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和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的通知》政策解读
时间:2024-10-18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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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说明及依据
根据司法部、国家发改委及上级有关文件要求,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洛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市政府令126号)有关规定,县政府组织对2023年12月底前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二、主要内容
《通知》公布了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需要修订以及宣布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
三、清理结果
根据清理工作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修订,决定废止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和3件政策文件。
四、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洛宁县司法局
联系电话:0379—65220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