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林业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年,洛宁县林业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及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和省、市、县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县法治工作部署,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紧紧围绕依法治县工作重点,依法全面履行政府部门职能,大力开展与林业相关的法规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实现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着力提升林业行业法治水平。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抓好贯彻落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权威读本的学习,引导林业系统干部职工坚定不移的走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结合林业普法工作实际,深入林区,深入基层,深入林农,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林业行政执法全过程、全环节,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
(二)强化法治建设组织领导,不断加强依法决策水平。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组织领导,及时调整了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业务主管副局长及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资源林政股,由资源林政股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齐抓共管的格局。局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纳入局党组议事安排,全面落实县委、政府提出的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带头认真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有力推动政府法治建设工作落实落细。
(三)加强普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林草法治环境。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组织进乡(镇、社区)进行法治宣传活动;积极参加法制办举行的“宪法宣传日”集中宣传活动、民法典宣传月等活动,通过悬挂标语、发放林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宣传资料的方式开展了现场宣传活动,增强了群众林业法律法规意识,为保护森林资源起到了积极作用。围绕职责在重要节点深入开展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推动林业系统职工增强法律意识、安全生产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组织林业局职工开展法治工作培训,提升职工法治素养,将普法与法治政府建设、林业法治有机结合。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加强组织领导。为有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我局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余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林业系统年度法治政府工作,明确局党组书记、局长为林业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认真履职尽责,把推进法治政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做到有部署、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常抓不懈,确保实效。同时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为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教育各项活动提供资金保障;加强对林业系统开展此项工作的监督检查与改进,确保行政执法人员严格依法行政,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二)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开展行政审批相关服务工作。认真做好行政“接、管、放”对承接和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实行目录化、编码化管理,我局全年共计办件683件,全部在信用洛宁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所有办件无差评,群众满意度极高。二是规范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定期梳理纳入县政务服务平台事项,动态管理,调整事项服务内容,围绕群众需求,全面优化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材料清单等,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积极打造审批环节最少、办事要件最优、审批效率最高、群众获得感最强的政务服务模式。三是建立政务诚信监测治理机制。坚持推进政务公开,依托一体化平台对政务事项实施动态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布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办事指南和编制实施清单。四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进一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按要求临时用地以及永久征占用林地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将本部门产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上传至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三)全面推进依法决策。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依法依规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行政决策经局党组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局党组书记、局长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二是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机制。与聘请北京中银(洛阳)律师事务所杨小鸽同志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对我局的决策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协助我局处理日常法律事务。
(四)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林木采伐审批严格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征占用林地严守生态红线,林木经营企业严格生产安全检查,切实开展“森林督查”和“百日行动”专项行动工作,林业执法队、公安机关多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有效地维护了林区社会稳定和森林资源安全。2023年共受理林木采伐651件、核发采伐证512份,限额采伐林木蓄积62997.98立方米(包含国有林场),全部控制在采伐限额范围内;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12起,面积90.0898公顷,共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1462.71万元;依法查处各类林业行政执法案件37起,有力打击了违法犯罪,形成极大震慑。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认真做好信访维稳工作。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要负责人为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局长为直接责任人,其他领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信访工作进行统一部署,统一研究和落实。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具体办理职责内的信访基础业务工作。2023年度,办理电话举报案件10余起,及时有效化解信访事项,达到息诉息访目标,较好地维护了林农利益,确保了林区稳定。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高度重视本单位的行政复议案件,认真履行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认真落实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三是切实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印发县林业局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梳理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年度宣传内容、工作目标、重点宣传时间节点,落实普法任务;召开党组会、周调度会、专题会议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等相关会议精神;我们充分利用宪法宣传周、国际湿地日、安全生产宣传月等契机,多形式多渠道大力组织宣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河南省实施森林法办法》、《河南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积极通过发挥“关键少数”和中层以上干部重点学习的带动作用,带动全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
(六)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新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试,2023年度全局执法人员在单位组织的培训考试中参考率、合格率均达100%。组织局领导、干部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级法治教育培训;邀请律师和市林业专家到局开展法律知识的讲座和培训。二是开展多形式多层面宣传。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认真落实“八五”普法宣传计划。从提高林政执法人员素质入手,着重加强了《河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森林防火条例》《河南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等方面的知识培训。加大对社会宣传力度,结合“世界湿地日”、“爱鸟周”、“世界生物多样性日”“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12.4”宪法宣传日、宪法宣传周等开展系列林业普法宣教活动,确保我局依法治林工作顺利推进。印制发放防火知识宣传手册、林业法律法规汇编彩页3000份,张贴到组、分发到农户,通过书写标语、悬挂橫幅、车辆巡宣、与山区乡镇定点共宣等形式,在宣传中执法,在执法中宣传。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不足
(一)普法宣传形式单一。2023年以来我局能够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了一系列普法宣传活动。但是由于局法制工作部门人员较少,组织大型的普法宣传活动受到一定限制等因素,普法宣传的形式还不够丰富,普法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力量不足。由于行政体制改革等原因,森林公安转隶归属公安机关管理,不再开展行政执法,各乡镇林业站撤销后,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大幅减少,削弱了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力量。加之下放乡镇的林业行政执法事项仅有几项、部分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缺乏系统的培训、执法装备设备不足等客观条件的存在影响了行政执法效率,林业行政执法还存在一些困难。
四、2024年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初步安排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法治意识。将切实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述和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文件、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把林业法律法规宣传贯穿在工作的始终,重点加强林地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我局将结合安全生产、森林防火和法制宣传工作,采取法治宣传展板、召开法治宣传培训会议、播放法治宣传教育短片等形式,广泛进行林业法制的宣传教育,真正使广大干部群众对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做到自觉管山护林,努力形成依法治林的良好社会风气。
(二)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提高保障水平。将不断调整充实法治队伍,强化学习,定期开展行政执法能力培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一是认真组织学习新的《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自然保护区条例》《林业行政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二是继续开展网络在线学习,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综合行政能力。
(三)加强专项治理,提高执法水平。全面实行林长制,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和野生动植物保护。一是认真核实森林督查图斑,严肃查处林地、林木案件,确保森林督查案件完成率达到100%。二是认真开展林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森林火灾案件,严防森林火灾事故发生。三是认真开展检疫执法,不定期地开展检疫检查、宣传,严肃查处违反森林植物检疫的违规调运行为。四是认真开展种苗执法工作,严肃查处无《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等侵权假冒违法行为。
(四)大力推进信息公开,提高群众知晓率。深入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做好政策解读,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和突发公共事件等重点事项,及时发布权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