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洛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05-11 17:10 来源:洛宁县人社局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7月17日至9月1日,县委就业创业资金专项巡察组对县人社局党组进行了巡察。11月2日,县委巡察组向县人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人社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不断强化“四个意识”,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正确面对、主动认领,诚恳接受、照单整改,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抓好巡察整改。按照“见人、见事、见处理结果、见责任追究、见长效机制”的原则,认真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根据反馈的3个方面28个问题,制定了《市县联动专项巡察就业创业资金情况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按照轻重缓急和客观实际,凡是能立即整改落实的,立行立改,迅速整改到位;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边整边改,限期整改到位。在整改中,建立健全对账销号制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做到“不漏一个问题、不留一个死角”。

  党组书记梁济民同志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全面从严治党压力,级级夯实巡察整改责任。及时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定期听取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将巡察整改事项落实情况督查贯穿始终,使整改方案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实现了整改时限、整改任务同步完成的目标。

  截至2月28日,巡察反馈的28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到位,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

  1.政治站位不够高,学习贯彻上级精神不实。一是没有及时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指示。县人社局党组2017年以来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创业工作的相关指示讲话共6次,学习次数较少,2023年至巡察开始时尚未组织学习。比如,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7月23日在吉林考察时和2020年8月1日在安徽考察时有关重点群体就业的重要讲话没有及时传达学习。二是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深入全面。党的二十大召开以来,县人社局党组共召开党组会议17次,仅有4次提到学习二十大精神,学习主要以会议形式传达,方式单一,不够系统全面。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通过党组会、支部会议、周例会等载体,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创业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自专项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共组织专题学习活动3次,于11月23日召开党组会议对习近平总书记在吉林考察时讲话、在安徽考察时讲话进行了学习。同时通过支部会议、周例会等方式,对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了集中学习,切实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指导就业创业工作。二是强化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将党的二十大精神纳入党组会“第一议题”,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有机结合,围绕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集中学习、交流研讨、理论宣讲、党性教育等系列活动,丰富学习形式,增强党员干部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截至目前,共通过党组会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3次,围绕《学思践悟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专题研讨1次,开展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交流研讨3次,理论宣讲2次。同时,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组织党员干部到李翔梧红色革命基地与北旧县抗日民主政府旧址开展党性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锤炼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

  2.组织领导不到位,牵头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县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及部分成员工作变动后,县人社局作为牵头单位没有及时调整更新领导小组成员,没有建立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缺乏对就业创业工作统一的协调调度,成员单位结合各自职能开展就业培训工作,联系不够紧密、协作不够有力。专项巡察组于8月11日下发整改通知书,县人社局立行立改,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文件,目前已整改更新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3年8月11日根据成员单位人事调整已对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进行更新,印发《洛宁县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洛宁县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宁就办〔2023〕3号)。二是积极发挥人社局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的牵头作用,联合残联、工会、科工局等部门,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招聘会10余场。三是召开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高质量经济发展指标、创业担保贷款等重点工作。

  3.沟通协作不够顺畅有力,数据共享机制不健全。县人社局与相关成员单位之间沟通协调不及时,信息资源共享不畅、数据更新不同步,造成对申报就业创业补贴对象的身份信息、资格认定出现失真、误判等不精准问题。巡察中通过信息比对发现2017年以来,享受就业见习补贴人员中有2人缴纳社保,发放补贴资金1.925万元;享受就业技能培训补贴人员中有50人缴纳社保,发放补贴资金4.476万元;享受求职创业补贴人员中有1人缴纳社保,发放补贴资金0.03万元。经认定,以上缴纳社保的53人不符合相关补贴政策,共计造成就业创业资金流失6.431万元,目前已追回3.943万元,待追回资金2.488万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常态化数据共享机制,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对接,每月数据进行实时更新,确保数据有效及时衔接。二是督促各培训机构完善培训开班前审批机制,有效剔除不符合培训条件的人员。三是严格按照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经办规程,审批各项补贴,责任明确到人。

  4.县人力资源和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长时间空缺。2019年6月县人力资源和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党支部原书记张晓毅因县脱贫攻坚工作安排,被选派至底张乡东磨头村担任驻村第一书记,个人党组织关系随之转至东磨头村党支部。县人社局党组没有及时向县直机关工委反映情况,致使2019年6月至2021年8月县人力资源和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一职实际空缺,暴露出县人社局党组对下属党支部领导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举一反三,对下属支部架构及人员进行自查,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完成局机关支部书记变更工作,确保了支部工作连续性。二是深化学习教育。组织支委会人员深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强对党的组织体系建设认识。三是强化支部管理。积极发挥党组领导作用,对下属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进行了检查,推进党支部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5.政策宣传流于形式,效果不佳。县人社局政策宣传方式较为单一,没有充分利用成员单位和培训机构力量开展多元化宣传,一些就业补贴发放效果不佳,助力就业创业作用发挥不足。2017年以来6年多时间共计发放一次性开业补贴42人,累计27万元;2019年县人力资源和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接收大学生档案138份,而该年度发放大学生求职创业补贴数为0;2021年我县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783人,实际办理求职创业补贴50人,仅占总人数的6%,2022年我县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566人,实际办理求职创业补贴47人,仅占总人数3%。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就业创业政策宣传,确保政策应享尽享。二是扎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组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小队,依托“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数据,通过电话回访、上门走访、大学生微信服务群等形式,建立2023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实名台账,累计办理离校未就业大学生实名登记服务1075人,全部落实“1131”就业服务,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有效促进了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

  6.职业培训缺乏科学规划,资金效益发挥不明显。县人社局对当前就业形势研究不深不透,没有真正紧密联系群众实际开展实用技能培训,就业培训针对性不够强。洛宁县目前开展的职业技能培训专业种类与县内特色产业、企业用工和市场需求结合不够紧密,四所培训机构开展的培训专业多为家政服务、美容师、育婴员等,群众参加完培训后就业依然困难。个别培训学校培训后就业率低,就业培训资金使用质效较差。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围绕当前就业形势,结合我县特色产业、企业用工和市场需求,制定《2024年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洛阳”建设培训工作方案》(宁技领办〔2024〕1号),对全县技能培训工作进行合理规划,明确培训重点。二是围绕“洛宁竹编”“洛宁文玩核桃”“洛宁苹果”等县内产业开展特色培训,鼓励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围绕“洛宁钢筋工”“洛宁叉车工”等劳务品牌,开展转移就业技能培训,整体提升培训的实效性和针对性。三是指导县内培训机构合理增设培训专业,坚持培训与就业紧密结合,真正实现培训促就业、就业促增收。

  7.培训对象不够精准。查阅资料发现个别群众参加不适合自身身体状况的培训,不符合实际就业需求,如2019年11月一名视力二级残疾人员参加家政服务培训,2019年3月一名精神二级残疾人员参加保育员培训,2019年7月一名视力一级残疾人员参加电动缝纫培训;实地走访时发现2023年2月开展的一期美容师培训中,有2名59岁男性群众参加培训。以上人员自身情况与培训科目不契合,达不到培训助推就业目的,造成就业资金浪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与其他部门间沟通协调,每月及时进行数据更新,确保数据有效。二是培训开班前对学员进行严格筛查。三是加大培训政策宣传力度,简化报名流程,鼓励引导拟培训对象参加适合自身条件的培训。

  8.公共就业信息发布系统管理维护不到位。2017年我县投入886.97万元建设公共就业信息化平台,但目前仍有部分村设备不能正常运行、村干部不会使用该系统。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接建设企业安排专人对全县信息平台运行情况逐村进行摸排,建立问题台账及时进行维修,并对各村设备管理人员进行操作培训。二是联系移动、联通公司定期进行巡检,保障网络畅通。

  9.部分年份就业培训任务完成率不高。2021年洛宁县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计划6500人,完成4769人,完成率73.37%,全市排名第13位,其中开展新型学徒培训人数为0,创业培训完成54人,完成率仅为11%,被市人社局通报。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紧盯年度目标任务,成立培训工作专班,充分发挥人社部门牵头作用,坚持周通报、月排名工作推进机制,将技能培训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指标,充分调动各乡镇、行业部门积极性。二是深入企业普及新型学徒制培训政策,大力宣讲新型学徒制的意义和优惠政策,激发企业参与培训的主动性。2023年,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100人,完成市定目标的200%。根据《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2023年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暨责任目标任务的通知》,因2023年5月底,全省创业培训目标任务已提前超额完成,7月份停止所有创业培训开班,省市不再对各县区创业培训指标进行排名和通报。

  (二)“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就业创业资金的管理使用不够规范

  10.就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公示不及时、公示内容不全面。如2022年10月一期就业技能培训补贴的公示情况,公示期显示为2022年10月14日至20日,公示发布时间为10月20日,时间滞后;2022年10月创业培训补贴的公示情况,公示期显示为2022年10月8日至14日,公示期结束12天后的10月26日才发布公示信息,发布时间严重滞后,没有起到公示效果。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根据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经办规程,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严格执行事前公示制度。

  11.创业贷款档案资料管理较为混乱。洛宁县创业贷款担保中心工作标准不高,创业贷款申请材料管理不规范,部分存档资料不齐全,存放顺序错乱,档案管理工作粗糙。个别贷款资料中反担保合同没有时间落款,没有填写编号;放贷资料中的反担保合同中甲方洛宁县创业贷款担保中心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均没有签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对档案材料管理力度,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多次复核,严格把关。对2015年至2023年9月的档案材料(共计11852笔)再一次进行复核,对不完整的档案内容及时通知经办人员补充完整,并按年度分类整理,保证档案管理规范、内容完整。二是指定专人对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审核把关,定期组织自查,累计自查复核372笔,坚决杜绝资料不完善情况发生。

  12.对培训机构申请就业培训补贴审核不严。培训机构向县人社局申请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资料中,多次出现时间逻辑问题,县人社局工作人员作风不严谨,把关不严格,执行就业政策不到位。洛宁县龙腾培训学校2020年第三期培训于10月26日申请开班,结业考试时间和职业鉴定时间均为11月3日,但县人社局审核批准开班时间为11月27日,该培训班次存在未批先办问题;2022年第四期培训开始时间为9月26日,培训结束时间为10月5日,但结业考试时间却为9月26日,时间逻辑严重不符。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建立严格资料审查制度,明确审核流程,补贴材料均由两名工作人员进行初审、科室负责人复审、主管副局长审核,每月对审核通过的资料进行“回头看”,确保无误后再进行收纳归档。

  13.对申报就业培训补贴人员身份信息审核不严。巡察发现2017年以来共有71名身份不符合培训政策要求的学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获得职业等级证书,并领取就业培训补贴,造成就业资金流失。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定期组织业务经办人员集中学习最新政策。二是开班前对拟参加培训人员身份类别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六类人员进行审核。三是严格资金拨付流程。

  14.一次性创业(开业)补贴申报材料不合规。按照规定申报一次性创业(开业)补贴,需提供与员工签订一年以上的用工合同及6个月以上工资发放证明。查阅资料发现,2020年度申报资料中,3人仅提供4个月工资册,2人仅提供3个月工资册,2人申请资料中没有用工合同;2021年度1人申报资料中缺少用工合同且仅提供4个月工资册。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经办规程,规范一次性开业补贴资金审核,每月对经办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二是对于出台的临时性政策,按照政策要求规范整理申报资料,并将临时性政策文件附后存档,确保审批资金有依可查。

  15.就业见习补贴申报材料不完整。2019年存档资料中存在5人无《就业见习补贴申请表》;2人《就业见习财政补贴申请表》中,县就业服务中心初审意见、县人社局审核意见、县财政局复核意见均未填写、未盖章。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上述人员就业见习补贴资料已进行补充完整。二是定期组织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学习,严格按照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经办规程开展就业见习补贴申报。三是每月对审核通过的资料进行“回头看”,确保无误后进行收纳归档,杜绝出现审批资料空白、漏签现象。

  16.培训机构定点培训专业无专职教师。部分培训学校个别专业专职教师空缺或无专职老师,县人社局没有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存在日常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涉及学校下发整改通知,限期整改。目前均已整改到位。二是加大对培训机构专兼职教师监督监管力度,认真核对专兼职教师信息,确保师资配备符合规定。

  17.职业技能等级考试走过场。个别培训学校存在考试评分标准不统一,个别批次培训理论试卷未批改现象,存在监督核查不严,培训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社评考核监督力度。规范考场纪律,资金拨付时除资金申报材料外,评价机构需要提供全流程视频录像及相关巡查资料。二是强化源头提升。建立健全培训管理和监督机制,对培训机构课时设置、学员考勤管理等作出明确要求。

  18.就业技能培训组织准备不充分。培训机构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开班前工作不到位,没有认真研判就业形势、分析群众意愿,培训目标不明确,培训宣传流于形式,导致一些培训开班当天人员流失严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加大培训政策宣传力度。二是要求培训机构招收学员时摸清群众意愿,组织学员填写培训就业意向表,认真做好开班前期人员筛查,围绕转移就业分类开展技能培训。三是合理设置培训专业,精心安排培训时段。组织开展符合群众需求及与自身条件相适应的技能培训。

  19.个别职工作风不实,纪律散漫。8月1日巡察组走访中发现,人力资源和公共就业服务中心上班考勤不严格,存在签到不及时、补签、超前签到等现象。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巡察反馈发现情况涉及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写出检查,认真反思整改。二是完善了考勤管理制度和请销假制度,召开工作例会,对考勤纪律进行了再强调,增强干部职工遵守纪律的自觉性。三是加强考勤纪律的管理和监督,由办公室安排专人定期抽查考勤、在岗情况等,对考勤情况即发现即通报,确保考勤制度有效执行。

  20.创业贷款贷后回访存在弄虚作假现象。2021年1月回访单中有3人存在有回访记录,但在贷款台账中未找到该3人贷款发放信息;回访单中显示2名贷款人回访时间分别为2021年1月28日、2021年1月29日,但贷款台账中显示贷款发放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时间逻辑不符。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贷后回访制度。每月对之前放款贷户通过电话回访、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随机回访,通过工商系统多次比对营业执照,完善回访台账。2023年9月至今,通过实地查看、电话等方式回访贷户70余户,截至目前未发现异常现象。

  21.创业贷款担保中心审贷会存在形式主义、走过场问题。查阅创业贷款担保中心会议记录发现,审贷会记录过于简单、敷衍应付,且2018年会议研究随意性大,多数贷款没有经过上会研究。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实地调查结束后,及时召开相关人员评审会进行研究,根据贷款申请材料、调查人员陈述等内容,对每笔贷款的合法性、合规性、风险性等进行综合评审,并按要求做好了会议记录。二是对记录人员加强了培训,对会议核心内容明确列出,特别是会议决议后续内容清晰明确,格式全面正规,确保记录完整性和规范性,以便查阅使用。

  (三)风险防控意识不强,监管措施未压紧压实

  22.对公益性岗位人员日常监督核查不实不细,导致就业资金流失。个别公益性岗位人员在岗期间注册工商营业执照,2021年9名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人员在岗期间名下注册工商营业执照,被洛阳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专项整治行动发现并通报批评,2022年以来共发现5名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人员在岗期间名下注册工商营业执照问题。2023年2月1日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自行离职,县人社局在审核发放第一季度公益性岗位补贴时,没有及时发现该问题,照常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造成就业资金流失。专项巡察组于8月11日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县人社局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举一反三,立行立改,目前流失资金已全部追回。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在岗期间注册营业执照的公岗人员已全部退出公岗,涉及的就业资金已全部追回。二是强化公益性岗位人员日常监督管理,公益性岗位人员入岗前签订《个人承诺书》,承诺公岗期间不注册工商营业执照、担任领取相关经营性收入及在村两委或行政事业单位领取劳动报酬。三是强化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督导用人单位履行用工管理主体责任,承担日常考勤和监管工作。

  23.创业贷款后续监督回访有漏洞,风险防控能力不足。洛宁县创业贷款担保中心对个人贷款贷后管理松散,风险防范意识不强,回访机制不完善,贷后监督不够及时有效,2015年以来陆续有10笔贷款贷后中途营业执照出现注销、变更、未年检或停止营业关门等现象。由于对资金安全形势研判分析不够准确,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没有做到早发现、早防范,且发生逾期后催收力度不够、手段单一,效果不明显,致使历年来均存在贷款逾期、催收困难等问题。2015年以来创业担保贷款累计逾期1271笔17819万元,已追偿960笔14180.2万元;目前逾期代偿未还117笔1474万元,其中涉及个体户逾期代偿40笔701万余元正在通过司法途径追偿。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加大回访力度,每月对之前放款贷户通过电话回访、实地查看,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随机回访,了解资金用途,对执照是否年检等情况进行核实,并完善回访台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防范。二是增加催收手段,不定时通过上门、电话、短信、书面函件等方式催收,提升催收效果。三是针对逾期贷款已成立了化解清收领导小组,纪委、公检法部门为成员小组,明确清收任务,下发清收台账,明确化解时间节点,目前正在通过纪委监委、公安、法院等部门采取相对措施联合清收。

  24.信息化建设运用程度不高。就业创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系统数据不同步,“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建设还不够完善,县人社局及其二级机构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筛查、比对能力不足,不能及时对违规申请、违规领取就业创业资金情况进行有效核查,对创业贷款户营业执照是否年检、是否存续、后期变更法人或经营范围等也无法实时进行比对、核实,就业创业资金流失风险较大。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数据共享机制,每月与就业创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接,确保数据及时更新。二是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升应用信息化手段进行大数据比对水平。三是经多次与市中心沟通,联系省平台软件公司,对“互联网+就业创业”中创业贷款模块软件进行优化,系统配备的设备正通过政府采购,待完善后可启用“互联网+就业创业”系统来操作业务回避风险。四是对业务人员进行系统培训。通过优化过的系统对就业创业、社保工商等信息实时数据进行比对,筛选不符合申贷人员,确保创业贷款发放合法合规。

  25.对培训机构向贫困户、监测户“两类人员”发放就业培训生活费补贴监管困难。按照政策规定,就业技能培训期间“两类人员”可享受每天30元生活费补贴,目前该补贴由培训机构申请,经县人社局审批后县财政局直接拨款至培训机构,然后由培训机构发放至学员个人账户中。巡察中发现该项补贴没有建立有效的监控机制,培训机构向“两类人员”发放生活费情况追踪困难,存在风险漏洞。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定期回访制度,确保补贴资金发放到位。培训机构为“两类人员”发放培训生活费补贴后3个工作日内,将银行交易明细对账单或现金发放花名册报至就业办,就业办随机抽取不低于申领人数10%的“两类人员”,进行电话回访,核对培训生活费补贴发放到位情况。

  26.未按规定申领资金。县人力资源和公共就业服务中心2020年7月在禹泉山荘举行养老护理培训班时,未按相关规定申领资金。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资金支出和监管专题会议2次,对财务制度、审批程序和相关手续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和规范。二是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对近年资金支出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确保资金支出规范、安全、有序。三是严格培训班审批流程,对班次设置、培训内容、培训时长等进行明确规定,防止虚增班次等行为的发生。

  27.培训经费监管不严、管理制度不完善。县人力资源和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原职工,在组织开展技能培训班时,临时人员参与联合办班,获取培训工作经费,反映出县人力资源和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对培训经费职工监管不严、管理制度不完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警示教育。聚焦干部作风建设,组织经办职工进行警示教育,对出现不符合培训规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通报,对重要岗位人员、新入职职工、年轻干部加强纪法教育,强化震慑效应。二是全面自查自纠。按照培训管理相关文件规定,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问题整改,组织干部职工全面梳理自查,同时定期开展“回头看”,随机抽查培训落实情况,推进培训工作健康发展。三是完善制度体系。建立多岗位、多层级管理制度,形成相互制约、层层把关的监管机制,专人专岗,坚决杜绝一人通办。

  28.执行财务制度不规范。县人社局2023年支付公共就业信息平台网络使用费3.47万元,记账凭证中缺少发票;2023年5月18日发放的企业自主评价补贴资金3.41万元,凭证中未附人员名册信息;2022年记账凭证审批单据均无财务审核人员签字,不符合财务工作相关规定。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管理,逐条整改。对于记账凭证中缺少发票问题,经认真核查,因2023年记账凭证未到年底尚未装订,该发票误粘贴于其他单据,现已整理归档到位;对于凭证中未附人员名册信息问题,因工作人员粗心大意,单据后只附了企业信息,未附人员名册信息,现已将享受企业自主评价补贴资金341人花名册附后整理到位;对2022年记账凭证审批单据无财务审核人签字问题,已逐一进行了更正、补充。二是深入自查,查漏补缺。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单据审批,并对近年财务审批单据进行了自查自纠,确保记账凭证审批手续规范完整。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巡察整改永远在路上。县人社局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巡察工作部署和要求,以一改到底的坚强决心和坚定恒心,持续深入抓好后续整改工作,不断深化和巩固拓展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确保整改取得扎扎实实的效果,推动洛宁人社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局党组班子紧紧抓住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带头遵守各项党的纪律,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发挥党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班子成员统筹协调做好各项工作,推动人社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

  二是进一步建立长效机制。坚持见微知著,举一反三,真正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批漏洞,完善一套制度,不断深化扩大巡察整改成果。对取得阶段性整改成果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把巡察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有机结合起来。

  三是进一步落实成果应用。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把巡察整改工作成效融入人社工作日常,举一反三、以点带面,积极探索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就业创业工作高质量开展的制度机制,推动各项惠民政策真正落实落地,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与安全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79-66231166;电子邮箱lnrlj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