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困难群体救助资金专项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7月17日至9月1日,县委困难群体救助资金专项巡察组对应急管理局党委进行了巡察。11月2日,专项巡察组向应急管理局党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局党委收到市县联动专项巡察问题反馈后,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分析问题产生原因,听取整改建议,讨论整改措施。对整改工作分工进行初步明确。党委书记冯有良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召开全体人员会议通报了巡察反馈问题,要求各科级干部、各科室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扛牢整改责任。12月4日,局党委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班子成员认领问题,分析问题原因,开展了相互批评,就问题整改作出进一步研究。
(二)明确职责,清单管理。实行问题清单管理,2023年12月28日,局党委针对反馈问题制定印发了《市县联动专项巡察困难群体救助资金情况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宁应急党委〔2023〕21号),明确了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对照问题清单,逐个落实整改措施。局班子成员带头落实整改措施,集中力量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各责任科室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认真落实整改措施,确保真整改、真落实。
(三)完善机制,强化督查。各责任科室和责任人按照整改要求及时向局党委报告整改情况和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解决建议。局党委对问题整改进度、效果等情况进行验收,并严格实行整改过程督查和后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针对同类问题进行研究及时解决,整改一条验收一条销号一条,实现问题整改闭环管理。截至2024年2月底,巡察反馈的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7个,基本完成0个,长期整改1个,未完成整改0个;立行立改事项0个,已完成整改0个;巡察移交的0件信访件,已办结0个,正在办理0件。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困难群体救助工作指示批示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到位,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
1.领导小组作用发挥不足,统筹协调机制不健全。一是组织领导不够有力。县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部分成员工作变动后,未及时进行更新调整,造成社会救助工作缺乏统一的领导调度,联席会议制度被棚架,各相关职能部门之间沟通衔接不佳。二是协同运转不够通畅。民政、医保、教体、残联、乡村振兴等部门联动协作不够有效,数据信息共享不及时,造成新增和退出的困难群众信息更新滞后;对救助对象个人银行账户信息反复多次采集,效率低且错误率高,导致一些救助资金支付失败、发放延迟。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及时更新工作信息并确保通知到位。同时主动配合其他部门各项工作,2023-2024年度配合县财政局发放冬春救助资金共计1789万元,统一通过财政局“一卡通”系统进行发放。二是加强协同运转。不断畅通与各成员单位之间信息共享,及时更新变更信息。制定困难群众信息标准化台账并指定专人负责更新,同时建立信息共享的机制,通过“一卡通”系统将发放救助资金银行明细推送至政务网,确保信息采集高质高效。
2.宗旨意识不强,以人民为中心理念不牢固。一是救助政策宣传不到位。县民政局、教体局、住建局、医保局、应急管理局均不同程度存在对困难群体救助政策宣传不重视、不到位问题,宣传方式方法单一,政策实施多年仍有部分群众因不了解救助政策而造成信访。小界乡群众反映其2022年受灾,符合受灾救助条件,但无人告知其救助政策,未能享受受灾救助资金。二是服务群众作风不实、效率不高。一些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不认真、不细致,导致救助对象不能及时领取救助资金,引起群众不满。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宣传力度。应急管理局印发自然灾害救助政策宣传页1000份并下发至全县18个乡镇,充分对救助政策、灾情上报、灾害救助进行宣传,确保群众知晓。二是健全完善资金发放制度,严把资金使用审核关,明确专人对资金发放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督,针对发现问题积极开展以案促改,并通报全县18个乡镇,坚决纠正和查处自然灾害救助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把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真正落深落细落实。
(二)行业主管部门职责落实有差距,困难群体救助工作成效打折扣
1.对救助资金分配不够精准。县应急管理局对乡镇、村(社区)的受灾人员、受灾程度等情况掌握不够全面准确,在分配救灾资金时存在拨付资金量与实际受灾情况不匹配现象。2021年向兴华镇分配拨付“7.20”应急救灾资金252.61万元,但实际使用132.91万元,剩余119.7万元被县财政收回,没有充分发挥出救灾资金作用。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2023年10月28-29日对全县18个乡镇开展冬春救助需救助工作进行调研指导。严格按照各乡镇上报需救助台账进行发放。严格按照救助标准对救助对象进行精细化识别筛选,确保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真正受到救助,充分发挥救灾资金作用。
2.发放救灾资金数额不符合标准。县应急管理局对救灾资金发放情况监管不严,一些乡镇发放救灾资金随意性大,不符合“人均不低于100元、不高于300元”政策标准。2022至2023年河底镇河底村张根民、大明村张志强、前屯村刘照礼等3户,均为2口人,一般户,每户救助资金1800元,超过人均300元标准;河底镇下营村高武涛,5口人,救助款物260元,低于人均100元标准;小界乡新兴村共100户,发放受灾群众救助款物95户,其中40户救助额度低于人均100元标准。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县应急管理局制定冬春救助资金监管办法,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同时加强对救助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职业道德和责任意识,严格按照发放标准发放救灾资金,
3.监督管理不严格,救助政策落实打折扣。救助资金发放不及时,影响救助作用发挥。县应急管理局对救灾资金使用发放情况监管不严,监督检查流于形式,巡察中发现河底镇在发放2022至2023年冬春救灾资金时,严重违反政策规定,将206.1万元救灾资金分成9批次,直至2023年8月13日巡察发现后才发放完毕。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加强对救助资金发放的监管,对各乡(镇)资金发放任务进行分解,明确发放截止时间,对于发放任务打折扣的乡(镇),进行全县通报。确保全面落实救助政策。
(三)工作作风不扎实,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有有短板
1.工作作风不严不实。一是救灾物资管理混乱。县应急管理局没有建立有效的救灾物资管理制度,无规范记录台账,救灾物资底数不清,多数入库物资没有进行验收,无检验报告,监督管理缺失,廉政风险较大。二是工作谋划不够全面。县应急管理局在2021年签订购买冬季救灾物资合同时,未综合考虑各方面影响救灾物资价格的因素,后因物价上涨,原合同签订购买的1000件棉衣更换为1000条市场价较低的棉被,导致救灾资金未充分发挥应有效益。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洛宁县救灾物资管理制度,查清物资底数,完善救灾物资拨付台账,严格出入库审批流程,要求物资出入库必须经审批和负责人审核签字,确保出入库行为合法合规。同时明确各类应急物资的购买、入库、调拨使用等相关流程,强化应急物资管理。二是结合受灾人员实际情况和救灾物资市场变化情况做好救灾工作年度规划(2023-2024年度未采购救灾物资)。
2.套取救助资金、不作为乱作为等违规违纪问题禁而不绝。个别乡镇应急办干部在发放救灾资金时,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乱作为,实际发放情况与上报数据严重不符,违反政策要求,损害群众利益。个别村向村干部顶格发放救灾资金,并违反政策规定将部分救灾资金发放给未种地群众。兴华镇村镇所干部在2021年“7.20”倒房重建工作中,为稳控不让西南村白某上访,明知其未新建房屋的情况下,代替白某编写虚假申报材料,违规向其发放应急救灾资金4万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印发《洛宁县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于违法违纪行为,已依法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二、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困难群体救助工作指示批示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到位,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
1.政治站位不高,学习贯彻困难群体救助政策有差距。一是理论学习不重视。住建局党组、应急管理局党委在党的二十大召开以后未及时组织学习,直到2023年1月才召开党组(党委)会议学习。二是研究决策不严格。2021年、2022年救灾物资采购、医疗救助资金拨付发放等重大事项,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县医保局党组未按“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要求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三是政策落实不到位。2021年市财政局、应急管理局分配洛宁县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981万元,县应急管理局下拨分配各乡镇681万元,使用300万元用于采购物资,超过上级规定比例,没有严格落实“以资金救助为主,物资救助为辅”的政策要求。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应急管理部和省市县有关决策部署,将重要理论学习纳入局机关会议、党委会、“三会一课”,制定学习计划,分别是:3月份学习开展资金发放回头看;6月份学习培训灾情上报;9月份学习研究冬春救助需救助人口相关工作;12月份学习研究冬春救助资金发放相关工作。始终把冬春救助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常态化坚持。二是物资采购和资金分配严格按照“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要求,召开党委主题会议。制定《洛宁县应急管理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切实发挥党委引领作用和民主集中制优势。三是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开展对上级救灾政策的学习,10月8日组织召开全县冬春救助需救助工作安排部署会议;12月13日组织召开全县冬春救助工作推进会议;12月22日组织召开全县冬春救助工作会议。完善冬春救助工作机制,加强工作监督,强化开展救灾工作“回头看”,确保救助资金发放使用工作合规合理。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是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以本次问题整改为契机,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反馈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举一反三,深刻反思不足,对已整改完毕的,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及时总结经验,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确保不出现类似问题。
二是夯实责任,强化管理。严格落实局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委书记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三是完善机制,防微杜渐。不断强化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结合工作实际,对以往制定的相关制度,及时更新并加以完善。同时,坚持党建引领,不断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忠诚担当的应急管理干部队伍。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79-66231967;电子邮箱lnxajj@126.com。
中共洛宁县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