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
高龄补贴:洛宁县户籍,年龄80周岁及以上的老人,依据本人申请,均可享受高龄补贴。
老年人服务补贴:洛宁县户籍,年龄60周岁及以上的老人,依据本人申请,均可享受高龄补贴。
二、补贴标准
高龄补贴:
1.年满 80--89 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
2.年满 90--99 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
3.年满 100 周岁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300元。
老年人服务补贴:
养老金月领取标准=(个人缴纳总费用+个人缴纳金额利息+财政补贴金额+财政补贴金额利息)/139+基础养老金
三、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高龄补贴:
1.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3份复印件。
2.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
3.填写《洛宁县高龄老人补贴申报登记表》,一式三份。高龄老人委托亲属或其他人员办理申请的,须提供本人的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三份)。
老年人服务补贴:
洛宁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表、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复印件、照片(2寸)一式三份,交到所在村(社区)。
四、办理流程
高龄补贴:
1.由本人或受委托人向户口所在地的村(社区)委会提出申请、提交材料申报;
2.村(社区)委会在接到申请人或委托人提交的材料后,要将老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存折本复印件与原件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村(社区)委会工作人员依据老人提供资料,填写《洛宁县高龄老人补贴申报登记表》;对行动不便的高龄老人,高龄老人可委托亲属到村(社区)办理或电话通知村(社区)主办人员上门服务。
3.各乡(镇)对村(社区)提交的高龄补贴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与当地公安派出所进行信息比对,确保信息无误后,各乡镇应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批程序,将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纳入高龄补贴发放范围,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在审批时限内书面通知申报人并说明理由。高龄老人补贴经审批后,由乡(镇)人民政府、村(社区)委会实行张榜公示、群众监督,做到公开、公正、透明。
老年人服务补贴:
办理人将资料交村(社区),由村(社区)交到镇政府,经审批合格后发放。
五、办理部门
马店镇人民政府公共服务中心
六、办理时限
高龄补贴:每月25日前,村(社区)委会将本月高龄补贴申报材料报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各乡(镇)对村(社区)提交的高龄补贴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与当地公安派出所进行信息比对,确保信息无误后,各乡镇应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批程序。
老年人服务补贴:由村交至镇劳务所,确保信息无误后,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批程序。
七、办理时间和地点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6:00
办理地点:马店镇人民政府公共服务中心
八、联系方式
0379-66142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