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宁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建立健全应对较大以上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根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洛政办〔2024〕12号),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起草了《洛宁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二、起草过程
《应急预案》初稿形成后,通过书面形式征求了水利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等主要单位的意见,根据意见对预案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通过县司法局法制审核,形成《洛宁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三、主要内容
《应急预案》主要包括十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总则。明确了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等内容。
第二部分组织指挥体系及其职责。明确了县减灾委员会、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和有关成员单位的应急职责。
第三部分灾害预警措施。明确了发布预警信息、加强应急值守、预置物资等工作措施。
第四部分灾情信息管理。明确自然灾害发生后,县应急管理局做好灾情信息收集、汇总、上报和部门间共享工作。
第五部分救助应急响应。明确了响应分级、响应启动条件、响应措施等内容。
第六部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明确自然灾害发生后,做好过渡期生活救助、冬春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等救助工作。
第七部分保障措施。从资金保障、物资保障、车辆保障和通信和信息保障、装备和设施保障等方面提出保障措施。
第八部分附则。明确术语解释、奖励和责任、预案演练、预案管理、实施时间。
四、解读机构
洛宁县应急管理局
解读人:杨欣 联系方式:662319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