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条监督措施 助推审计整改走深走实

时间:2024-01-05 10:00 来源:审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建立纪检监察机关、巡察机构与审计机关贯通协同机制的实施办法》(宁纪联发(2023)1号)精神,近日,中共洛宁县纪委制定五条监督措施,助推审计整改走深走实。

  一是监督提升政治站位。监督全县各单位从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定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审计整改的重要性,压紧压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和审计机关督促检查责任,以严的态度推进问题整改。

  二是建立协同合力机制。县纪委监委采取“室组地”联动模式,对审计整改重点事项进行监督;县委巡察办将审计整改纳入巡察内容进行监督;县审计局统筹审计整改工作进行日常监督,形成“纪巡审”监督相融合的审计整改工作合力。

  三是快查快办问题线索。对于县审计局移送的问题线索,由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对口接收、管理,并建立专门台账;各办案部门依规依纪依法查清问题,准确运用“四种形态”作出恰当处理、快速办结,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反馈县审计局。

  四是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坚持“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实施容错纠错、统筹问责、考验性问责等激励保护机制,对在审计整改期内完成整改任务的予以容错免责;对审计整改任务较重的采取考验性问责,在考验期内完成整改任务的不予追责;对存在重大失误但能主动认错改错、及时补救整改的,从轻减轻问责。

  五是严查整改不力问题。严肃查处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不力、“新官不理旧账”、虚假整改,甚至拒不整改、边改边犯、屡审屡犯等问题,既要追究牵头领导责任,也要追究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责任,建立台账并印发典型案例,全县点名道姓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