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徒步十里深山村 化解多年老积怨

时间:2023-10-29 10:54 来源:县审计局

  近日,洛宁县司法局下峪司法所和镇政府工作人员徒步十余里走进深山村,成功调解一起邻里纠纷案件。‍

  10月23日上午,67岁的毛某到下峪司法所诉说自己在1998年栽植的两棵楸树和在地堰上萌发出的十多棵小树被同村邻居茹某占有,至今已有25年了,经过村里几次调解未果,诉说时,毛某满眼泪水,显得十分委屈。

徒步十里深山村 化解多年老积怨

  下峪司法所受理该案后,发现两位老人居住在下峪镇麻院村的深山中,为尽快化解两位老人的纷争,司法所所长杨晓朋和包村领导下峪镇人大主席山利波决定一同驱车前往两人居住的自然村进行调解。山中交通不便,车辆仅可开到麻院行政村村部,于是他们便下车步行前往。山路崎岖,上山下坡,经过1个小时的徒步跋涉,终于来到两位老人居住的走马坪自然村。工作人员现场勘查了楸树的生长情况、土地边界、承包合同,找到村中群众和村组干部了解情况,并进行调查取证。

徒步十里深山村 化解多年老积怨

  在全面掌握情况之后,工作人员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是年岁已高的老人,又居住在僻偏的深山中,便借助村人民调解室耐心的做起了两位老人的调解工作,都说远亲不如近邻,劝毛某想一想老邻居的好,让茹某忆一忆困难时共同帮扶的场景。

  最终,经过工作人员耐心地讲解和劝导,两位老人握手言和。次日,双方前往下峪司法所达成调解协议,茹某承认毛某所栽两棵楸树归毛某所有,地堰上萌发的其余小树归茹某所有。至此,该起邻里纠纷案件经工作人员调解得以妥善解决,两位老人都对结果表示满意。

  今年以来,洛宁县司法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强化预防在前、调解优先、依法调解、实质化解,探索形成“三调对接”调解模式,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走深走实,将一大批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消化在基层,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