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洛宁县委 洛宁县人民政府 关于贯彻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4-01-15 17:05 来源:水利局

  2023年,洛宁县委、县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绿色发展理念为引领,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着力补短板、强弱项,精准发力,部署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各项工作,持续推动洛河流域生态环境整治,全县水生态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现将2023年度贯彻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工作成效

  (一)积极实施河流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工程。2023年,完成投资2530万元的洛河南岸二级平台生态治理工程,洛河生态治理工程已全面完成;完成投资21782万元的张村涧、兴华涧、陈吴涧、寺上涧4条河流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完成投资1105万元傅家沟淤地坝、柏原淤地坝等8座淤地坝除险加固及底张乡大阳、安沟等村坡耕地综合整治水土保持项目;投资11982万元开展了洛河干流及其支流寻峪河、后湾涧、马营涧、底张涧5条河道疏浚,建设38.96km生态护岸及堤防,生态堰及河道生态绿化等水生态保护修复,全县重要河流水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河湖“清四乱”工作常态化。河湖“清四乱”是落实河长制工作重要抓手,是对各级河长履职尽责的基本要求。2023年,县河长办通过上级交办、群众举报、巡查暗访等方式发现线索,牵头组织出动核查人员630余人次,各类机械80余台次,核查疑似“四乱”碍洪问题253处、整改6处,整改河道“四乱”问题25处,清理各类垃圾2000余立方、木材300余立方,拆除违建2000余平方,有效解决了一批影响河流生态环境的问题。

  (三)规范河道采砂秩序。以维护河势稳定、合理布局、保护环境、安全有序为原则,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全年执法人员常态化巡查累计出动684人次,执法车辆260余台次,立案处理非法采砂案件4起,扣押盗采机械4台,行政罚款5万元。同时,公开处置底张涧、陈吴涧、张村涧、马店涧四条河流疏浚砂45.3万方,上缴国库砂石拍卖收入273.2万元,全县河道采砂秩序规范有序。

  (四)扎实开展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农村水环境治理工作。着力提升城乡污水集中收集率,巩固饮用水水源地整治成果,提升重点区域、流域水质,全面推进全域水质整体改善工程。洛河洛宁长水、温庄出境水质达标率100%,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规模化养殖场粪污设施配套率100%,农村垃圾集中收储率100%。

  (五)积极开展幸福河湖建设及河湖健康评价工作。一是按照《河南省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豫河〔2022〕1号)精神,不断加强洛河洛宁段治理、管理和保护,圆满完成长水龙头山至城郊乡温庄洛宁县界全长34公里的洛河洛宁段市级幸福河湖建设任务。二是根据《洛阳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河湖健康评价建立河湖健康档案工作的通知》(洛河办〔2023〕1号)要求。完成县域规模以上连昌河、韩城河、寻峪河、隍城河等四条河流的健康评价工作。实现“持久水安全、优质水资源、宜居水环境、健康水生态、先进水文化、科学水管理”工作目标。

  二、主要做法

  (一)全面压实河湖长制工作责任。2023年,洛宁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县第一总河长、总河长亲自安排部署幸福河湖建设、河道防汛、河道生态治理、打击非法采砂、河湖“清四乱”、上级交办案件办理等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全县水环境和水域岸线管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质量、河渠水生态修复等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执法监管水平得到持续提升,全县水环境面貌得到重大改变。

  (二)充分发挥“河长+”联合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河长+”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刑事司法、检察监督有机衔接,打防结合,不断提高水环境治理、管理、保护水平。2023年,县检察院累计发出涉及危害生态环境的《检察建议书》7件,完成问题整改7件,销号率100%;县公安局办理危害生态环境案件4起,公诉4人,全县水生态环境持续良好发展;继续推行“河长制+乡村振兴”,安排专项资金307.8万元,招聘河道、水利工程管理员513名,对全县河湖进行日常巡查管护。

  (三)持续健全河长制工作体系。我县进一步加大各级河长、河长助理单位履职尽责工作力度。全年第一总河长多次调研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总河长以身作则巡河13次,县级河长巡河162次,乡级河长巡河1497次,村级河长巡河常态化,全县各级河长累计巡河17886次,处理巡河发现问题32起,巡河率99%以上;县河长办培训各级河长316人次,完成上级交办案件6期,案件办结率100%。

  三、存在问题

  一是河长助理单位履职尽责积极性不高,认识不够,工作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群众对水环境保护意识不强,河湖“四乱”问题时有发生,河长制工作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河长+”工作机制发挥不够,信息共享程度不高,综合执法有待加强。

  四、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我县将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执法监督水平提升为主要任务,进一步落实河长制各方面主要工作。一是持续强化河长制工作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河长+”联合工作机制,加大督导、暗访、考核、问责力度,倒逼各级河长履职尽责。充分利用新媒体宣传保护水环境的重要性,不断增强公众对河湖的保护意识、水忧患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管理保护的良好氛围。二是统筹谋划美丽幸福河湖建设工作,顺应人民群众对幸福河湖的期待。积极创建洛河洛宁段省级美丽幸福河湖。三是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进一步对全县河流加强监管,不定期开展河湖“清四乱”回头看执法检查,确保“四乱”问题动态清零、全县河湖水生态环境得到彻底改善。四是规范采砂秩序,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坚持疏堵结合原则,加快规范河道砂石资源综合利用秩序,健全河砂监管责任,科学编制采砂规划与生态修复规划,全面落实采砂现场各项管理规定。

  特此报告。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