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公布
一、总体要求
(一)坚持属地管理原则
(二)坚持划片、就近、免试入学原则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四)坚持合理控制班额原则
(五)落实好优抚对象子女优待政策
(六)全面保障不同群体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七)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
(八)严守招生入学工作纪律
二、招生条件
(一)小学阶段
凡年满六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洛宁县户籍儿童、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其他应依法入学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阶段
凡洛宁县2024届小学毕业生、在外地就读需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洛宁县户籍2024届小学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和其他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各校服务辖区户籍迁入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划定小区房屋所有权证(房产证)办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9日。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就读义务教育学校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县教体局基教股备案。
三、招生报名办法及程序
公办、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使用同一平台,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
8月12日至16日,各乡镇中小学和所有民办学校统一现场报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按照洛宁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方案,选择1所公办或民办学校,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各乡镇学校和意愿的民办学校进行现场报名;8月30日至8月31日,城区学校报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携带身份证、房产证或户口簿(房户一致优先)等能够证明实际居住地的相关证件到划定的片区学校现场报名。提供房产证:房产证作为起始年级(一年级和七年级)学生入学的重要凭证,办理入学时还需提供能够证明学生和房产证持有人是直系亲属,即父子、母子、父女、母女、祖孙关系的户口簿,城乡地域不限。提供户口簿:(1)需提供有详细准确地址的居民户口簿;(2)城区各单位集体户籍的干部职工子女,还需提供能证明其准确居住地址的有效证明(如房产证或水电费缴费凭证等);(3)原翔梧路南段、北段户籍的,还需提供能证明其准确居住地址的其他有效证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需提供居住证(或租房合同)、务工凭证(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加盖公章的工资表复印件,经商人员需提供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各学校安排专人,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由各学校在招生平台为报名学生录入基本信息。
对因为报名多所学校或弄虚作假、伪造证明材料、隐瞒学生已上学经历(或已办理过学籍)等造成学生不能正常入学的,后果由监护人承担。
四、招生划片范围及对象
1.县城区小学
①翔梧实验小学(第一实验小学)
招生区域:文昌路以西,京宁路以东,滨河路以北,永宁大道以南。
招生对象:以房产证和户口簿为主要依据,上述区域内具有城区干部职工户籍的子女;城关镇西街村部分小组村民户籍子女(以户口簿为主要依据);区域内城镇居民户籍子女(房户一致,例:xx花园x栋x单元x号或x路x号)或具有区域内正规小区房产证的居民子女(紫竹花园属实验一小招生范围)。
②第二实验小学
招生区域:翔梧路(及北延伸线)以西,延寿河步行街(及北延伸线)以东,永宁大道以北至凤翼山区域(翔梧路与永宁大道交叉口向西,至永宁大道与京宁路交叉口向北,至京宁路与兴宁路交叉口向西,至兴宁路与延寿河步行街交叉口向北)。
招生对象:以房产证和户口簿为主要依据,上述区域内具有城区干部职工户籍子女;城关镇西关村部分小组村民户籍子女(以户口簿为主要依据);区域内城镇居民户籍子女(房户一致,例:xx花园x栋x单元x号或x路x号)或具有区域内正规小区房产证的居民子女(昊祥华庭、紫竹王城属实验二小招生范围)。
③兴宁小学
招生区域:延寿河步行街(及北延伸线)以西,回族镇王东村西边界以东,兴宁中路以北。
招生对象:回族镇王东村村民户籍子女、城郊乡磨沟村村民户籍子女;区域内具有城区干部职工户籍子女;区域内城镇居民户籍子女(含云龙小区、锦荣小区、绿竹小区、林业小区等);实际居住地在京宁路(及延伸线)以西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④西城小学
招生区域:民族路(及延伸线)以东,王西村东边界以西。
招生对象:回族镇王西村村民户籍子女、城郊乡寨沟村村民户籍子女;区域内具有城区干部职工户籍子女;区域内城镇居民户籍子女(含鑫源小区、延寿安居小区、香泉花园、永宁上院、西湖丽景等);实际居住地在长虹路(及延伸线)以西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⑤中原小学
招生区域:民族路(及延伸线)以西,中原桥头以东。
招生对象:中原村、龙凤村村民户籍子女;区域内具有城区干部职工户籍子女;区域内城镇居民户籍子女(含中原小区等);实际居住地在民族路(及延伸线)以西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⑥文昌小学
招生区域:文昌路(及延伸线)以西,翔梧路(及延伸线)以东,永宁大道以北。
招生对象:城关镇西街村村民户籍子女;区域内具有城区干部职工户籍子女;区域内城镇居民户籍子女(含城央府邸、嘉和云天城等);实际居住地在紫竹花园、紫竹王城、昊祥华庭小区的居民子女;实际居住地在京宁路(及延伸线)以东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⑦东城小学
招生区域:建设路(及延伸线)以西,文昌路(及延伸线)以东,滨河路以北。
招生对象:城关镇东关村村民户籍子女;区域内具有城区干部职工户籍子女;区域内城镇居民户籍子女(含名门嘉苑、乾瑞花园二期、华泰世纪城、盛德佳苑、龙泰御花园、陶朱富地、祥瑞花园等);实际居住地在京宁路(及延伸线)以东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⑧永宁小学
招生区域:同心路以西,建设路(及延伸线)以东,滨河路以北。
招生对象:城郊乡王协村、福兴庄村、孙珠村、高庄村、谭庄村、经局村村民户籍子女;区域内具有城区干部职工户籍子女;区域内城镇居民户籍子女或持有龙泰御花园、陶朱福地、祥瑞花园、新世纪佳苑、中弘新天地、盛德国际、鑫电二期、公园铭城等小区房产证的居民子女;实际居住地在以上六村和永宁大道东段(建设路至同心路段)两侧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⑨长虹中学小学部
招生区域:长虹路以东,京宁路以西,兴宁路以南,滨河路以北及滨湖西路沿线小区。
招生对象:回族镇王东村村民户籍子女;区域内具有城区干部职工户籍子女;区域内城镇居民户籍子女(含福邸佳苑等)或区域内有正规小区房产证的居民子女(含公园一号、公园檀悦等);实际居住地在区域内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⑩思源实验学校小学部
招生区域:洛河南岸,新宁大道以北、仓颉大桥以西、伶伦大桥以东。
招生对象:以房产证、户口簿或学籍为主要依据,本区域内具有正规小区房产证的居民子女(例如:龙泰悦龙门、龙泰馥郁城等小区);洛宁县社会福利院收养儿童中的适龄儿童;洛宁县内贫困、单亲、孤儿、留守儿童中适龄儿童少年;实际居住在本区域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县城区初中
①第一实验中学
以学生户口簿或网上学籍为依据,招生对象为城关镇西关村村民户籍子女;具有城区干部职工户籍子女;洛宁县第一实验小学和洛宁县第二实验小学就读的具有城镇居民户籍(房户一致)的小学六年级在籍毕业生。
②第二实验中学
以学生网上学籍为依据,招生对象为在洛宁县第一实验小学和洛宁县第二实验小学就读的具有非城镇户籍(农业户籍)的小学六年级在籍毕业生;永宁小学(原王协小学)六年级在籍毕业生中具有王协村、孙珠村、经局村、谭庄村、高庄村、福兴庄村等户籍的村民子女;原王村乡户籍且在王村小学、卡村小学就读的六年级在籍毕业生。
③崇文中学
招生区域:同心路以西、城东社区、京宁路以东。
招生对象:本区域内具有西街村、西关村、东关村等村民户籍的文昌小学、东城小学在籍毕业生;本区域内具有城区干部职工户籍子女;本区域内具有城镇居民户籍子女;实际居住地在京宁路(及延伸线)以东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永宁小学(原王协小学)六年级在籍毕业生中部分非王协籍学生;
④长虹中学
招生区域:回族镇王东村、城西社区、城郊乡磨沟村。
招生对象:回族镇具有王东村村民户籍子女;城郊乡磨沟村村民户籍子女;本区域内具有城区干部职工户籍子女;本区域内具有城镇居民户籍子女(房户一致)或区域内具有正规小区房产证的居民子女(含公园一号、公园檀悦、公园外滩等);兴宁小学六年级在籍毕业生;实际居住地在京宁路(及延伸线)以西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永宁小学(原王协小学)六年级在籍毕业生中部分非王协籍学生。
⑤王范中学
招生区域:回族镇王西村、城西社区。
招生对象:回族镇王西村、中原村,城郊乡寨沟村村民户籍子女;本区域内具有城区干部职工户籍子女;本区域内城镇居民户籍子女(永宁上院、西湖丽景等);西城小学、中原小学在籍六年级毕业生;实际居住地在长虹路(及延伸线)以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兴宁小学毕业非王东村户籍毕业生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⑥思源实验学校中学部
为确保各乡镇中小学生源稳定,原则上自2024年起,不再对各乡镇下发推荐指标。
招生区域:洛河南岸,新宁大道以北、仓颉大桥以西、伶伦大桥以东。
招生对象:以房产证、户口簿或学籍为主要依据,本区域内具有正规小区房产证的居民子女(例如:龙泰悦龙门、龙泰馥郁城等小区);洛宁县社会福利院收养儿童中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具有涧口乡明珠村、草庄村户籍和具有陈吴乡禄北村、禄南村户籍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洛宁县内贫困、单亲、孤儿、留守儿童中适龄儿童少年;实际居住在本区域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⑦一高中初中部
洛宁县一高中初中部是一所县委、县政府批准的义务教育办学试点学校,主要任务是缓解城区初中学校起始年级大班额和寄宿压力。
招生对象:县城建成区小学六年级在籍毕业生;县城区内干部职工子女;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城区各初中严禁招收人、籍皆在乡镇的六年级在籍毕业生;永宁小学、东城小学、文昌小学、西城小学、长虹中学小学部根据学校学位空缺情况,可适当招收插班生,城区其他小学严禁招收插班生。
3.乡镇学校
上述以外的乡镇初中和小学招生范围和对象为:户籍在本辖区内居民子女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各乡镇中心学校可参照《洛宁县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执行。
五
招生计划设置
(一)民办学校
(二)城区公办中小学
六、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符合洛宁县招商引资政策、入驻洛宁的企业管理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由县教体局按照国家和省、市各类教育优待政策落实好优待对象的入学问题。
以上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审验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0日。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所属部队政治部开具的“入学联系函”;(2)现役军人士官证复印件(有效期内);(3)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原件复印件;(4)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户口本户主页、本人页、学生页原件、复印件。
七、招生咨询及投诉电话
招生咨询电话:0379-66238855
招生投诉电话:0379-66231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