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宁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为指导和规范我县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洛政办〔2022〕83号),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起草了《洛宁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二、起草过程
在卫生健康系统内部反复征求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形成征求意见稿。通过书面形式征求了应急管理局、公安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等主要单位的意见,根据意见对预案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通过县司法局法制审核,形成《洛宁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三、主要内容
《应急预案》由总则、应急组织体系、监测和预警、响应与终止、善后处置、保障措施、附则等7部分组成,明确了工作原则和各部门职责,确定了应急指挥组织架构,以及应急响应启动的标准和措施。
第一部分总则。概述了应急预案编制的目的、依据,对事件的分级、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
第二部分应急组织体系。一是成立县、乡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在启动事件应急响应时,按照响应级别启动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二是明确执行机构职责,制定机构成员单位本部门、本系统的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三是成立综合协调、防控、医疗救治、社会稳定、宣传、外事、物资保障和大数据支持等工作组,根据需要适时调整相关工作组的牵头和组成单位,成立若干工作专班。四是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通过开展专项培训,提高快速应对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
第三部分监测、报告、评估和预警。明确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日常监测、事件报告、风险评估和实时预警的工作要求及具体措施。一是各级各类医疗、疾控、卫生监督、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和公安局等日常监测机构,按照国家统一的事件监测、预警、报告要求,开展日常监测工作。二是各级责任报告单位和其他发现事件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逐级报告(2小时内向县政府报告,同时向市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明确报告程序、报告内容以及报告方式。三是开展事件风险分析与评估,确定风险评估结果和风险等级,并结合事件发展趋势和应对处置情况,动态开展针对性评估。四是建立实时预警系统,实行多点触发自动预警提醒。
第四部分响应与终止。明确发生事件的响应原则、响应分级、响应措施、响应级别调整以及终止响应情形。一是发生事件时,县政府按照分级响应原则及时启动响应,重点区域或重大活动期间发生的事件可相应提高响应级别;事件发生地之外的地方接到通报后,及时通知相应单位,积极采取预防控制措施,做好支援工作。二是根据事件的影响范围、危害程度和发展态势,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四个等级,县政府和县卫生健康委结合实际情况,对事件的分级标准适时进行补充和调整。三是对符合终止条件的一般事件,由县卫健委组织专家分析论证,向县级应急指挥机构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本级政府批准后及时终止应急响应,并向市卫生健康委报告(备案)。
第五部分善后处置。明确了政府、各有关部门在生产生活秩序恢复、事件调查评估、社会救助、奖励抚恤、征用补偿以及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善后处置工作。
第六部分保障措施。明确各有关部门责任,具体说明了在信息、专业机构、卫生救援队伍等方面的技术保障要求和经费、物资、通信、交通等方面的保障要求。
第七部分附则。对应急预案中的相关专业术语进行了解释。
四、解读机构
洛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0379-66297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