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开展“12· 4” 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
时间:2023-12-04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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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12月4日,洛宁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洛宁县委宣传部、洛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洛宁县司法局在洛书文化广场举行“12· 4” 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暨“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活动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卫杰主持。
活动现场,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罗保现致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县司法局局长宋延军宣读《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倡议书》,县第一实验小学学生集体诵读了《宪法》。最后,县委副书记蒋嘉柠宣布2023年洛宁县“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启动。
“宪法宣传周”期间,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将同步开展宪法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军营、进网络、进家庭、进宗教活动场所等“九进”主题活动,有效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和学法、守法意识,营造人人尊崇宪法、学习宪法、维护宪法的浓厚氛围。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张光杰、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马廷文及40家县直重点普法责任单位分管领导及同志参加本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