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高级中学关于2021年至2022年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结果公告

时间:2023-12-22 15:19 来源:

  按照工作职责,县审计局审计组于2023年5月20日至2023年7月20日对我校2021年至2022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送达审计,针对审计反馈发现的问题,我校高度重视,安排相关人员迅速行动,全面深入地开展整改落实完善工作。现将问题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成立领导小组,强化整改责任。学校首先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主管副校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计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通过多次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整改要求,落实整改任务,夯实整改责任,全力以赴做好做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

  (二)制定整改方案,细化责任落实。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制定《审计整改台账》,对问题进行逐一研究分析、同项归类,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工作方案,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学校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各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按照整改方案的总体部署,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责任到人,明确完成时限,明确任务,细化责任分工,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重视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在对问题本身进行整改的同时,注重把整改问题与强化长远制度建设相结合,进行深刻反思、认真剖析发现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立足触类旁通和举一反三工作意识,及时清理不合理的制度和规则,提出完善措施,并形成长效机制,杜绝类似问题发生,提升管理水平。

  截至目前,对提出的7个问题,均已整改完善完成。

  二、 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学校应缴未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8.33万元,缴入本单位银行存款账户,未按规定缴入县财政非税收入管理局专户实行财政专户管理。

  整改情况:整改期间,多次与财政等部门多方沟通,等待答复学生缴费收入管理渠道,待达成一致意见后第一时间如数上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8.33万元。

  (二)差旅费报销和审批不规范。

  整改情况:审计指出问题后,学校立即加强对出差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完善本单位出差审批制度,规范凭证佐证材料及审批程序,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支出真实、合规。

  (三)未按规定取得原始发票。学校列支钟点工、宿管员、教官等临时人员工资未按规定取得原始发票。

  整改情况:审计指出问题后,学校及时跟进,立即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坚持及时与物业管理公司、拓展训练公司等签订规范管理合同,将宿管、保卫、保洁人员等交由公司进行系统管理,规范财务流程。

  (四)支出原始凭据不充分。2022年在账面列支教职工延时补贴、校务材料展板条幅费用、文印费、购置退休职工慰问品等后附原始单据不充分。

  整改情况:审计指出问题后,学校认真梳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并进一步完善制度,确保今后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

  (五)未按规定将大额支出支付到收款人账户。2021年至2022年,学校将办公费、维修费等大额支出未支付到实际收款人账户,而是通过学校代发账户转账到学校财务人员账户,后支付给实际收款人。

  整改情况:审计指出问题后,学校要求财务人员务必加强学习财经知识,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规范财经制度,强化支出审批管理,降低财务风险,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六)漏记固定资产0.84万元。

  整改情况:2022年事业支出中列支购置无人机、书柜共计0.84万元,已补记固定资产。其中书柜凭证号2023年1月记30,资产系统验收单号ZCYS2023000001;无人机凭证号2023年12月记1,资产系统验收单号ZCYS2023000013。

  (七)会计记账不规范。学校2022年在办公费中列支部分工程款,灯光音响租用费,列支拆移空调费。

  整改情况:学校责令会计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引以为戒,在今后工作中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通过此次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学校一是认真吸取教训,进行总结反思、以儆效尤,坚持在今后工作中照章办事,来不得半点马虎。二是为确保审计整改全面落实到位,学校以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为契机,加强对政策文件的学习,不断健全完善财经及各项管理制度,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内控管理,进一步严格执行财经法规,更好的发挥学校的主责主业职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