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洛宁县洛河小流域及水库综合治理项目 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洛宁县洛河小流域及水库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
公示期为:2024年9月11日至9月18日
电 话:0379-66231614
通讯地址:洛宁县永宁大道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洛宁分局
序号 | 项目名称及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1 | 项目名称:洛宁县洛河小流域及水库综合治理项目 | 河南省洛阳市洛宁县河底镇、小界乡、长水镇、罗岭乡、上戈镇、景阳镇、陈吴乡、涧口乡、底张乡、赵村镇、马店镇、山底乡。 | 洛宁县兴洛矿业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内容为杜河涧(东坡村西至郑卢高速桥东)、沪池沟(纸坊北至前河南)、景阳涧(上游)、罗水沟(上南沟北至坞南村)、马店涧(坡根村至马店镇段)、白马涧(新S319桥至洪崖村上游10.0m处)、韩城河(河底村至下营村)、陈吴涧(金山庙村至S319 新线)、孟峪涧(后河北至洛河入河口)、寺上涧(柴沟村上游至安虎线桥)、小铁沟(化石崖东至金洞沟东)、张村涧(河西村至张村段)、大铁沟(苇园东北至入河口)13河道及土门坡水库、乌龙沟水库、马营水库、大沟口水库4座水库的综合治理,主要包括河道清障工程、河道清淤疏浚工程、河道险工段护砌工程、水库清淤工程等。河道清障总长度44.0428km;河道清淤疏浚总长度70.6801km,挖方量269.81万m3,填方量9.54万m3;新建岸坡防护总长度13.9364km;水库总清淤量54.56万m3。 | 施工期: 1、生态:①严格控制施工边界,优化布局,尽量减少施工占地;②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对占地范围内有肥力的土壤表层剥离、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和循序分层回填。尽可能降低对土壤养分的影响,最快使土壤得以恢复;③严格禁止砍伐施工作业打以外的树木;④施工沿线不设置永久施工道路,主要利用乡村道路,其中未接通河道可采用临时施工道路,临时施工道路会对河道滩涂等造成一定影响,因此施工期避开雨天,地面及时洒水,并在施工结束后根据原有占用土地类型采取覆盖草皮、植树等措施对临时施工道路进行恢复等。 2、废水:①合理安排水域施工的作业时间和施工方式,河道、水库清淤应安排在枯水季节进行;②施工营地设置临时化粪池、沉淀池,生活污水经收集后用于肥田,洗漱废水经收集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严禁粪便污水直接进入沿线河渠等地表水体。③在治理河段下游施工时,应采用对水体扰动最小施工导流方式和设备,清淤后做好河床基底修复,根据需要在疏浚点下游配置防止二次污染的防污帘、防污隔离幕墙,过滤疏浚产生的悬浮物,以减少搅动产生的浑浊水体向下游扩散,防止对下游洛河水质造成的影响。 3、废气: ①施工现场出入口、操作场地、场内道路等应采取洒水、喷洒抑尘剂等其他有效防尘措施,保证不扬尘、不泥泞,河道清淤、水库清淤及其他土石方开挖,必须采取湿式作业,控制扬尘;运输车辆装载量适当,运输分散状物料尽量采用密闭车斗运输,在运输途中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施工临时堆场应采用防尘网100%覆盖,并定期洒水保持湿润,避免作业起尘和风蚀起尘;②工现场应合理布置运输车辆行驶路线,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施工期间周围道路的交通组织,保证行驶速度,减少怠速时间,以减少机动车尾气的排放;加强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和运输车辆超载;③水库淤泥堆场加强管理,严禁在指定堆场以外的区域进行淤泥的临时堆放;对临时堆土场场界进行围挡,减少恶臭的扩散。已干化底泥区域应及时清运,未清运部分需铺设防雨布遮盖,减少臭气的挥发、扩散。 4、噪声:①合理安排施工现场,合理科学地布局施工现场,施工现场的固定噪声源相对集中放置,采取入棚措施,以减轻对环境的影响。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合理安排高噪音设备使用时间,禁止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③采取噪声控制措施施工单位应尽量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设备和带有消声、隔音的附属设备。 5、固废: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堆放,尽量回收其中可利用的部分,对没有价值以及不能回填的废弃物应交由施工单位妥善处理。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弃方:土石方开挖采取湿式作业,对不能及时回用土石方堆场时,做到洒水降尘、防尘网覆盖;多余弃方作为国家资源交由当地政府统一调配。 营运期:项目为河湖整治工程,主要包括河道清障工程、河道清淤疏浚工程、河道险工段护砌工程、水库清淤工程等,属非污染性项目,营运期无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污染物产生。 | |
环评机构:河南正佳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