元。

3)年初预算安排不科学,预算执行率低,结余资金大。

2023年初预算项目支出中有783个项目支付率低于30%,预算金额5980.28万元,实际支出459.67万元,结余资金5520.61万元,占预算金额92.31%。其中,零支付项目532个预算金额3002.27万元。如:优待抚恤县级补助资金183.55万元、教育奖励专项资金100万元、老区建设特需经费30万元等。

4)应编未编政府采购预算622.91万元。

2023年度,5个预算单位当年支出未编政府采购预算,涉及6个预算项目共计622.91万元。具体为:

①洛宁县林业局于2023629日支出151.42万元用于秦岭东段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项目(洛财建〔20220010号 上级当年下达)预算项目。     

②洛宁县马店镇人民政府于202398日支出44.12万元用于马店镇张村村扶持发展村集体经济(宁财〔202288号 上级当年下达)预算项目。

③洛宁县农村公路所于2023116日支出185.12万元用于2022年第二批农村公路建设省级补助资金(豫财建〔20220204号 上级当年下达),于2023927日支出95.73万元、1127日支出36.76万元用于洛宁县上戈镇花树沟、下峪镇麻院桥、底张乡通天沟、下峪镇南沟桥危桥改造工程预算项目。

④洛宁县水利局于2023921日支出48.39万元用于洛宁县2023淤地治理除险加固预算项目(豫财农水〔202281号)。

⑤洛宁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于2023914日支出61.37万元用于支出2022年省级传统村落(乔家大院)保护发展资金(豫财文〔20220071号 上级当年下达)预算项目。

3.财政运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国库库款保障水平系数持续较低。

2023年洛宁县国库库款保障水平系数总体偏低,有9个月低于0.3,处于偏低水平,其中,202312月底库款余额1770.97万元,保障系数仅为0.03,远低于0.1的库款保障警戒线。

2)上级财政下达的转移支付安排不及时,涉及资金9713.91万元。

2023年,县财政局收到上级下达的指标中分解下达超过30天的项目有56个,涉及资金9713.91万元。其中,超过30天至60天的项目31972.06万元;超过60天至100天的有128317.7万元,超过100天以上的项目13424.15万元。如:县财政局2023323日接收到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遥感地面调查网点县监测统计调查”、“支持奶牛业发展”、“耕地地力及土壤墒情监测”(豫财农水〔202311号)文件,下达到预算单位时间为20231013日,历时204天;县财政局2023410日接收到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洛宁县2023年农村饮水维修项目(省级)”(豫财农水〔202316号),下达到预算单位时间为20231026日,历时199天;县财政局2023525日接收到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022年高标准农田市级配套资金”(洛财农〔202324号),下达到预算单位时间为20231013日,历时141天。

3)部分上级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率较低。

截至202311月底,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的项目中,支付进度低于30%的项目109项,预算金额14693.03万元,当年实际支付金额141.13万元。其中,支付进度为0的项目106项,预算金额9429.13万元未执行。如:

202332日下达洛宁县水利局豫财环资〔2022128号“洛宁县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5257万元,截至12月底因项目进展慢导致仅支付139.5万元,支付率仅3%

20231031日下达洛宁县环境保护局豫财环资〔202353号“2023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500万元,截至12月底因项目实施晚导致资金未拨付;

2023911日下达洛宁县水利局豫财建〔2023104号“2023年水安全保障工程专项(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方向等)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480万元,截至12月底因项目施工单位报账慢导致资金未拨付;

20231124日下达洛宁县公路局豫财建〔202382号“2023年干线公路灾害防治资金、危桥改造、安全提升工程”1905万元,截至12月底项目已完工60%但因财政资金紧张暂未支付到位。

4)中央直达资金下达不及时,涉及资金10366.87万元。

2023年,洛宁县财政局收到上级下达的中央直达资金分解下达超过30天的项目有30个,涉及资金10366.87万元。如,县财政2023515日接收到上级下达的中央直达资金“省级水利灾后恢复重建资金”(豫财农水〔202339号)文件,下达至预算单位时间为2023710日,历时56;县财政20221124日接收到中央直达资金统筹安排至“医疗保障经费”(豫财社〔202339号)文件,下达至预算单位时间为2023118日,历时55天。

5)中央直达资金执行率低。

截至202311月底,洛宁县财政局直达资金项目(包含中央参照直达资金)支付进度为30%以下的项目48项,生效金额9612.64万元,已申请支付197.1万元。含支付进度为0的项目44项,生效金额8288.94万元,均未执行。如:  

2023220日下达的洛宁县公路局豫财建〔2023006号文件“2023年普通国道项目”1523万元,截至202312月底项目完工85%但因财政资金困难暂未支付;

202331日下达的洛宁县公路局豫财建〔202313号文件“2023年干线公路建设养护省补助资金”397万元,截至202312月底项目已完工但因财政资金困难暂未支付;

2023113日下达的洛宁县公路局豫财建〔2023116号文件“2023年干线公路建设养护省补助资金”636万元,截至202312月底,已完工项目因财政资金困难暂未支付、其他项目因项目实施晚还未开工导致资金无法支付;

202383日下达的洛宁县教育体育局豫财教〔202396号文件“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补助资金(校舍维修)”235万元,截至202312月底,项目已完工未验收(合同要求竣工验收后付合同价80%)导致暂未支付;

2023224日下达的洛宁县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豫财综〔20233号文件“2023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租赁住房保障)工程补助资金”资金1071万元、豫财综〔202337号文件“2023年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租赁住房保障)”993万元、豫财综〔202324号文件“2023年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租赁住房保障)”386.3万元,共计上级资金2450.3万元,截至2023年底未支付。经延伸调查,截至2023年底,上述资金共计实施项目20个。其中,13个乡镇改造项目已完工具备支付条件但仍未支付,涉及资金445.2万元;由于项目前期准备不足,新建的1个项目已停工导致资金无法支出,涉及资金188万元。

(二)财政收支真实性和完整性情况

1.预算收入方面存在的问题

1)应缴未缴预算收入8768.08万元。

洛宁县非税收入专户反映2023年底应入库未入库非税收入8768.08万元。其中①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26个,年底累计结余收费收入6939.87万元;②罚没收入单位21个,年底累计结余罚没收入1019.16万元;③其他应付款户,年底累计结余418.64万元;④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年底累计结余236.18万元;⑤其他收入户,年底累计结余154.23万元。

截至20244,上述款项已全部缴入国库。

2)未按规定的预算收入科目记账8.7万元。

洛宁县非税收入专户反映:将20231030日洛宁中邦置业有限公司交来的上品二期办大证费用(行政事业性收费)8.7万元计入非税收入-其他收入科目。

审计指出问题后,已按规定的预算收入科目进行调整。

2.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部分预算单位非税收入未纳入财政管理27.96万元。

经核查发现,水利局等5家预算单位将收取的房租等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直接入本单位银行存款账户和财政代管资金待列支事项,未缴财税服务中心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涉及资金27.96万元。

2)待列支事项过大1481.79万元。

洛宁县国库支付中心提供的2023年度单位对账单反映:待列支事项2023年年底余额为1481.79万元。经核实,造成待列支事项结余过大的原因主要是代理银行收入单、退款单送达国库支付中心不及时以及银行内部系统问题使得大量转账、存现、退款未能在备注摘要栏注明资金性质、单位名称等,导致存款挂账。

3.其他财政收支方面存在的问题

1)预备费动用不当。

2023年,县本级年初预算安排的预备费8000万元,实际将部分预备费7743.92万元调剂用于办公经费、设备购置、委托业务费、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如拨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村卫生公司运营保洁服务费960.07万元等。

2)漏记财政转移支付收支328.31万元。

20231227日洛宁县财政局收到《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拨付粮食风险基金的通知》(洛财贸[2023]22号)文件,本次拨付328.31万元用于消化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余额,此款项通过市农发行开设的粮食风险基金专户拨付给县农发行开设的粮食风险基金专户,但洛宁县财政局于20231228日收到该笔款项,并于1229日支付给洛宁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中心,此款项收支并未在粮食风险基金账面上予以反映,导致账务反映不完整。

审计期间,该笔凭证已于2024年进行补记。

3)政府采购项目合同未及时备案。

抽查县财政局提供的2023年政府采购基础数据和合同备案审批数据发现,洛宁县公路局有3个项目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未及时向政府采购部门备案审批,金额共573.87万元。如:S315郑卢线洛宁境小石桥桥梁改造工程合同签订日期为2023118日,向政府采购部门备案时间为2023517日。

(三)预算绩效管理推进情况及财政专项资金收支绩效情况

1.未按要求编报绩效目标

经抽查2023年度本级部门预算项目,发现18个项目绩效目标未设置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涉及金额4425.78万元。如:2023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驻村干部生活补贴项目资金500万元,各项指标内容为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资金230万元,各项指标内容为空。

2.未按要求开展绩效监控结果抽查工作

经核查发现,县财政局绩效监控抽查工作程序简单,对抽查的8个重点项目绩效监控结果,仅以抽查项目资金支付数据为支撑,无现场调查、项目主管部门和施工单位工作汇报等环节,涉及金额共2427.95万元。2023年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建设和各个运转项目建设资金项目,主管部门为洛宁县公安局,报告内容仅体现资金支付情况,无实地查看、工作汇报等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3.预算绩效自评结果不准确,涉及资金1086.09万元

抽查发现部分预算单位绩效自评报告存在与实际情况不一致、计算错误等现象,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流于形式。如:

①洛宁县底张乡人民政府57个预算项目中有31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为0,但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中产出、效益、满意度指标得分仍为满分,项目自评为优,未评定为绩效目标偏差较大项目,涉及资金1014.96万元。

②洛宁县涧口乡人民政府47个预算项目中有9个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自评得分计算错误,实际得分为73.5分,属于偏差较大项目,未在报告中体现,涉及资金71.13万元。

(四)以往审计问题整改方面

2022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资金收支情况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共查出问题18个,涉及资金183175.24万元。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17个,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11.29万元,促进资金拨付到位100万元。其中部分上级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率较低问题,财政局已积极协调项目单位对当前进展滞后的项目,制定有效措施,督促预算单位根据预算安排和项目实施进度等情况,认真编制分月用款计划,正在持续整改中。

四、审计处理意见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洛宁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