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水利局行政处罚(理)信息公示

时间:2023-12-31 10:00 来源:洛宁县水利局
洛宁县水利局行政处罚(理)信息公示
填报单位:洛宁县水利局







序号作出处罚(理)决定的部门案件名称处罚(理)事由执法依据处罚(理)结果救济渠道行政处罚(理)决定书及其文号本单位认为应当公示的其他相关信息
1洛宁县水利局对侯慧歌未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擅自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的行政处罚侯慧歌于2023年4月26日凌晨未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擅自在洛宁县城郊乡温庄河滩非法采砂,有询问笔录、现场调查记录等为证。依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河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处罚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叁仟元整、没收违法所得叁佰元行政处罚告知其有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宁水罚决字〔202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