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罗岭乡临时救助办事指南

时间:2024-10-23 09:54 来源:

  办理事项:临时救助

  办理条件:

  一、急难型救助对象

  1.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或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或个人。

  2.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需立即采取救助措施防止造成人员死亡、伤残等严重后果的家庭或个人。

  二、支出型救助对象

  因客观原因造成家庭收入突然大幅下降,或因教育、医疗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大幅增加暂时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一定时期内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原则上其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应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有关规定。

  申请材料:1.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3.居民户口簿。4.因病申请临时救助需提供的材料。5.因灾申请临时救助需提供的材料。6.因意外事故申请临时救助需提供的材料。

  办理流程:申请人提供申报材料→村委会初审→乡民政所申批或审核后报县民政局审批→乡或县民政局发放救助金。

  办理时间:每月办理

  办理地点:罗岭乡人民政府公共服务办公室

  联系方式:0379-66101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