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洛宁县医药公司支部委员会关于落实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社会通报
根据洛宁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8月3日至9月16日,洛宁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医药公司党支部进行了巡察。11月2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医药公司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党支部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洛宁县医药公司党支部组织整改落实情况。医药公司党支部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列入党支部建设的重要议事日程上来,认真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听取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公司党支部班子全体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对号入座,主动认领,牵头研究措施、督促落实、带头整改,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如期完成整改任务。对整改不力的问题,坚决“回炉”补课,直到整改到位为止。对敷衍了事的,坚决按程序追究问责,真正做到一抓到底、抓出实效。
1、统一思想认识。为进一步做好县委第四巡察组对我公司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巡察意见反馈后,我们立即召开公司党支部会议,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对整改落实工作的认识,深入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围绕反馈意见,逐条对照,逐项梳理,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整改台账、建立整改消号清单,明确具体整改任务和每项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为整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加强组织领导。公司党支部对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全面接受、全面整改、立行立改。成立了由党支部书记、经理程江涛同志任组长,副书记苗林甫同志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医药公司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支部副书记苗林甫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整改工作由公司党支部班子成员牵头,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并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交办事项办理进度进行跟踪督查,问责问效,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3、召开专题生活会。12月1日,公司领导班子组织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认领巡察反馈的问题,提高整改认识,端正整改态度,剖析问题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县纪委、组织部安排人员参加了会议并作了发言,对我公司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4、明确目标责任。公司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问题导向、压实责任,坚持综合施策、精准发力,坚持整体联动、合力攻坚,坚持对账销号、立行立改。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取全胜不收兵。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保证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5、认真督导检查。为及时掌握整改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研究解决,公司党支部强化督导、推进落实,根据整改措施和计划安排,并根据问题属性,分门别类对整改任务、责任、时限做出严格规定,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和着力重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从严从实消除问题积弊。
6、强化成果运用。公司党支部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深刻反思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认真梳理分类,剖析根源,找准症结,积极落实整改。修订完善工作制度,加强纪检监督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等工作机制,严明党规党纪,着力建章立制,切实堵塞漏洞,从源头上巩固巡察成果,
(二)医药公司党支部书记组织整改落实情况。书记程江涛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代表医药公司郑重表态,对县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坚决拥护、照单全收、原原本本、不折不扣、一项不漏地认真抓抓好整改。
1、统一思想认识,诚恳认领问题。对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我公司党支部态度鲜明,思想统一,诚恳接受,照单全收,迅速对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要求高效率、高质量推进整改工作,把整改工作当作当前一项政治任务来对待,以不见成效决不罢休的精神,推进问题整改。
2、制订整改方案,压实整改责任。我公司党支部紧紧围绕县委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研究制订了《中共洛宁县医药公司支部委员会关于落实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洛宁县医药公司落实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台账》。针对反馈问题,逐条研究,坚持以上率下,明确了具体问题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责任领导和整改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全面压实整改工作责任。
3、落实整改措施,推进问题整改。我公司党支部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时间表”,推进各项问题整改落实。对县委巡察反馈的问题实行台账式和销号管理,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将巡察整改工作与党史学习教育、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结合,深化党员干部对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认识,提高党员干部推进反馈问题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4、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实效。坚持对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开展日常督查和集中督查。同时将整改工作监督检查与党风廉政建设“明察暗访”工作、党建“每月一查”工作相结合。通过不定期检查、专项督查、专题会议督查等多种方式,对各责任人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动态监督管理,积极营造良好的整改氛围,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截止1月26日,巡察反馈的1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4个,未完成整改1个.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理论学习流于形式。一是未制定学习计划并认真组织学习。2022年以来没有制定学习计划,缺少相应的心得体会和学习记录。2023年以来,未在党支部会议、党员大会上组织理论学习,没有形成常态化学习机制。二是组织学习次数较少。公司仅在2021年3月、2022年4月理论中心组会议和2022年8月行政工作会议上,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进行了集中学习。三是理论学习不够深入。主要表现为部分学习记录内容空洞,部分职工学习笔记有代写现象。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巡察工作。11月3日、11月6日,公司两次召开领导班子会议,成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专题研究巡察反馈意见整改问题,学习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县医药公司情况反馈意见,对反馈意见整改进行逐条研究整改措施,并进行明确分工,责任到人,限时整改。二是制定了学习计划。研究制定了2024年度党员学习培训计划、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9、10、11、12、元月月学习计划,使学习有一定的计划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三是规范了党员集体学习。将党员学习与职工学习区分开来、党员学习记录要与职工大会记录区分记录,把党员集中学习列入党支部的一项重要议事日程上来,每月组织党员学习一次以上,从严规范学习记录。四是11月3日领导班子召开专题会议组识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切实用革命理论来指导制定具体发展策略、引领医药公司经济发展。五是规范学习记录。公司发给每个党员2个学习笔记本,自我学习和集中学习分开记录。目前学习笔记都是本人述写,没有代写现象。
(二)意识形态工作浮于表面。一是“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2021年至今召开的支部会议、党员大会、理论中心组会议中,累计13次未坚持“第一议题”制度,4个党小组均存在“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现象。二是“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参学工作落实有差距。县医药公司党支部近三个月以来职工参与度活跃度普遍不足40%,日平均分不足15分,学习意识淡薄,学习效果较差。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11月3日领导班子召开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党内法规制度。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支部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部署。建立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机制,守牢意识形态领域阵地。二是11月3日、12月2日领导班子2次召开会议,进一步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管好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风廉政考核和述职评议。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公司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三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干部目标责任制管理中去,对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干部一律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对5名骨干签定了目标责任书。四是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提升对“第一议题”落实的思想认识,全面改正只在领导参加的会议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其他会议领导没有参加就没有执行“第一议题”制度的问题。目前支委会、支部大会、党小组会、中心组会、领导班子会议全部执行了“第一议题”制度。五是11月3日召开专题会议对“学习强国”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出具体整改措施,安排张向丽同志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并采取天截屏、周通报、月讲评的形式督促党员积极参加学习,目前“学习强国”平台参加度达到95%以上,日人平均分数达到30以上。
(三)保密工作存在疏漏。未做到严格防范互联网工作邮箱泄密风险隐患。一是对于互联网邮箱保密管理意识不高。未按要求安排专人定期清理邮箱记录,未定期修改邮箱登录认证口令。二是缺少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相关规定以及审查记录。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高度重视互联网邮箱保密管理工作。11月3日,公司召开领导班子会议,组织学习上级有关互联网邮箱保密管理知识和规定,增强互联网邮箱保密管理认识,决定今后领导班子定期召开保密工作分析会议,推动工作深入开展。二是调整保密工作会议领导小组。为了更好地做好保密工作,对公司原有的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安排专人负责互联网邮箱保密工作管理。三是认真做好互联网邮箱保密工作。制定了洛宁县医药公司公开保密审查规定,洛宁县医药公司电子邮箱管理制度,建立了洛宁县医药公司电子邮箱管理台账,洛宁县医药公司公开保密审查记录表,及时做好邮箱清理工作。
(四)公司内部监管机制不健全。公司内部未建立有效的常态化监管机制,未制定日常监管制度,无监管台账。医药公司对下属的业务经营部和正大药房实行承包经营模式,由承包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业务经营和安全生产等方面主要依赖于行业部门监管,内部监管存在漏洞和风险。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常态化监管制度。2023年11月10日,公司对下属部门日常监督管理进行了研究分工,把下属部门业务经营、行政管理、安全生产、质量管理、职工培训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到具体责任人,明确责任,提出监管要求。二是建立日常监督管理问题整改台账。2023年11月10日,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单位实际,通过调查研究,认真查摆,建立了洛宁县医药公司业务经营管理台账、安全生产管理台账、药品质量管理监督台账、职工培训管理台账。通过建立监督管理台账,查摆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整改要求和期限,推动全面整改。三是加强对业务经营部和正大药房的监督管理。2023年12月1日,公司行文对两个部门的监督管理进行分工,公司经理负责业务经营部具体监管工作,副书记负责正大药房具体监督管理。每月下基层调查研究1-2次,定期召开业务经营管理分析会议,指导部门工作,帮助解决部门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
(五)财务监督管理失责,审核把关不严。一是未严格执行本单位用车管理办法。用加油票据抵顶租车费用,且存在超额报销情况。2021年共报销车费4笔,其中超额报销200元。2022年共报销员工车费4笔,超额报销100元。二是现金管理不到位。大额取现缺少领导签批和用途说明、所收网点管理费现金未及时存入银行,违反公司财务制度和财务纪律。巡察发现,2020年共取现9笔,累计187000元;2021年共取现5笔,累计210800元;2022年共取现5笔,累计238390.47元;2023年1至7月共取现3笔,累计101345.73元。均未经主管领导签批,未附用途说明;公司出纳收取各网点管理费后私自留存大额现金,2020年共涉及5笔收库存现金,累计110025元,均未按要求存入银行。三是支出凭证不齐全。部分支出无领导签批、未附购物明细及营业执照等材料;支出仅附收据,无正规发票;工程项目财务结算报账手续不齐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财务管理人员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2023年11月9日,公司聘请专业人员到公司对财务人员进行培训,通过培训,提高财务管理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严格落实财务管理规定。二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根据上级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财务科制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2024年元月2日由公司领导班子讨论,形成完整的财务管理制度,并行文件下发各部门。三是严格外出报销标准制度。出差前拟填写出差审批表,出差回来后填写出差单,县内出差按洛宁县财政局文件宁财[2019]98号执行,县外出差按洛宁县财政局文件宁财[2018]118号执行,并提供相关发票证明。出差人员在返回3日内到财务科结算手续,原则上不能跨月结,严禁用加油票据抵顶租车费用。2023年12月27日,对2021年、2022年员工8笔超额报销车费300元,公司进行收回。四是出纳要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从2024年元月份起,使用公司二维码进行收款,所有收取网点管理费,出纳统一通过银行转账形式收入公司账内,不现金收入,现金支出,不留存现金,目前已落实到位。五是从2023年12月1日起,所有报销凭证都应注明事由,经经手人、办公室主任、公司经理、财务科长、出纳签字才能入账,所有外部取得的报销凭证必须是税务部门或财政部门统一规定使用的正式单据,一切非正式单据不能作为报销凭证。
(六)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一是购置设备未及时计入固定资产。账面数与实物数长期未核对,固定资产底数不清、账实不符,存在较大的国有资产流失风险。2020年购买办公桌、文件柜、办公家具、电脑、复印机,2021年购买电脑,2022 年购买打印机,2023年购买办公桌、椅子,累计花费20970元,均未计入固定资产清单。二是房屋资产管理不规范。公司9号楼东边两间门面房和5号楼南段两间仓库,每年向租户收取4000元使用费,未经公司会议研究,未签订租房合同。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专项制度。根据上级规定,结合公司实际,于2024年元月2日,召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制定出洛宁县医药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使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二是规范固定资产管理。2023年12月对公司固定资产进行了核实,购置的设备及时记入固定资产账面,并建立了固定资产明细,使账物相符、底数清楚。三是加强房屋资产管理。公司所有的房屋资产对外出租时,要求接市场价格对外公开出租,签订房屋出租协议。2023年11月10日,对9号楼东边东两间门面房和5号楼南端两间仓库完成房屋租房合同补签,对2024年房租进行了重新签定。
(七)电费收缴账目混乱,收支不符。一是公司与住户电表公私混用,公司电费支出依据不足。2019年12月至2020年2月电费5692.5元,后附发票为2020年3月电费3490.91元,票据管理混乱;2020年3月至4月电费1906.2元,无正规发票,仅有电工收据和电费清算单;2022年6至7月电费2469.3元,2022年8至9月电费5385.9元,后附7月电费发票7239.61元,仅有电费清算单。二是居民用电量与公司用电量依靠人工抄表数据核算分摊,且所收多余电费由电工保管,不符合财务管理规定。县供电公司居民用电电价在0.56-0.62元/度浮动,电工实际收取0.6元/度,公司用电0.75元/度,电工实际收取0.9元/度,多收取的电费电工未及时交于公司财务。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一表多户整改为一表一户。公司院内水电过去是一块总表管理院内50多户分表,收缴麻烦容易出错。公司于2023年10月底前对公司院内水电进行了改造,经过整改,医药公司水电都改为一表一户,分别由电业局和自来水公司直接对户收费,公司不再管理院内住户的水电费用。二是对电工收费进行清算。2023年11月13日,公司对电工2012年至2023年水电费收缴情况进行清算,电工多收的电费上交公司财务。三是规范电费收缴。从2023年12月份以后,公司水电整改后,只有公司机关水电费由公司管理,水电费由公司财务科出纳负责向电业局和自来水公司缴纳,水电费开支按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入账。
(八)“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一是会议记录不规范。主要体现在时间顺序混乱,不能体现其真实性。2021年4月支部党员大会会议记录在2020年5月之前,且会议时间有涂改现象。2023年第四党小组记录在2022年之前,且只有两篇。二是未按规定适时召开党员大会。2021年第一季度和2022年第四季度未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三是党员大会与干部职工会议混淆记录。例如2021年6月29日党员及机关职工会议、2021年12月30日职工代表座谈会均记录在党员大会记录本上。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三会一课”制度。12月21日组织召开党务工作人员及党小组长会议,学习党章和“三会一课”制度,提高党务工作人员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认真抓好“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二是规范会议记录。为了更好规范会议记录,从2024年元月开始规范支委会、支部大会、小组会、党课教育、领导班子、行政会议、重大事项等七种会议记录本。从2023年12月起,要把党员大会与干部职工会议分开,党员会议与机关职工会议分开,各自的会议记在各自的记录本内,不做混淆记录、时间交叉记录,记录字迹公正、内容真实无误。三是进行检查落实。从2023年12月开始,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对“三会一课”记录检查指导,每季度对各种会议记录进行检查1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四是建立“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台账。为了更好地规范各种会议的记录工作,公司于2023年12月2日设定“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整改台账,台账内容分别设立存在问题、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人、整改时限、完成情况。通过设立“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台账,加强党务工作者的政治责任心,认真履行责任,做好工作。
(九)民主生活会开展流于形式。县医药公司支部民主生活会开展不扎实、走过场,剖析问题空洞、未见人见事、整改措施不具体,辣味不够,不能达到红脸出汗效果。2020年至今,部分民主生活会未建立班子问题整改台账,缺少其他参会人员个人剖析材料和批评意见清单;支部书记2021年“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2022年“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中存在问题原因、整改措施部分完全雷同。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2023年11月6日,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对如何做好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专题研究,使班子成员切实认识到民主生活会议,是加强党支部建设的重要措施,是增强领导干部责任心的有效方法,更是加强党支部领导班子团结的有力保障。二是认真做好民主生活会的会议准备工作。在2023年12月1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之前,认真组织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同时做好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写好班子的剖析材料、班子的整改台账、领导干部个人剖析材料和批评意见清单。各种材料准备结合实际、实事求是,不照抄、不重复。三是认真召开好民主生活会。在2023年12月1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中,充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体现出“红红脸、出出汗”的精神。个人检讨有事例,别人批评要见事见人,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走过场。
(十)党费收缴不规范。一是县医药公司党费缴纳基数核定不准确,未严格按照《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要求进行基数核定。2021年至今,全体党员的党费基数最终核定结果与工资实发数额不相符,且部分工资在3000至5000的党员未按照1%的比例进行党费基数核算。二是党费未足额收缴,普遍存在抹零现象。2021年至今,全体党员的党费收缴数额均为整数,其实际上缴金额低于应缴金额。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上级精神。2023年12月21日,组织召开党务工作者和党小组长会议,认真学习上级下发的《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提高对党费收缴的认识、遵守党费收缴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党费收缴工作。二是建立党费收缴使用管理问题整改台账。2023年9月30日结合巡察反馈意见和上级有关党费收缴通知要求,开展自查,向上级报告党费收缴整改情况,建立党费收缴问题整改台账,明确存在问题、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人,完成时限,推动党费收缴制度全面落实。三是核定党员党费收缴基数。2023年12月10日,查清退休人员的工资表和公司上班人员发放工资实际数额,按照上级党费缴纳核算比例,进行准确无误的核算,精准到角,并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四是认真做好收缴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党费收缴工作,坚持当月收缴党费,当月上缴党费。12月20日,对2023年党费全部收齐,并做好党费收据管理、台账清楚、票据规范、资料齐全,真正把党费收缴问题整改落实好。
(十一)“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巡察发现,县医药公司在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相关制度。2020年10月12日,医药公司与邱江峰签订的关于业务经营部承包经营责任协议书事项,会议研究记录过于简单,未充分征求意见,且无参会人员签字。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2023年12月10日,完善了“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行文下发各部门,增强领导干部对“三重一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明确、细化、量化集体决策的事项范围,规范决策方式和决策程序。二是做好重大问题决策前准备工作。2023年11月6日,领导班子召开“三重一大”民主决策会议,重点强调,召开党支部决定重大议题时,会前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班子成员加强交流沟通,坚持不调查研究不开会、酝酿讨论不充分不开会,提高决策的科学性。三是严格实行未位表态制。在2023年11月6日,领导班子会议上,对未位表态制作了专门研究,在决定重大事项时,要认真组织好会议充分显示民主,与会人员逐一发言,主要领导未位表态发言最后行成决议。四是做好重大问题会议记录。从2023年11月份开始,对党支部研究重大问题的会议,要全过程进行详细记录,会议结束后,由参会人员签字确认。五是完善会议记录。对2020年10月12日,医药公司与邱江峰签订的关于业务经营部承包经营责任协议书事项会议记录没有参与人员签字问题,于2023年11月12日进行到会人员补签,以后坚持签字制度。
(十二)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合规。巡察发现,县医药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仅通过公司班子会议研究决定,未严格按照《洛宁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且未向县委组织部门报批和备案。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高度重视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2023年11月6日,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对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医药公司党支部把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列入公司的重要议事日程上,克服那种我们是企业中层干部可随便任用的不正确想法,自觉遵守上级有关选拔干部的各项规定。二是认真学习《洛宁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法》。在2023年11月6日召开领导班子会议上,组织领导班子学习《洛宁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提高对干部选拔的认识,明确对干部选拔使用的基本要求和工作程序,为以后干部选拔奠定基础。三是认真做好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工作。在干部培养上重点培养年轻有为的干部苗子,在干部的选拔任用上严格按干部选拔程序办理,及时向县委组织部门报批和备案,并制定洛宁县医药公司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十三)关于婚丧喜庆事宜报备不规范的问题。县医药公司于2021年4月采取了设立主管科室、确定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书、加强婚丧喜庆报备教育、配备完整的报备材料等5项整改措施,但此次巡察发现其婚丧嫁娶报备工作执行仍不到位,未见上次巡察整改后签订的目标责任书等相关材料,无台账和报备记录。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工作。2023年11月6日,召开相关人员会议,对纪检监察整改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把纪检监察工作作为公司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每季度召开一次纪检监察工作会议,把婚丧喜庆事宜纳入会议的主要内容,真正发挥纪检监察在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工作中的作用。二是明确责任。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领会各项纪检监察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签定目标责任书,认真履行职责。三是严格做好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工作。将抓好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工作作为公司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从严从实规范报备程序。四是加强与派驻纪检组联系。与派驻纪检组多联系,多请示汇报工作,积极接受纪检组监督指导,为公司健康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十四)关于机关工作纪律有待加强的问题。县医药公司采取了机关作风纪律整顿、完善公司机关作风管理规定、严格行政管理规定三项整改措施。但此次巡察发现,公司依然存在人员管理松懈,执行机关考勤制度落实不严格问题。一是普遍存在迟到现象。8月1日至8月17日应出勤11人,出勤天数13天,应签到次数286次,实出勤11人,出勤天数13天,迟到次数达122次。二是请假制度执行不严格。部分请假人员未按规定程序履行请假手续。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机关作风纪律建设。2023年11月6日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对机关作风纪律问题整改进行专题研究,拿出了具体整改措施。二是完善医药公司行政管理办法。2023年12月2日,公司在原有的行政管理办法的基础上进行完善,制定出可操作性强的公司行政管理办法,并行文下发各科室。三是进行机关作风纪律整顿。2023年11月7日,结合公司实际,进行机关作风纪律整顿活动,通过整顿来增强干部职工遵纪守法观念,自觉遵守公司规定。四是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公司实行一天四签到,不按规定时间签到视为迟到或早退,迟到早退的严格执行公司规定。五是自觉遵守请销假制度。凡有事必须请假,请假都要写请假条,没有请假条的视为旷工,旷工按照规定执行。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公司发展隐患突出。县医药公司下属企业正大药房总店对新形势下医药行业竞争激烈局面适应不足,效益逐渐下滑,承包人随时可能放弃承包,一旦放弃承包,公司收入不足和职工下岗及社保断交风险将更加突出。公司的业务经营部目前也由个人承包经营,存在所租药品仓库到期,无药品仓库可用的风险。公司不能及时转变发展思维,探寻适合本公司发展的创新路径,不能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潜在隐患。
整改结果:未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绝对领导。11月3日、元月2日召开领导班子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国有企业党建论述,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党组织建设水平,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企业高质量发展。二是学习外地经验。积极探索新时代国有企业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模式,2023年11月27日,公司聘请河南张仲景药业有限公司高管对我公司管理人员进行了2天培训,学习人家经营管理模式,提升公司整体经营管理水平。三是12月31日制定了2024年职工培训计划。通过业务培训提高职工的业务素质,确保其真正掌握业务营销的基本技能,树立为顾客服务思想,适应行业竞争环境。四是积极筹建仓库。业务经营部原计划向洛阳市瑞轩仓库物流有限公司注入800万元资金,该公司可提供3000余平方米物流仓库,预计2024年5月建成。现改为瑞轩仓库有限公司在洛宁县城郊乡余庄村经六路10路西,投资一千余万元,工期七个月,2024年10月底完工,建筑面积7000余㎡。
该项问题将持续整改。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县委和县委第四巡察组的要求,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更加坚定整改决心和勇气,采取坚强有力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导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不断将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为加快推动公司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一)坚持理论学习,增强规矩意识。严格执行党支部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健全完善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依法办理、按章办事,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各项法律规章制度,特别是针对“三重一大”和公司财务管理等相关事项,研究制定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做到坚持原则、恪守底线。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准则,厉行勤俭节约,保持艰苦奋斗,增强自我约束力和控制力。
(二)坚持抓好党建,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强化党组党建主业意识,把握管党治党要求,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主动担责、认真履责、扎实尽责。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把党建工作与分管业务工作摆到同等重要位置,切实落实党建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促进我公司干部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
(三)坚持持续整改,完善长效机制。要在整改问题的同时,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从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创新管理方式、夯实基础工作等方面,逐步建立起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要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察反馈意见的进一步整改落实。
(四)坚持求真务实,推动公司工作。要把问题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公司工作的重要契机,注重整改成果运用。坚持以党建工作统领经济工作,在整改落实的基础上,以更加崭新的风貌和昂扬的斗志,求真务实、勇于担当、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断开创医药公司工作新局面,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特此通报
中共洛宁县医药公司支部委员会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