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陈吴乡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事指南

时间:2023-12-18 15:58 来源:

  一、申请条件

  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

  就业困难人员类型:

  (1)城镇零就业家庭的成员;

  (2)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3)连续失业半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困难家庭(低保/残疾人/特困职工/脱贫监测户/享受助学贷款) 中就业困难的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

  (5)失业的残疾人、城镇退役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单亲家庭成员;

  (6)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二、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上述所属就业困难类型证明材料

  三、办理流程

  申请人持上述材料至户口所在地便民服务中心,填写《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申请认定表》,户口所在地便民服务中心初审通过后,需公示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然后交由乡行政审批中心通过系统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