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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时间:2023-04-30 10:07 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我局成立审计组,自2023年2月2日至2022年3月20日,对洛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和县级财政投资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县发改委为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是全县经济综合部门,承担着制定计划规划、经济运行调控、重点项目管理、争取政策资金、优化营商环境、易地扶贫搬迁、物价管理等多项重要职责,是县委、县政府重要的参谋和助手。

  县发改委现有干部职工71人。其中,机关行政编制13名,在编9人;事业编制29名,在编28人;2022年环保局环境监测站分流营商环境服务中心人员34人。下设项目发展中心(正科级)、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副科级)、成本监测所、价格认证中心4个二级机构。内设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股、项目投资股、工业能源股、社会事业股、价格调控股6个科室。

  财政财务管理方面,县发改委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收入和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费用支出经县财政局国库支付审核报账后,由单位设1个帐套核算,实行会签制度。

  (二)202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洛宁县财政局宁财〔2022〕40号批复县发改委年初预算支出1185.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2.79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8.35万元),项目支出922.22万元。财政局预算执行系统中实际生效金额2927.23万元,指标可用金额1107.08万元,已申请支付金额1685.68万元,执行率57.58%。

  2022年洛宁县财政追加及调整县发改委项目支出生效指标1612.77万元,指标可用金额908.33万元,已申请支付金额699.97万元,执行率43.4%。其中本级追加及调整741.49万元,已申请支付金额693.21万元,执行率93.48%;上级追加及调整871.28万元,已申请支付6.76万元,支付率0.07%。

  (三)2022年度财政财务收支及资产负债情况

  2022年县发改委账面:累计盈余年初余额为635.48万元。当年收入总计2348.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34.64万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14.31万元。支出总计4841.11万元,其中:业务活动费用4837.8万元(工资福利费用338.82万元,商品服务费用8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费用48.8万元,固定资产折旧费3.76万元,项目支出4356.68万元),单位管理费用2.81万元,其他支出0.5万元。截止2022年底累计盈余-1856.68万元。

  截止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690.54元,其中银行存款-1723.79万元,财政应返还额度163.77万元,其他应收款855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4.33万元,无形资产净值0.13万元。负债合计1166.14万元,其中应付职工薪酬11.82万元,其他应付款1154.32万元。净资产-1856.68万元,其中累计盈余-1856.68万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县发改委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总计7.2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0.91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差旅费支出6.32万元。

  (五)重大决策部署及重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

  1.省市县重点项目谋划情况

  2022年洛宁县谋划省市县重点项目87个,总投资446.4亿元。其中省重点项目8个(续建3个,新建5个),总投资183.2亿元;市重点项目32个(续建14个,新建18个),总投资172.27亿元;县重点项目47个(续建14,新建33个),总投资90.93亿元。

  2.“三个一批”活动及“982”工程重大项目情况

  2022年县发改委共实施六期“三个一批”活动,其中签约4个项目,总投资27亿元;开工建设18个项目,总投资58亿元;投产21个项目,总投资80亿元。2022年县发改委补短板“982”工程重大项目33个,其中在建24个,竣工9个,总投资21.16亿元。

  3.立项审批及专项债项目情况

  2022年洛宁县政府投资项目通过县发改委立项审批272个,项目批复总投资175.48亿元。2022年通过国家发改委审核入库专项债项目36个,成功发行专项债资金6.24亿元;新谋划申报2023年专项债项目68个,申请债券需求120.1亿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县发改委2022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基本遵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各项支出内容基本符合年度预算安排,部门内部管理制度比较健全,财务收支基本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但审计发现县发改委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重大项目管理方面尚存在问题。

  三、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预算执行中本级追加、科目调剂占比较大

  2022年县发改委年初项目支出预算922.22万元。当年本级科目调剂及追加项目资金741.49万元,为本级年初项目支出预算的80.4%。

  2.上级当年追加专项资金支付率低

  上级追加生效金额871.28万元,已申请支付6.76万元,支付率0.07%。其中河南省财政厅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补助资金豫财建〔2022〕0209号下达资金13.52万,当年未支付;下达2022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资金豫财建〔2022〕0181号下达资金710万,当年未支付;2022年第四期“三个一批”活动奖励资金洛财建〔2022〕0045号下达资金15万,当年未支付。

  3.未按预算科目列支272.94万元

  2022年,县发改委将项目支出列入基本支出,导致基本支出超预算列支272.94万元。2022年度财政预算内支付数据实际反映基本支出共计535.73万元,比年初财政批复预算262.79万元多列272.9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4.14万元,比预算207万元多97.1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2.95万元,比预算38.35万元多15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8.64万元,比预算17.44万元多21.2万元。

  4.滞拨项目资金897.7万元

  2021年结转洛财预〔2021〕330号2021年第一批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中央基建投资资金67.7万元,经审计调查,该项目(陈吴乡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已经竣工验收,截至2022年底未支付;

  2022年9月豫财建〔2022〕0181号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资金710万,经审计调查,该项目(上戈镇高砧苹果基地道路项目)基本已经完工,资金未支付;

  2022年7月豫财建〔2022〕0114号节能减排中央补助资金120万,项目已完工,资金未支付。

  (二)财政财务收支方面存在的问题

  1.未按规定取得原始凭证29717元

  (1)2022年7月18号凭证在印刷费中列支志愿者衣服、帽子、打印纸共计8560元,后附清单上复印店未盖章;9月17号凭证在维修费中列支空调维修费5400元,后无明细记录;9月25号凭证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中付洛宁县城区祥云广告门市复印条幅版面1批10850元。合计涉及资金24810元,未有明细清单。

  (2)2022年12月付珑图设计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洛宁县马店镇道路及漫水桥工程项目设计费4907元,凭证后无支付申请审批表,审批不严。

  2.项目管理不规范37993.25元

  (1)项目验收要素不完善23207.25元

  2022年9月付涧口村易地搬迁安置点房屋防水工程23207.25元,竣工验收报告单上,未有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签订日期。

  (2)项目合同签订不规范,涉及资金9879元

  2022年12月付三门峡海底公路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洛宁县陈吴乡雷寨村通村道路改造提升项目9879元,合同无签订日期。

  3.差旅费审批不严12297元

  (1)2022年发改委差旅费中报销省、市出差,后无通知无文件要求,共计11381元。

  (2)2022年3月吴旭阳在差旅费中报销租车费2笔合计916元。

  (三)重点项目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三个一批”签约项目未及时推进落实

  投资10亿元的智慧电子信息产业基地项目,是洛宁第五期“三个一批”签约项目,计划2022年10月开工建设,截至2023年3月底由于土地招拍挂牌等问题,该项目仍未开工建设,各项前期手续还未办理到位。

  2.“982”部分工程项目推进缓慢

  审计发现,县发改委于2020年报送洛阳市2022年补短板“982”工程已报项目33个,其中洛宁县全民健身体育活动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额33342.59万元,开工及竣工时间2021年5月17日、2022年7月17日;洛阳春山溪谷运动员集训中心总投资额6590.02万元,开工及竣工时间2021年11月30日、2022年11月30日;洛宁县新华大厦棚户区改造项目5729.2万元,开工及竣工时间2018年11月1日、2019年11月1日。截止2023年3月底上述三个项目未按合同时间节点完工,项目推进缓慢。

  3.省市县部分重点项目要素保障工作不力

  2022年洛宁县省市县重点项目中洛宁县7万亩高标准烟叶示范区建设项目,洛宁县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提升项目,故县水库环湖路项目,等崇阳到下峪道路项目等6个项目已完工,但是审批备案情况,建设规划审批情况,用地审批,环评审批相关手续还正在办理中。县发改委对重点项目调度不力,要素保障工作不到位。

  四、审计处理意见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洛宁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