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审计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2024年第3号
根据中共洛阳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全省审计机关常态化自我审计监督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及年度计划工作安排,洛宁县审计局内审指导监督股自2024年5月31日起,对洛宁县审计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洛宁县审计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为正科级。主要负责对国家、省、市、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全县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单位构成:洛宁县审计局核定行政编制13人,事业编制7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3人,股级干部8人,现有行政在编人员12人,工人2人,事业在编7人。退休21人。内设8个股室,即局办公室、法规室、财政金融审计股、行政事业审计股、企业审计股、投资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股、秘书股(于2023年11月8日新增)。下属1个事业单位即审计服务中心(于2023年5月18日由原县经济责任审计中心重塑性改革为审计服务中心),规格为股级。
(三)预算收支:2023年,洛宁县财政局宁财〔2023〕27号文批复洛宁县审计局2023年初收入预算391.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1.2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20万元。2023年支出预算391.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3.1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44.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5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3.71万元),项目支出48.08万元(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万元、审计业务8万元、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20万元)。
2023年本级追加生效指标52.14万元,已批复申请支付51.74万元,执行率为99.23%。2023年上级追加指标为41.08万元,已批复申请支付8.08万元,执行率为19.67%。2023年科目调剂151.55万元,已批复申请支付128.21万元,执行率为84.59%。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洛宁县审计局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佐证材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单位2023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财务报表基本反映了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与2022年度相比,机关行政运营成本减低,严格落实了中共洛宁县委办公室、洛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勤俭节约坚持过紧日子的通知》要求,但审计也发现部分重大政策落实不够到位、重点工作任务未按时间节点完工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加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管理方面
预算执行不到位13万元。
2023年,上级追加审计专项资金13万元,年底13万元未支付。
(二)财务管理方面
项目未经验收直接支付,涉及资金4.66万元。
2023年5月15#凭证,付机关办公楼亮化工程项目款4.66万元,未经验收,直接全额支付,存在内控机制管理漏洞问题。
(三)预算绩效方面
1.审计计划执行不够严,2个审计项目未按节点完成。
2023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中,关于2022年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上戈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2个项目计划均要求于7月底完成,实际情况分别于8月20日、8月30日出具审计报告,未按时间节点完成,工作进度相对缓慢。
2.审计结果公告内容不完整、未按程序审批流转,公告制度执行不规范。
2023年在县政府网站公告的13个项目,审计结果公告内容不完整,缺少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部分;且未通过OA审计办公系统进行审批流程运转,而直接报经本级政府同意在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告。
3.研究性审计落实不够到位,未能在实践中充分体现。
2023年度县定的19个审计项目,大部分未能实现审前的审计方案科学性研究、审中的审计方式方法创新和问题查深查透研究、审后的高质量审计报告研究,研究型审计理念未能够在审计实践中充分体现。
(四)重大政策和重点工作任务贯彻落实情况方面
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贯通协作不够有力。
2023年县审计局未充分与纪检监察、巡察等部门协调对接,审计问题线索仅移交一起,开展审计工作要求不高,发现问题能力有待提升。
四、审计处理意见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洛宁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