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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洛宁”建设实施意见》政策解读材料

时间:2024-11-27 15:52 来源:

  一、材料起草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数字中国的战略决策,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数字经济的工作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洛阳市数字化转型、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工作部署,积极推进我县数字化建设,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起草及修订过程

  2021年12月,时任副县长何渝矩组织原商科工局、大数据服务中心,以及基础电信企业洛宁县分公司成立“数字洛宁”专项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对我县数字化发展现状、发展需求等进行了深入调研和认真梳理,与部分乡镇、基础电信企业洛阳市分公司负责同志进行了专门沟通。在此基础上,2022年1月,工作组研究起草了《“数字洛宁”推进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书面征求了8个局委(原商科工局、大数据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局、政务服务中心、教体局、文广旅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6个乡镇(城关镇、马店镇、长水镇、罗岭乡、兴华镇、底张乡)和基础电信企业洛宁县分公司的意见,并根据各单位反馈意见对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2022年2月,工作组将修改完善后的方案再次征求了上述8个局委、中国铁塔洛宁县分公司和县财政局的意见,并进一步修改完善,正式形成了《“数字洛宁”建设实施意见(送审稿)》。2022年3月,《“数字洛宁”建设实施意见》(宁政〔2022〕6号)正式印发,经过一年的实施,原定工作目标基本完成。2024年6月机构改革后,原商科工局相关职能由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承担,工作组根据职能调整和我县数字化发展情况,对原版《“数字洛宁”建设实施意见》进行修订,在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后,形成了新版《“数字洛宁”建设实施意见》。

  三、主要内容和修订情况

  新版《“数字洛宁”建设实施意见》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

  一是明确指导思想。对“数字洛宁”建设提供总体遵循。

  二是更新工作目标。根据我县实际,将原定截至2023年完成的工作目标修改为:“到2025年,全县数字化发展取得重大突破和显著进展,力争建成全省数字化发展的先行区和示范区。”同时,从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字化应用两个维度,分别更新了量化目标和具体目标。

  三是提出工作任务。结合我县数字化基础和重点需求,提出了四方面12项具体任务,包括:数字基础设施建设(5G、下一代互联网、宽带网络)、数字治理能力提升(智慧县城、数字乡村、数字政府)、社会服务数字化(智慧教育、智慧文旅、智慧社区)、重点行业数字化赋能(智慧农业、农村电商、工业智能化改造)。

  四是明确保障措施。包括组织推进、资金资源支持、网络数据安全、交流学习培训四个方面的措施。为保障“数字洛宁”工作顺利推进,参照市有关领导小组设置情况,意见提出成立“数字洛宁”推进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副县长和主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各乡镇政府和基础电信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并在工信和商务局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该文件主要特点

  立足“洛阳南部生态发展区”定位,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持适度超前、加快发展,坚持建设为要、以用为主,从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字化应用两个维度,分别明确了量化目标和具体目标。

  五、解读机构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在洛宁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附:洛宁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数字洛宁”建设实施意见》的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