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证

时间:2023-12-11 09:56 来源:

  就业登记: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由本人在就业后30日内,到常住地或就业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就业登记,同时具有以下要件: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2、灵活就业(个体经营)人员就业登记表。

  从事个体经营的,同时提供市场监管部门营业执照副本。

  3、劳动者转换就业岗位、未失业的,应及时办理就业登记信息变更。

  失业登记:年满16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失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均可在常住地、户籍地、参保地、进行失业登记。包括:

  1.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结业、肄业的;提供(个人参保证明或无参保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查档情况)毕业证、身份证、一张两寸照片。

  2.从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提供(个人参保证明或无参保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查档情况)单位开具失业证明或解除合同、身份证、一张两寸照片。

  3.个体工商户业主、私营企业和民办非企业业主停产、破产停止经营的;终止灵活就业的;提供(个人参保证明或无参保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查档情况)、身份证、一张两寸照片。

  4.承包土地被征用的农村劳动力;提供(个人参保证明或无参保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查档情况)乡(镇)村两级开具的失地证明、身份证、两张一寸照片。

  5.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提供(个人参保证明或无参保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查档情况)退伍证、身份证、一张两寸照片。

  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提供(个人参保证明或无参保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查档情况)刑满释放相关文件、身份证、一张两寸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