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洛宁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洛宁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7月17日至9月1日,洛宁县委困难群体救助资金专项巡察组对中共洛宁县医疗保障局党组进行了巡察。11月2日,县委巡察组向中共洛宁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医保局党组深刻认识专项巡察通报问题和整改意见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整改要求上来,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强化领导、全员参与、上下联动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保利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所及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二)抓实责任,明确措施。局党组统一领导、有序推进整改工作,党组书记、局长亲自抓整改,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县体整改工作方案,并面向全局征求意见建议,经党组研究后发文实施,对专项巡巡察组通报的问题,建立整改落实明细台账,逐条明确目标、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切实将各项整改目标落实到位。
(三)强化督查,扎实推进。整改期间,党组书记、局长张保利先后组织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全局大会部署整改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严把思想政治关。对于巡察小组反馈的问题,进行量化整改落实,深入对照检查,挖出问题,寻找差距,扎实做好整改工作,推动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的工作机制。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6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困难群体救助工作指示批示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到位,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
1.研究决策不严格。2021年、2022年医疗救助资金拨付发放等重大事项未按“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要求召开专题会议研究。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要求,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困难群体救助工作指示批示和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困难群体医疗救助内容、《洛宁县“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和《洛宁县医疗保障局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增强班子成员集体决策意识。二是常态化严格落实“三重一大”规章制度,增强班子成员民主集中制的观念,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规定,对医疗救助资金拨付、医保基金预分等重大事项,按照要求召开党组专题会议,严格执行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等制度,促进班子民主、科学、规范决策。
2.宗旨意识不强,以人民为中心理念不牢固。一是救助政策宣传不到位。县民政局、教体局、住建局、医保局、应急管理局均不同程度存在对困难群体救助政策宣传不重视、不到位问题,宣传方式方法单一,政策实施多年仍有部分群众因不了解救助政策而造成信访。二是服务群众作风不实、效率不高。一些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不认真、不细致,导致救助对象不能及时领取救助资金,引起群众不满。赵村镇低保对象程连选2022年3月在市外就医结算后,返乡提交材料按政策还应报销医疗救助资金942.07元,因经办人员未及时向保险公司提交材料,直至2023年6月才将救助资金拨入患者个人账户。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并完善了关于县外住院病人非直接结算费用报销的规定,细化工作流程,提升经办效率,压缩办事时限,进一步提高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二是通多角度、全方位开展医保政策宣传,县医保局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了《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最新政策解读》《致外出创业返乡人员的一封信》。联合县卫健委在县文化体育中心开展健康义诊暨医保政策宣传活动,通过向群众发放医保政策宣传海报、政策解读等积极引导群众关注医保政策。三是对全县医保经办工作人员开展关于医保政策解读、医保经办流程等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医保业务能力和为民服务能力。四是严格落实《洛阳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管理规程》要求,遵循“高效便捷、风险可控”的要求,明确各部门职能职责,构建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组织体系。
(二)行业主管部门职责落实有差距,困难群体救助工作成效打折扣。
1.督导检查不严肃,资金使用规范化水平低。县医保局对医疗机构使用医保基金情况监管不到位,医疗救助资金使用不合规。2022年2月至4月,洛宁县人民医院将宜阳县、伊川县、嵩县7名县外困难群众在我县就医产生的医疗费用上报至医保中心进行结算,共计违规报销救助费用6323.86元;2020年1月至2021年12月洛宁县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08.49万元,被河南省飞行检查组发现查处。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把关不严、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相关人员进行约谈处理,增强其底线意识。针对2022年2月至4月,洛宁县人民医院将宜阳县、伊川县、嵩县7名县外困难群众在我县就医产生的医疗费用上报至医保中心进行结算,共计违规报销救助费用6323.86元。洛宁县医疗保障局责令洛宁县人民医院退回相关违规报销救助费用。因洛阳市医疗保障中心还未对各县区县外市内医疗救助资金进行清算,下一步,将严格落实资金支出初审、复审制度,积极配合市医保中心做好县外市内就医群众报销资金清算工作。二是对县医院进行责令改正,追回医保基金108.49万元,对2021年5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违法行为,处以造成医保基金损失金额1.5倍罚款,即40.63万元。三是利用医保基金智能监管系统,安排专人负责审核各定点医疗机构基金使用情况,实时掌握医保基金运行走向,对于违规的医疗机构给予相应处罚。四是落实好医保基金运行分析制度,按照要求,每季度召开医保基金运行分析会,对基金运行情况研判预警。
2.救助资金使用范围不合规,擅改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县医保局未严格按照医疗救助资金使用要求,违规扩大使用范围,资助重残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2021年使用医疗救助资金120.128万元资助3754名重度残疾人(非低保、五保户)参加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22年使用医疗救助资金122.36万元资助3496名重度残疾人(非低保、五保户)参加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责任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与财政部门做好沟通对接,对于上级拨付的医疗救助资金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在规定时间内将上级和本级财政医疗救助资金拨付至本级财政部门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二是规范使用医疗救助资金,医疗救助资金全部用于救助对象的资助参保、门诊救助、住院救助等,发现资金使用超范围的,及时向财政部门反映并给予纠正。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困难群体救助工作指示批示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到位,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
1.领导小组作用发挥不足,统筹协调机制不健全。一是组织领导不够有力。县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部分成员工作变动后,未及时进行更新调整,造成社会救助工作缺乏统一的领导调度,联席会议制度被棚架,各相关职能部门之间沟通衔接不佳。二是协同运转不够通畅。民政、医保、教体、残联、乡村振兴等部门联动协作不够有效,数据信息共享不及时,造成新增和退出的困难群众信息更新滞后;对救助对象个人银行账户信息反复多次采集,效率低且错误率高,导致一些救助资金支付失败、发放延迟。2022年5月县医保局开始支付2022年定额资助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参保补贴,直到2022年9月历时4个月才最终将参保资助资金支付完毕。
整改结果:正在推进
整改情况:一是与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做好信息共享工作,医保部门及时在医保信息系统做好相应身份标识,发现断保、漏保的,督促其及时续保、参保,同时做好与民政、乡村振兴部门数据比对,实现人员身份、参保状态等信息同步。二是已将全县困难群众符合资助参保的对象纳入了“一卡通”发放管理范围,按照“一卡通”发放管理操作规范,目前正在进行信息核对工作,后续将持续推进此项工作。
(二)工作作风不扎实,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有短板
1.救助资金发放不合规。2023年在发放监测对象参保补贴工作中,由于东宋镇、小界乡个别村干部为困难群众垫交参保费用或群众“一卡通”账户不能使用等情况,县医保局将13名监测对象的4550元参保补贴违规发放到村干部个人账户。
整改结果:部分已完成,“一卡通”工作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对接13名监测对象和村干部,明确这13名监测对象的医保费是否为村干部代缴,如确实由村干部为群众代缴,则由乡镇政府出具证明。加强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流程等相关政策的宣传,倡导群众自主线上缴费,县医保局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了《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最新政策解读》《致外出创业返乡人员的一封信》。联合县卫健委在县文化体育中心开展健康义诊暨医保政策宣传活动,通过向群众发放医保政策宣传海报、政策解读、缴费指导等积极引导群众关注医保政策。二是对全额资助参保资金的,由财政局社会保障基金专户直接拨付至税务部门征收账户;对定额资助参保资金纳入“一卡通”发放管理,做好群众“一卡通”信息收集工作,及时将补贴发放至群众“一卡通”账户中。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问题的全面落实,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以巡察工作的新成效推动全县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理论武装,提升政治站位。一是持续加强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系统准确把握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二是提升政治素养。通过学习做到绝对忠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三是抓好实践检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努力把学习的体会和成果转化为谋划医疗保障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措施,切实解决工作中的难点、堵点。
(二)扛稳主体责任,全面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一要进一步压实责任。压紧压实党组主体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推进机关党建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二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局党组带头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推进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三要强化作风建设。严格贯彻党纪党规,遵守廉洁自律准则,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三)强化担当作为,推进全县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一要着力在健全医疗保障制度体系上下功夫。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和职工基本医保待遇保障工作,持续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工作,做实医药服务管理和医保基金监管等工作。二要着力在重点改革上下功夫。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药品集采改革等医保领域重点改革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三要着力在提升基金使用效能上下功夫。持续做好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创新监管方式方法,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四要着力在加强服务管理上下功夫。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按照我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进一步提高经办服务水平。五要着力在干部队伍建设上下功夫。积极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79-69251218;电子邮箱:luoningyibao@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