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罗岭乡残疾人两项补贴办事指南
时间:2024-10-23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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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事项
残疾人两项补贴
二、办理条件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
(1)具有洛宁县户籍;
(2)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
(1)具有洛宁县户籍;
(2)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
三、申请材料
1.申请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申请人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还需提供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材料;
四、办理流程
1.受理地点及代办事宜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残疾人两项补贴服务窗口申请。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代理人可代为办理申请事宜。
2.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注意事项:
(1)要如实填写河南省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表,一式一份,并在申请表中承诺所填信息真实有效;
(2)需提交身份证或户口簿、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其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有效证明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3)由代理人代为办理的,须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
五、办理时间、地点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办理地点:罗岭乡公共服务办公室
六、联系及举报方式
0379-66101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