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2023-2024年度森林防火紧要期工作方案
宁森防指〔2023〕2号
洛宁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关于印发《洛宁县2023-2024年度森林防火
紧要期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森防指各成员单位:
《洛宁县2023-2024年度森林防火紧要期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11月2日
洛宁县2023-2024年度森林防火紧要期
工 作 方 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及省、市会议精神,扎实做好洛宁县2023-2024年度森林防火紧要期工作,结合全县森林防灭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李强总理重要批示和省市决策部署,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深刻汲取省内外森林火灾教训,进一步健全我县森林防灭火工作机制,突出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点行业防控,严格源头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救援队伍和应急物资保障,持续推进我县森林火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维护林区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
贯彻全国、全省、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健全应急指挥机制和专班运行机制,全面压实防控责任,落实预防、扑救、保障措施,2023-2024年度森林防火紧要期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内,24小时森林火灾扑灭率达到95%以上,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因火灾造成群死群伤事故。
三、重点工作
(一)健全森林防灭火工作机制
1. 健全指挥机制
日常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县政府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森防指)指挥长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担任;常务副指挥长由分管森林防灭火、林业工作的副县长和人武部政委担任,副指挥长由县政府办副主任和县应急局、县林业局主要负责人担任。
县森防指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森防办),县应急局、县林业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县森防办主任。
前线指挥部。县森防指启动Ⅱ级、Ⅰ级应急响应时,成立县级前线指挥部,组织、指挥、协调火灾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前线指挥部指挥长由县政府分管的副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火灾发生地乡镇(街道)政府和县应急局或县林业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并指定精通灭火指挥、实战经验丰富的领导、行业专家或森林消防队伍指挥员担任专业副指挥长;组织成立综合协调组、扑救指挥组、专家支持组、气象服务组、人员安置组、后勤保障组、治安保障组、宣传报道组等8个工作组。根据火场情况,可调整工作组的设立、组成单位及职责。
后方指挥部。县森防指启动Ⅱ级、Ⅰ级应急响应时,同时成立后方指挥部,指挥长由县委县政府指定负责同志担任,副指挥长由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县林业局、县气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包括县发改委、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县林业局、县气象局、县人武部、县消防救援大队、县联通公司、县移动公司、县电信公司、县供电公司等部门负责人,负责研判事件发展趋势并提出处置意见,为现场救援提供服务和保障;应前线指挥部要求,及时调配救援队伍、装备、物资、专家等;做好信息收集上报工作。
指挥信息平台。构建森林防灭火指挥“一张图”“一张网”,推进洛宁县森林防灭火平台建设,县森防办牵头,县应急局具体负责与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对接,全面接入各种森林防灭火信息;将森林火险区划、森林资源分布、森林防火视频监控、风险点、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力量、装备物资等录入“一张图”“一张网”,实时更新火险气象等级信息,并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为研判调度指挥决策提供支撑。
2. 健全专班运行机制
专班组成。县森防指组织成立综合协调、扑救指挥、专家支持、气象服务、人员安置、后勤保障、治安保障、宣传报道等8个工作专班(详见附件),在县森防指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专班运行。各专班按照职责制定工作方案,紧要期常态情况下,各专班定期开展业务培训、研判森林火险形势,在各自工作岗位应急值守,做好启动各项准备。县森防指启动Ⅲ级响应后,各工作专班随时了解火场发展和扑救进展情况,做好相关文件、技术准备,拟订本专班参加救援专项工作方案,研究确定本专班参加前线指挥部和后方指挥部人员名单;启动Ⅱ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时,各专班立即转为前指工作组,部分人员按县森防指统一部署参加后方指挥部。
3. 健全研判预警联动机制
健全会商研判和预报预警机制,建立日常会商、高火险时段会商、火灾应急处置期间会商和专题会商制度,县森防办组织应急、林业、气象、公安、文旅等部门定期会商森林火险形势,及时研判火情发展态势,统一发布会商研判结果,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采取针对性防控措施;结合气候、植被分布、可燃物载量等要素条件,及时发布区域性高森林火险预报,高火险时段滚动研判发布预警信息,属地化发布短临预警预报;各乡镇(街道)依据火险信息进入相应的火险预警响应状态,确保预警信息迅速转化为行动指令。
4. 健全联防联控机制
建立完善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享。建立地方森林消防队伍、地方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救援力量联勤协作机制。建立地方政府请求军队和武警参与森林火灾扑救的工作制度,落实落细较大以上森林火灾扑救队伍调配方案。建立完善森林火灾前线和后方指挥部指挥协调机制,保证点、线、面统一行动。
5. 健全平急转换机制
紧要期常态条件下,县森防办、县应急局、县林业局、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队等部门分别实行科级干部在各自单位带班值班。启动森林火灾Ⅲ级应急响应时,县森防办主任在县森防指指挥中心值班,各工作专班加强与县森防办、火灾发生地区相关部门和机构沟通,及时了解火场信息,做好文件、资料、技术准备,拟定参加前线、后方指挥部人员名单,研究拟定专项救援工作计划、方案。启动森林火灾Ⅱ级、Ⅰ级应急响应时,县森防指成立前线指挥部,组建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火灾扑救工作;成立后方指挥部,负责研判火灾发展趋势并提出处置意见,为现场救援提供服务和保障。
(二)突出做好重点行业区域的防控工作
1. 抓好重点林区、国有林场森林防灭火工作
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对辖区内重点林区、国有林场的督导检查,督促其落实森林防灭火各项措施;县林业局履行行业管理责任,组织指导督促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火情早期处理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集体林所属乡镇(街道)村组要落实经营主体责任,划定责任区、确定责任人,配齐防火设施设备,加强专业、半专业队伍建设;落实“防火码”和防火检查站等相关要求,开展林区巡护、防火宣传,加强火源管控、及时报告火情。(县林业局牵头,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要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 抓好涉林景区森林防灭火工作
县文化和光电旅游局履行行业管理责任,指导督促旅游景区落实森林火灾防控措施,发生森林火灾时组织游客疏散;组织指导全县旅游区和旅行社开展森林防灭火安全知识教育,将森林防灭火安全知识纳入导游提示游客内容;涉林景区经营者落实每年门票收入不低于5%用于森林防火的规定和进入林区扫‘防火码’的要求;县民族宗教局指导督促林区宗教场所落实森林火灾防控措施;县政府和相关单位加强对全县涉林旅游景区管理,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抓好涉林景区森林防灭火工作。(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县林业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局、县民族宗教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 抓好林区输配电线路森林防灭火工作
县供电公司履行行业管理责任,负责设置、固定林区所属电力设施安全警示标志,做好穿越林区所属电力线路引发森林火灾的预防工作,并配合专业消防队伍开展扑救工作。县政府和供电公司、县发改委、县应急局、县林业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突出主体责任,强化协作配合,持续开展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消除火险隐患,确保森林资源和输配电设施安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县发改委、县应急局、县林业局、县供电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 抓好重要目标、设施森林防灭火工作
通信、油气管线运营部门要层层落实责任,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排查火险隐患,全面整改治理;林区工矿商贸、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完善防灭火预案;各地要加强林区军事设施、居民区等重要目标的保护工作,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和巡护巡查,严防火灾发生。(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县森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做好防灭火基础工作
1. 加强森林防灭火宣传
深入开展灵活多样的宣传活动,政府主要领导要在当地媒体发表文章,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宣传牌、宣传车、农村大喇叭、发放宣传资料、干部进村入林等形式,广泛开展森林防灭火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宣传;强化警示教育,通过媒体及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强大震慑作用;认真组织2023年“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采取“五进”、“小手拉大手”、“以案说法”现场会、在各类媒体开设活动专栏等方式,开展全方位的森林防灭火宣传,提高全民防灭火意识。(县森防办牵头,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县教体局、县应急局、县林业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融媒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 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排查风险隐患,结合正在开展的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专项排查治理行动,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聚焦重要设施、重要部位、重要工程,进行拉网式排查,建立台账,制定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时限;依法化解树线矛盾;对居民区、国有林区、森林公园、风景区等重点区域、人员密集区域加大监管巡查力度,消除火灾风险隐患。(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县林业局、县应急局、县发改委、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供电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 落实重点项目重点环节保障
县政府将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林区路网、阻隔系统、以水灭火等基础设施建设,补齐短板弱项;将森林防灭火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森林防灭火队伍、应急物资储备、人工增雨(雪)作业、监测预报预警和工作机构运转的必要支出;推进各地开展地方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组织队伍开展大培训、大比武和大演练活动,提高队伍作战能力;强化森林防灭火应急物资保障,配强森林防灭火装备,全面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应急局、县林业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 加强风险识别管控
森林防火紧要期前和重点时段,县森防办组织县应急局、县林业局、县气象局、县公安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交通局、县供电公司等单位围绕天气趋势、林区气候、林情社情、火灾和热点规律、基础设施,开展火险形势会商,分析识别研判风险隐患,向县森防指报告会商结论;有关成员单位、县森防指组织调研、会商,识别和研判本行业、本部门、本地区火灾风险。各级森防指及成员单位将辖区、行业(系统)的风险隐患,列出清单、提出管控要求,向有关乡镇(街道)和管理单位发送风险提示单,并报同级森防指备案。有关乡镇(街道)和单位对于提示和发现的风险,逐项落实管控措施,形成风险管控表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各级森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负责督促地方落实管控措施。(县森防办牵头,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县森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 严格火源管控
强化网格化管控体系,持续推进科技应用,普及推广“防火码”、入山检查站等有效做法,实现火源全链条管理、火因可追溯;深入开展森林火险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专项行动,严厉查处违规用火行为,推进涉林案件行刑衔接,加大违法查处震慑力度,减少人为因素引发森林火灾;落实源头管控,根据森林火险等级,适时发布林区禁火令,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加大巡护密度,严格管控林区用火行为;盯牢重点人群,逐一落实监护责任和监护措施。(县林业局牵头,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县公安局、县应急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 开展业务培训教育
举办全县森林防灭火业务培训班,提高基层队伍专业指挥和安全扑救能力水平。加强各级森防指成员单位森林防灭火业务培训,持续提升从业人员森林火灾防范和处置能力。结合“2023年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和“三零”村(社区)、安全减灾社区创建,加强森林防灭火知识培训,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和避险能力。(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县森防指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 做好信息收集发布
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按照“有火必报、逐级报告、如实上报、归口报告”的原则,及时、准确、规范报告森林火灾信息,严禁迟报、瞒报、漏报。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森林防灭火信息由县政府或森防指指定新闻发言人统一发布。(县森防办牵头,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和森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救援机制能力建设
1. 强化预案修编
按照“一组一案”的要求,各级各部门在2023年12月底前完成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专项预案编制修订工作;县森防指完善极端天气条件森林火灾专项预案;各乡镇(街道)、林场、景区按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修订森林火灾处置办法。预案和处置办法按规定程序审核报备。
县森防办组织召开预案评审对接会,对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各工作组专项预案对接情况进行评审,构建“上下贯通、横向衔接”的预案体系;参照省市做法开展县级预案评审工作。各相关部门根据预案评审结果,进一步修订完善预案,提升预案实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县森防办牵头,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和森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 强化预案演练
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乡镇(街道)、林场、涉林景区要坚持全流程推演、全要素配置、全链条实操的要求,组织开展预案(处置办法)演练,结合本地区火情特点,精心设计演练方案,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开展演练,锻炼队伍、查漏补缺、完善预案。(县森防办牵头,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和县森防指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3. 强化监测预警
依托运用视频监控、无人机、瞭望塔、地面巡查等方式形成“空-天-地”立体监测网络。综合运用各种科技手段,开展森林火险中长期预测和短临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高火险时段,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大监测力度,加密会商频次,加强对重点区域、部门工作指导提示,督促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县森防办牵头,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和县森防指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4. 强化应急避险
森林火灾发生后,火灾发生地森防指要组织对火灾可能造成的灾害进行研判,对可能受到森林火灾威胁的群众,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有秩序地组织人员转移疏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保证转移群众有饭吃、有干净水喝、有衣穿、有住处和有必要的医疗救治。(县森防办牵头,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负责安置)
5. 强化科学救援
在森林防火紧要期,全县森林消防队伍要加强值班备勤,高火险期靠前驻防。发生火灾后,适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执行《扑救森林火灾前线指挥部工作规范》,科学组织火灾扑救;前线指挥要落实“三先四不打”“森林火灾扑救安全十个必须”“森林草原扑火指挥十个严禁”的要求,保证扑火人员安全。(县森防办和森防指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压实各方责任
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工作要求,做到“组织机构、防火责任、基础设施、工作经费、火灾处置”五到位;各相关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履职尽责,强化对本行业本系统的监督管理和指导;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和个人按照“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经营范围内森林防火主体责任,负责林区巡护、防火宣传,落实进入林区“十不准”要求,制止非法违规用火,及时报告火情,协助公安及相关部门调查森林火灾案件。
落实“县-乡-村-护林员”四级网格化管理体系,将任务细化到乡镇、村组、林班,明确到具体责任人,确保最后“一公里”责任落实。各类护林员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做好管护网格内的火源管理,劝阻、制止野外违规用火,发现火情及时上报。
(二)落实工作制度
严格执行各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工作规则、信息共享机制、防灭火会商调度机制、森林火灾信息报送办法等,不断完善森林防灭火制度,逐步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县森防办和森防指各成员单位严格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值班制度,严格执行“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和热点核查“零报告”制度,完善工作流程和工作机制,确保应急值守工作规范高效。
(三)强化监督检查
综合运用约谈、督办、调查处理和工作考核等手段,推进防指各成员单位工作责任落实;按照《森林防火条例》规定,落实表彰奖励政策,对在森林火灾防治和现场救援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开展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进行通报批评;对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附件:县前线指挥部各工作组(县森防指各工作专班)
组成及职责
附 件
县前线指挥部各工作组(县森防指各工作专班)
组成及职责
常态情况下,作为工作专班,在各自岗位做好职责内工作,应急值守;县森防指启动Ш级以上响应时,及时了解火场信息,做好文件、技术准备;启动Ⅱ级、Ⅰ级响应时,各工作专班转为前指各工作组。
综合协调组(专班)。组长:县应急局主要负责人。成员单位:县应急局、县林业局,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负责信息收集、汇总、报送和文秘、会务工作,协调、服务、督促各工作组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扑救指挥组(专班)。组长:县应急局主要负责人。成员单位:县应急局、县林业局、县人武部、县消防救援大队,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扑火专业副指挥长。职责:负责掌握火场动态,拟定扑火方案,调配救援力量,调度消防飞机,组织火灾扑救,部署火场清理看守,开展火场检查、验收、移交工作。
专家支持组(专班)。组长:县林业局主要负责人。成员单位: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森林防火等相关专业应急专家。职责:负责提供现场森林分布图和地形图,提出扑火技术方案,开展火情监测和态势分析,提供测绘服务。
气象服务组(专班)。组长:县气象局负责人。成员单位:县气象局,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负责火场气象监测、火场天气预报,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人员安置组(专班)。组长:乡(镇)长。成员单位:县应急局、县林业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委,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负责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及火灾伤员救治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指导、协助调派医疗资源,安抚、抚恤伤亡人员、家属,处理其他善后等事宜。
后勤保障组(专班)。组长:乡(镇)长。成员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财政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通信三大运营商,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负责储备和调拨生活物资,保障和调配装备及油料等物资,提供扑火人员食宿和指挥部办公条件,保障火场通信畅通。
治安保障组(专班)。组长:县公安局副局长。成员单位:县公安局,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负责火场及周边治安维护和交通管制、疏导,做好安置点治安维护工作;侦破火案,查处肇事者。
宣传报道组(专班)。组长: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成员单位:县应急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融媒体,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负责新闻发布、舆论引导,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开展新闻报道。
洛宁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11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