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翔梧路升级改造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洛宁县审计局组成审计组,于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12月1日,对河南省洛宁县翔梧路升级改造工程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程概况
河南省洛宁县翔梧路升级改造工程位于县城内。由洛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洛宁县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发改审批〔2016〕130号文件)批复,总投资56,524.89万元。洛宁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804.18万元,建设内容主要有车行道提升改造、道路侧石进行更换、人行道路绿化提升改造、景观绿化提升改造等。
该工程由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洛阳城市建设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设计,河南祥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监理,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招投标事宜,河南鸿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2019年5月24日甲乙双方签订施工合同,中标价同合同价均为1,777.14万元。2019年5月25日开工,2019年9月5日竣工。2020年1月3日甲方组织有关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进行了竣工验收,验收合格现已交付使用。
(二)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7月6日,该项目累计支出资金577.77万元,其中:支付河南鸿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550.00万元,支付设计费10万元,支付监理费17.77万元。
(三)审计实施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的要求,审计组在对该工程进行审前调查的基础上,制定了《洛宁县翔梧路升级改造工程决算审计实施方案》,按照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范围、内容和重点,采用详查与抽查相结合的审计方法,对该项目的资金筹集使用管理、工程价款结算支付、项目管理程序等情况进行了重点审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审投发〔2010〕173号)及《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规定,洛宁县审计局本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完成了该项目的审计工作。洛宁县审计局委托洛阳市申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竣工结算情况进行了审核,我局对其审核情况实施监督。
二、审计评价
在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组织和管理下,该项目基本按规定实行了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项目资金管理基本符合《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的规定。审计期间得到了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支持和配合,工作进展顺利。项目的建成,对于改善公共基础设施和居住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但是通过审计也发现项目建设中还存在工程结算不实、项目程序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今后需加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结算不实,多计工程结算金额99.68万元
该项目报审工程结算金额1,777.07万元,经核实多计工程结算金额99.68万元,主要原因为工程量计算有误、多计工程量、高套定额等。
(二)应缴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35.54万元
河南省洛宁县翔梧路升级改造工程中标金额1,777.14万元,未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35.54万元。
(三)应缴未缴纳履约保证金88.86万元。
河南省洛宁县翔梧路升级改造工程中标金额1,777.14万元,未按规定缴纳中标金额5%履约保证金88.86万元。
(四)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不规范
该项目施工日志和监理日志记录人、现场监理人员均未签字。
(五)未按规定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该项目于2020年1月3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截止审计日未按规定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四、审计处理意见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洛宁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