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洛宁县妇幼保健院关于病房楼审计整改报告

时间:2023-12-20 15:11 来源:

  2023年4月19日至2023年7月26日县审计局对洛宁县妇幼保健院整体迁建项目病房综合楼工程竣工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针对审计反馈的问题,我院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迅速行动,全面深入地开展了整改落实工作。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高度重视,夯实整改责任

  我院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审计报告》整改工作,与项目部及相关人员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整改方案,积极部署问题整改,确保各项审计整改任务落实到位。

  (二)明确任务,细化责任分工

  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按照立行立改的原则狠抓整改。编制《审计问题整改台账》,将审计提出的七个问题全面纳入整改范围,列出整改任务清单,分阶段推进整改工作,逐项对照检查,逐项整改落实。整改期间,项目部及相关人员强化责任担当,做好本次审计整改。通过加强业务学习、修订完善制度、建立健全机制、强化监控分析核查,加强对系统性、普遍性问题的源头治理,对审计发现问题一一进行核实、纠正和落实。

  (三)举一反三,提升管理水平

  我院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开展全面自查,进一步扩大审计整改成果。注重把整改问题与强化长远制度建设相结合,整改突出问题,特别是对于带有普遍性、屡查屡犯的问题,从制度、管理和机制上深入分析原因,及时清理不合理的制度和规则,提出完善措施,并形成长效机制,防止类似问题重复发生。

  截至目前,对提出的七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病房综合楼工程的防雷装置设施未履行审核和专项竣工验收手续。经请教相关专家,查看我院向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发现其中包含有防雷装置设施审核、验收。备案证书号为2021-02。

  (二)消防设施未履行主管机构设计审核和专项竣工验收手续。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我院申报的综合病房楼项目进行了验收,综合评定消防验收合格。文件号:洛宁县建消验字【2020】第006号。

  (三)人防工程未履行主管机构设计审核和专项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我院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向洛阳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并通过验收,备案编码:LN2021001。

  (四)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未进行再验收就投入使用。我院邀请监测单位代表、专家通过对现场勘查建设内容、环保设施及运行、环保机构设置及环境管理等审查,洛宁县妇幼保健院整体迁建项目(一期)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中各项规定,符合验收合格要求。

  (五)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服务合同签署不合规不规范。我院委托代理人立即对合同进行了亲笔签名,并举一反三对其它合同、文件进行了自查自纠。

  (六)洛宁县妇幼保健院整体迁建项目病房综合楼工程竣工结算不实,多计工程结算金额2,544,358.50元。洛宁县妇幼保健院整体迁建项目病房综合楼由洛宁县审计局委托洛阳市申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工程竣工结算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洛宁县妇幼保健院整体迁建项目病房综合楼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报告》 (申发[2021]1164 号)。

  (七)项目实施单位建设项目管理不到位,未按合同工期完工,工期比合同约定延长一年。洛宁县妇幼保健院整体迁建项目综合病房楼工程建设时,由于以下几个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未按合同时间竣工:1.扬尘治理停工3个月;2.暴雨天气不能正常施工,停工几个月;3.后期环保整顿材料购进迟缓等原因。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院将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明确时间节点,按要求不断改进工作思路,不断创新,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注重把整改问题与强化长远制度建设相结合,不断健全各项制度,改进工作方法,形成长效机制,防止类似问题重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