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05-11 10:41 来源:洛宁县住建局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7月17日至9月1日,县委困难群体救助资金专项巡察组对县住建局党组进行了巡察。11月2日,县委巡察组向县住建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县住建局党组高度重视县委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集中整改工作,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一项重中之重工作来抓,学深悟透县委有关巡察工作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反思,全面举一反三,坚决贯彻推进,确保县委巡察反馈意见得到扎实有效整改落实。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保障。局党组专门成立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杜朝辉任组长,党组成员王明阳同志及其他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研究整改反馈问题,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先后多次召开党组、班子扩大会议,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专题研究,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明确目标措施,层层压实责任。针对反馈意见,局党组逐条讨论,剖根溯源,进一步增强思想认识、端正态度,在不折不扣、全面扎实抓好整改落实上形成共识、明确目标,研究制定了《县委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宁建组〔2023〕32号);针对反馈的2个方面5个问题,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各牵头领导会同责任部门及时逐项研究细化整改措施,并围绕“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制度促改”的要求,完善建立《常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清单》,明确了整改时间、进度安排,实行挂图作战,建立销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全程跟进督导。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局党组履行党建责任的重要检验依据。党组书记在各类工作会议上都要首先听取整改工作汇报,并结合实际进行再要求、再部署,层层传导压力,全程督导整改工作,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如期完成。

  四是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在整改落实中,注意分清主次,紧紧抓住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带动相关问题解决,提高整改效率。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改进工作、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发挥整改对工作的推动作用。

  截至2024年1月28日,巡察反馈的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5个,集中整改期内完成2个,常态化坚持整改3个,未完成整改0个。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困难群体救助工作指示批示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到位,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

  1.领导小组作用发挥不足,统筹协调机制不健全。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重点围绕乡村振兴、农村危房改造困难群体救助等进行项目谋划,已制定工作方案,设定改造目标,建立工作台账,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参谋助手作用。二是充分发挥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统领作用,全面落实城市提质“351”工作举措,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城乡供排水一体化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着力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三是我局责任科室(村镇所)定期与县乡村振兴、民政等部门加强协调联动和数据互通共享,健全完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县乡村振兴、民政等部门,每季度向住建局提供一次新增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人员名单。县住建局对照新增名单逐户开展住房安全鉴定(评定),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危房改造,确保困难群体救助资金真正发挥效用。

  (二)行业主管部门职责落实有差距,困难群体救助工作成效打折扣

  2.危房改造资金监督发放有漏洞。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由责任科室主管领导带队,安排相关工作人员结合乡(镇)、村级对我县2017年以来所有危房改造户信息及资金拨付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经核查,我县2017年-2022年实际不存在资金重复领取的问题。陈吴乡、故县镇3户群众均未享受2017年第一批拨付资金,只领取了2017年第二批补助资金。

  在今后工作中,严格采取措施加强资金监管,提升危房改造资金使用准确度。具体做法:一要加强学习,强化宣传。带领各级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危房改造政策,深刻领悟其精髓,同时利用线下(发放宣传册、现场讲解、答疑等)和线上(微信群、制作微信美篇、公众号、融媒体等)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危房改造政策和住房安全常识宣传,提升各级领导干部和群众对危房改造政策的认识。二要严格信息审核、精准改造对象。对上报年度危房改造户信息,认真与民政局、乡村振兴局共享的六类低收入群体信息进行比对,进行身份确认,同时与以前年度享受危房改造对象信息比对,避免出现重复申报现象发生。三要规范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按照《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河南省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一卡通”管理要求,在农户危房改造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足额支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并按照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要求,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等信息录入监控系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严禁挤占挪用和截留滞留补助资金等问题发生。

  三、常态化坚持整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困难群体救助工作指示批示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到位,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

  3.政治站位不高,学习贯彻困难群体救助政策有差距。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强化理论武装。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坚持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用足用好“五种学习方式”,灵活运用集中学习、现场教学、交流研讨、个人自学等学习方式,提升学习实效。二是全面落实政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困难群体救助工作有关部署,持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持续巩固好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持续加强党组班子建设,做好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活动,建立健全各项学习制度,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政策宣传和研究探索,适时制定各项工作措施,增强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三是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严格贯彻落实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政策,在做好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的同时,严格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程序,加强对全县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查督办,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和截留滞留以及重复享受补助资金等现象发生,全力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对困难群体救助工作指示批示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在住建系统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4.宗旨意识不强,以人民为中心理念不牢固。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已印发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明白卡下发乡镇,通过发放明白卡、微信群、村广播、公开栏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危房改造政策,使危房改造政策家喻户晓,确保应改尽改,充分保证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实现政策效应最大化。二是转变工作作风,深入有关乡村,指导困难群众救助政策落实,实实在在办好农村危房改造民生实事,持续推进服务群众质量和效能的提升。

  (二)行业主管部门职责落实有差距,困难群体救助工作成效打折扣

  5.公租房管理宽松软,违规转租、不符合条件人员租住问题时有发生。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单位清查小组,对违规租房的,及时进行清房处理。二是持续加强政策宣传。积极配合各小区物业公司在小区门口用喇叭进行宣传,严禁租户对租到的房屋进行转租、长期空置;对不符合的住户及时清退,讲解有关政策使群众能够知晓。三是认真落实国家惠民的相关政策,保证廉租房和保障房的申请、使用公开、透明,使真正有租房需求且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和个人获得房屋居住,解决无房的低收入群体、新就业青年住房问题。四是长期在各廉租房小区门口设立举报箱,并对举报电话进行公示,畅通举报渠道。强化群众监督作用,鼓励周边住户对违规租户进行举报,举报事实的一律采取清房处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66265787;电子邮箱1583883119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