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故县水库管理和保护范围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时间:2023-11-01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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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故县水库工程的管理与保护,保障枢纽工程的安全有效运行,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稳定发展,洛宁县水利局起草了《关于划定故县水库管理和保护范围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稿),现对意见稿公开征询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一、公示时间
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
二、公示渠道
洛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uoning.gov.cn
三、意见建议反馈方式
1、邮寄地址:洛阳市洛宁县同心路与王协桥东200米
2、电子邮箱:lnxslj@163.com
3、咨询电话:0379-66231519
(请在信封封面或邮件标题注明“关于划定故县水库管理和保护范围工作意见建议”字样)
热忱期待广大热心市民和社会各界建言献策。
附件:洛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故县水库管理和保护范围的公告(征求意见稿).doc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