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召开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现场会
10月27日上午,我县召开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刘海波,县委编办主任赵小军,18个乡镇(街道)分管副职、执法大队队长和7个县直赋权部门分管副职参加会议。此次现场会由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司法局局长宋延军主持。
此次现场会分为现场观摩阶段和讲评会议两个阶段。在现场观摩阶段,与会人员分别到景阳镇、长水镇实地观摩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规范化建设情况,并就场所建设、人员配置、服装配备、队伍管理、执法案卷和综合执法+智慧乡村平台等情况进行交流学习。
随后在长水镇召开讲评会。会上,县司法局副局长焦先锋就全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了通报,县委编办主任赵小军传达学习了《洛阳市加快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方案》,景阳镇、长水镇分别就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做交流发言。
刘海波在讲话中对景阳镇、长水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也指出其他乡镇(街道)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加快推进全县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出具体要求。
会议强调,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是深化乡镇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重大部署,是打通行政执法“最后一公里”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找准差距,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加强指导,强化保障,努力提升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
会议要求,一、对标对表补短板。各乡镇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此项工作,补齐短板弱项。11月10日前,各赋权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将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及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二、学深吃透明路径。各乡镇(街道)要按照《洛阳市加快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方案》《洛宁县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手册》等文件精神,办公场所、人员装备、执法服装、执法车辆配备到位,积极动接、加强指导,确保执法事项规范有序开展。三、依法履职守底线。所有执法人员要严格做到依法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树立和维护好全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形象,为法治政府、法治洛宁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