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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 办理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3-03-28 10:24 来源:洛宁县政府

  各位代表:

  现将《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2022年,县政府共收到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53件。接到建议后,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明确由我总牵头,政府其他几位副县长按照分工,县督查局具体负责督促各承办部门的办理工作,并专门下发通知,对建议办理的目标、任务及时间要求等进行明确,不断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同时,在办理过程中县督查局定期、不定期对各单位办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问效,并积极邀请县人大有关领导和工委负责同志进行实地查看,有力促进了建议办理工作顺利推进。截至目前,53件代表建议已全部办理答复结束,建议答复率、办结率、代表满意率均达100%。其中,所提建议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38件(A类),占71.7%;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规划解决的11件(B类),占20.8%;受条件限制暂不能解决的4件(C类),占7.5%。

  一、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38件,占建议总数的71.7%。

  1、贺海波等16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优化城区社会基层治理体系,加强城区人口管理的建议》(1号建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中办发〔2010〕27号《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委会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县民政局与永宁街道办事处多次协商,广泛咨询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意见后,召开了社区群众代表会议,充分讨论,一致同意成立建设路社区居民委员会,具体负责管理社区居民的生产生活问题。2022年11月20日,县民政局与永宁街道办事处结合,起草了《永宁街道办事处关于设立建设路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请示》,呈报县政府常务会议。2022年12月1日,县政府第十四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县民政局提交的《关于申请设立建设路社区居民委员会相关事宜》的议题,会议决定由民政局牵头完善相关手续,做到合法合规、资料完整;由组织部、民政局等单位对社区组织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等工作进行把关;由永宁街道办事处指导社区加强阵地建设,科学做好区域设置、办公、人员安排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提高社区工作规范化水平。县民政局积极指导永宁街道办事处向县政府请示完善设立建设路社区相关手续;永宁街道办事处正在寻找建设路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场所。同时,提升基层网格化治理水平,将全县划分为628个网格,其中基础网格602个,专属网格26个,目前网格划分信息已全部在平台中完善,并建立了网格员工作职责、管理办法、考评办法等管理制度,县综治中心坚持网格员工作日督促、周排名、月通报、季总结、年讲评工作制度,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有力有序开展。2022年以来,网格员上线132754人次、网格服务总次数77698次,其中入户走访15634次、隐患排查4223次、矛盾纠纷排查2430起、信息采集1462次、便民服务46759次、重点人群入户7190次。

  2、曲焕平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有效防范民间融资风险,维护我县社会稳定的建议》(18号建议)

  县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民间融资中非法集资风险的打击处置和化解工作,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各县委常委为副组长的县处非领导小组,并根据“一案一策一专班”工作机制,成立以各案件包案县领导为组长的案件处置专班,由包案县领导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和调度当前防非处非工作重点问题,督促和指导各部门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特别是国务院《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颁布后,县政府从充实处非工作力量、明确非法集资行为执法主体、建立防非处非联席会议机制等多个方面发力,不断完善打击处置各类非法集资风险的工作机制,县政法委、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县公安局、县人行、县银保监办、县金融工作局等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决定,由县委政法委督促政法单位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的沟通协作和监管联动,探索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促进发挥各部门职能专业优势,实现信息共享和成果运用,加大对非法集资、问题楼盘等民间融资风险的化解力度,不断提升公众安全感、执法满意度,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洛宁。近两年以来,我县共立案非法集资案件5起,已结案3起,为群众挽回各类经济损失达到6800余万元,从源头上杜绝非法集资现象的发生。

  3、贠邦柱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深入挖掘红色资源,加强对老区帮扶”的建议》(15号建议)

  洛宁是革命老区县,红色文化资源丰富,政府一直在统筹各方力量,加强红色文化资源挖掘保护传承,先后协调资金支持李翔梧纪念馆基础设施建设,并对温旭阳故居陵墓进行修缮,让洛宁红色资源焕发新的活力。同时,注重加强对老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帮扶力度,按照省市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和“双月攻坚”行动要求,广泛动员,全域整治,消除卫生死角,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开展“一宅变四园”和“五美庭院”创建,高质量打造1个“美丽小镇”、10个“四美乡村”。推行“二次四分法”,实现垃圾减量60%以上。持续改善老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升老区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4、王红光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缩小县城东西差距,强化王范回族镇城市功能建设的建议》(23号建议)

  一是全面提升改造。对王范回族镇辖区投入1678万元对32条背街小巷进行改造。投资1900万元对辖区内17个老旧小区进行改造。二是逐步实现居民“双气”入户。住建局双气办对新能源企业进行了考察对接,积极探讨新的供暖方式,下一步将大力推动新能源供热。

  5、李朝菊等4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改造龙泰御花园暖气管网的建议》(47号建议)

  目前,龙泰御花园暖气管网已改造完成,正常供暖。

  6、焦洪涛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实施官庄塬现代特色农业产业带及节水灌溉项目的建议》(32号建议)

  “利用大石涧水库和其他水源建设集中供水工程”已列入洛宁县“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目前,一期工程已竣工投用,为东宋镇渡洋河川区群众生活用水及沿途7800亩农田灌溉提供水源保障;二期工程将大石涧水库引水提到官庄塬,实现官庄塬现代特色农业产业带的用水需要,县水利局已委托设计单位完成了大石涧引水二期工程初设。

  7、牛顺安等6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规范接送学生车辆,保障道路畅通,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的建议》(7号建议)

  县公安局结合文明办深入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家长和学生的安全意识和知识;建立“护学岗”,在城区内中小学校门口,每个学校安排两名警力,对高峰时段道路进行疏导,做到即停即走。

  8、黄政等14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打造洛宁县南部旅游道路环线的建议》(8号建议)

  该项目已列入河南省旅游公路建设规划和洛阳市伏牛山1号旅游公路规划。其中沟门至全宝山林场10.3公里段规划设计已完成,通过农发行申报EOD贷款,河道砂石收益作为还款来源解决道路建设资金问题;底张至兴华段10公里已竣工通车。

  9、郭建国等14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实施赵村镇西七路的建议》(11号建议)

  施工队已进驻,近期施工。

  10、李超伟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洛渑路提升改造工程的建议》(14号建议)

  S243渑邓线洛宜交界至小宋村段7.06公里已竣工通车,其余路段(东宋镇小宋村至渑池界27公里)已纳入“十四五”规划,结合财力逐步实施。

  11、焦洪涛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规划修建东宋至小界之间线路的建议》(30号建议)

  东宋镇至小界乡之间现有三条道路连接,分别是北部省道S244三邓线、中部乡道Y013从东宋马村通往小界王沟,东部从东宋村可到小界桥西村,目前,能够满足群众出行,下步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完善。

  12、焦洪涛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建设渑晰高速温庄互通至省道渑邓线连接公路的建议》(33号建议)

  目前,渑晰高速温庄互通已与我县滨河北路东延工程连接通车;S243省道渑邓线崛山至小宋段已通车,该道路与国道G343相连接,交通更便捷。关于代表提出的连接方案,我们将根据土地性质以及省厅实施意见进一步优化打通。

  13、陈雁等14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引导故县水库水域,建立生态补偿机制试点的建议》(9号建议)

  一是故县水库饮用水水源地是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洛阳市市级饮用水水源地,其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必须由洛阳市人民政府牵头制定并经洛阳市人大常委会予以立法通过后方能生效,我县无设立权限。二是积极谋划故县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综合整治项目(一期),争取中央专项资金1050万元。目前该项目一期工程已全部竣工并通过验收。争取上级资金600万元,用于建设故县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综合整治项目(二期),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前期设计与勘察,并通过县财政部门评审,正在进行招投标工作。

  14、乔林峰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推动上戈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12号建议)

  一是农业部门积极鼓励中小种植企业(大户)申请加入洛阳市苹果协会(洛阳众森农业有限公司为会长单位),从而最大限度降低运输成本。目前,已通过“洛宁县地标农产品保护”项目资金,为洛阳众森农业有限公司购买冷链运输车5辆,有效解决了苹果销售冷链运输难题。二是引进先正达集团(世界500强企业)入驻洛宁发展苹果产业,与洛宁县15家苹果种植大户签订合作协议,统一农资供应,降低了采购成本;组织苹果种植企业、大户到我县养殖企业实地考察,已培训果农1300余人次,大力推广“药肥双减”技术,已推广5万余亩,逐步实现化肥代替。目前,已帮助企业联系故县镇养鸡场、小界乡养羊场购买动物原粪6500余方。三是制定了《洛宁县苹果产业实施细则》,对新发展苹果每亩扶持1500元,对低产园进行郁闭园改造与品种改良的,每亩扶持1000元,建设智慧果园的,给予总投资资金50%的奖补,最高奖补50万元;2022年,共发放产业奖补资金近300万元。

  15、胡海延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建设金珠沙梨产业园项目,打造洛宁金珠沙梨全产业链条的建议》(25号建议)

  一是制定了《金珠沙梨产业发展实施细则》,对建园面积3亩以上20亩以下的防返贫监测对象及集中连片金珠沙梨建园面积100亩以上的带贫经营主体进行奖补。新发展金珠沙梨每亩扶持1000元,通过政策扶持激励金珠沙梨标准生产基地建设。2022年在关庙村建立了高标准金珠沙梨智慧果园400亩,新建高标准金珠沙梨园200亩。2022年11月14至15日,第五届“绽放杯”5G应用征集大赛全国总决赛在深圳成功举办,我县马店镇关庙村“5G+智慧果园”建设项目被评为全国一等奖。二是计划通过积极争取专项债项目和持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建设1000亩高标准沙梨种植基地,同时建设鲜果分拣线和配套设施,打造一、二、三产融合的发展体系。

  16、许毅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建议》(29号建议)

  一是推行“一户一宅”制度,多余住宅收归集体所有。“户”的确定原则以公安部门户籍登记为准。对不符合规划的房屋,属“一户多宅”的劝其退出;二是加快农村宅基地建设,规范审批手续。落实宅基地申请审查到场、批准后丈量批放到场、住宅建成后核查到场等“三到场”要求;三是盘活闲置资源。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三变”改革和“三权分置”等改革工作,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四是对占地不建、占地不种的,可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视情况处以恢复耕种、收缴闲置费或予以收回等不同程度处罚。

  我县出台印发了《中共洛宁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房管理工作的通知》(宁农领办〔2022〕15号),该通知下发后,各乡镇均已按要求成立联审联批窗口,安排专人负责办理,有序开展农村自建房的改建和扩建审批工作。

  17、吉韶斌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推动洛宁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乡村振兴的建议》(36号建议)

  目前,县农业农村局认定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42家,建立完善了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工作机制。2022年共组织6家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市级示范认定,经过市级验收、专家评审,现已全部获批。

  18、曲焕平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我县电商产业,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的建议》(19号建议)

  一是积极开展电商人才培训。2022年以来,完成电商实操技术培训1500人,电商带头人170人。二是提升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水平。集大数据中心、农特展馆、实操培训、摄影中心、众创空间、办公区域等服务区为一体,为农村电商人才提供办公场所,为有意愿从事电商的企业和团队提供转型指导、人才培训、产品货源和供应链对接等服务;目前电商中心入驻企业12家,孵化电商企业60余家、个人店铺1000余家。三是推进乡镇、村电商服务站点建设。已建成18个乡(镇)级电商服务站、224个村级电商服务点,实现贫困村服务网点全覆盖。

  19、孟海江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引进总部经济、增强地方财政收入优惠政策的建议》(38号建议)

  已制定出台了《洛宁县招商引资助推乡村振兴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文件。关于引进总部经济方面,政策第四条规定:对于乡镇或产业集聚区新引进的总部经济项目,县级地方财政留成部分80%奖励给引进单位,用于支持企业发展。

  20、祁少波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启动鳔池白马涧、莲花顶、抽水蓄能电站、砚凹桃花岭旅游资源综合开发,助推全域旅游的建议》(21号建议)

  目前,已完成白马涧测绘和规划初稿;申请财政资金13.5万元,对鳔池村、砚凹村、黄窑村等区域进行了测量,绘制了该区域地形图;在上陶峪村建成了1000平方米的生态停车场和500米的民宿排污管线;在砚凹村实施了“砚凹桃花岭景区综合提升项目”,新建了露营基地,已完成景区停车场绿化工作。

  21、孟海江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乡村旅游资源整合力度不足、宣传人才缺失的建议》(37号建议)

  一是整合乡村旅游资源方面。推出舌尖上的洛宁、传统节日文化展演等系列活动,提升我县文旅文创的能力和水平。深入挖掘县域内特色,完善“多彩洛宁”公众号功能,搭建洛宁智慧旅游服务平台。依托上戈苹果、金珠沙梨等农产品资源优势,制作洛宁县手绘地图,推动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数据支撑。二是解决宣传人才缺失问题。聘请浙江乡村旅游研究院院长、著名乡村旅游专家干永福负责乡村旅游规划编制工作、聘请杨博为我县乡村旅游专家顾问,针对20个乡村旅游示范村进行人才培训,转化洛宁本地投资商为运营商15家。成立了宣传推广股,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已招收高层次人才3名,现已分配到各股室开展工作。

  22、宋元周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保障农村学校学生不减员的建议》(28号建议)

  一是投资2680万元,续建陈吴乡大原小学餐厅、赵村镇马营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及学生宿舍项目、长水镇西街小学教学及辅助用房新建等教育强国推进工程项目。目前,已全部竣工。二是投资1123.7万元,实施中原小学改造项目、东宋镇官西小学学生宿舍楼新建项目、故县镇初级中学饮水工程等14个农村学校维修改造工程。目前,12个改造工程已投用,2个正在有序推进。三是组织各乡校对辖区6—15周岁适龄儿童进行了6轮全面细致的摸底排查,对有辍学动向学生,积极劝返,对全县因病因残适龄儿童摸底统计,分类施策,实施就近随班就读或送教上门,确保全县没有一名适龄儿童因贫失学辍学。

  23、吉韶斌代表提出的《关于准确领会和落实“双减”政策,鼓励和加强中小学生美育、体育教育,提高洛宁中小学生综合素质的建议》(40号建议)

  一是下发了《洛宁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意见》《洛宁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意见》,在全县开展了“双减”服务,校外培训机构得到了规范和遏制。二是积极聘用校外具有专业资质的书法、音乐、舞蹈等教师48人,充实了课后服务社团力量。

  24、张海芳等4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学前教育的建议》(51号建议)

  2022年争取学前教育专项资金400余万元,9月份改造县直幼儿园厨房,配备一体机、区角柜等教育教学设备;为县直第四幼儿园配备厨房,教育教学,办公用品等教育教学设备,增加公办学位300余个。10月份为乡镇22所公办幼儿园配备了一体机等教育教学设施,进一步提升了乡镇公办幼儿园的办园条件。

  25、李向平代表提出的《关于如何让农村孩子享受优质均衡教育减少生源流失的建议》(53号建议)

  一是投资5759万元,在全县范围内实施改造34所中小学幼儿园项目,目前已完工29个,有序推进5个。二是成功组建实验一中、实验一小、实验二小、兴宁小学4个教育集团,带动全县基础教育学校均衡发展,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和受益面,促进城区、城乡、校际差距进一步缩小。

  26、贺国良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提升乡贤返乡创业园各项功能的建议》(39号建议)

  一是为支持景阳镇代表团提议的提升乡贤返乡创业园各项功能建议,在县发改委指导下,景阳镇申报了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该项目总投资398万元,目前已列入2023年度申报计划。二是为支持景阳镇乡贤返乡创业园建设,县自然资源局积极协调城投公司,以每亩三万元的补贴及时足额拨付乡镇,目前景阳镇已完成42亩用地复垦任务,完成任务量42%。三是县教体局对园区内教育资源配置情况进行统计评估,校园校舍及教育教学资源均达到办学条件标准。四是乡贤返乡创业园有2个村卫生室,卫生室内部设置诊疗基础设施相对齐全,能够正常开展公共卫生、妇幼保健、疫情防控等基本医疗服务。五是积极谋划乡贤返乡创业园供排水一体化项目,计划投资1153.56万元,县住建局正在通过专项债、国开行贷款多途径积极筹措资金。六是建设农村养老互助点,目前已投用;同时,县民政局还对孙洞村10户60岁以上经济困难失能、半失能家庭进行每户3000元适老化改造。

  27、吉韶斌代表提出的《关于移风易俗,剔除和简化洛宁“红白喜事”操办习俗的建议》(41号建议)

  一是通过广泛征集意见,印发了《关于治理高价彩礼推动移风易俗的指导意见》(宁文明委〔2022〕3号)。二是把抵制高价彩礼、文明殡葬、文明健康等内容写进村规民约。三是发挥6个“百姓大食堂”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推广“过事一碗菜,节余一万元”“一碗饭办一场大事”等工作经验,规范农村统一待客标准。

  28、吉韶斌代表提出的《关于成立洛宁县书画院的建议》(42号建议)

  一是按照上级政策,书画院等组织机构属于非营利性民营组织。为发挥各类书画院的作用,促进我县文艺事业的发展,我们积极向社会筹集专项资金5万元,为协会及会员开展展览、培训、研讨等提供资金支持。二是挂牌成立了洛宁县博文美术馆。2022年5月31日,洛阳首家个人美术馆—博文美术馆揭牌仪式暨“洛阳市青少年美育示范基地”揭牌仪式及“洛阳市美术家协会研学基地”授牌仪式在我县隆重举行,成为了洛宁人民文化交流、观赏和创作的基地。三是积极与县老干部局结合,在洛宁县文化体育活动中心办公大楼成立了洛书书院。一楼书画室占地面积60平方米,二楼两个展厅占地面积150平方米,为全县书画爱好者提供了学习、展览、研讨、交流的平台。

  29、吉韶斌代表提出的《关于提升“中国书法之乡”文化影响力的建议》(43号建议)

  一是加强书法组织和书法队伍建设。开创了全县城乡有书法分会,村村有书法爱好者的喜人局面。二是加强培训提升我县书法家的创作水平。开办多期书法培训班、专题讲座,全面提升广大书法家的作品质量。三是在县城主要位置建设了仓颉像等标志性文化建筑,在滨河公园设置了王铎《琅华馆帖》大型碑廊和洛神文化观赏墙,在高速公路洛宁收费站北侧建成了《永宁赋》文化碑亭,使之成为洛宁文化的新地标。

  30、巩万生等4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合理高效应对疫情常态化下发热病人管理的建议》(44号建议)

  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共设置预检分诊台29个,预检分诊台为24小时值班制,对所有来院患者进行体温检测以及询问患者流行病学史;各村卫生室在接诊有发热病人时认真登记病人的详细信息(身份证号、电话、居住地、有无外出史等),对于有流行病学史的要求拨打120救护车进行转运,发热病人入院后有专用通道进行严格闭环管理,进行核酸检测及有效诊治。县人民医院成立了共175人的发热门诊三级医护梯队;县卫健委对各乡(镇)卫生院发热门诊工作人员进行线上培训,共培训70余人。“二十条”、“新十条”等优化政策出台以来,我县全力围绕“保健康、防重症、强救治、优服务”,发热门诊“应开尽开”,并建立绿色就医通道,积极开展分级分类救治,发热病人诊治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31、焦洪涛等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拨付周村至官庄通道绿化地租的建议》(48号建议)

  目前,周村至官庄通道绿化地租已拨付到位。

  32、王光耀代表提出的《关于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购买社会法律服务机制的建议》(49号建议)

  引导律师等社会力量有序参与政府购买法律服务供给,指导购买主体与承接主体签订政府购买法律服务书面合同;2022年,县政府拨付资金40万元支持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县司法局分别与向群律师事务所、齐合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协议,引导律师到机关、企业、学校、乡村开展普法服务宣传活动,目前,共开展各项法律服务宣传活动38次。

  33、程迎兵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崛山集镇建设,改善洛宁东大门窗口形象”的建议》(5号建议)

  2022年以来,集镇建设专班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工作有序开展。崛山集镇项目中的市场沿线外立面改造已完工,完成改造面积7.6万平方米;完成道路提升改造1.4公里;完成雨污管网2.4公里;完成弱电入地2.1公里。

  34、曲焕平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洛宁县农村传统古村落保护的建议》(17号建议)

  目前我县已有17个村庄列入“传统村落”名录,其中5个村庄列入“国家传统村落名录”,已经按照要求建立了完整的档案并编制了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2022年申请的180万省级补助资金用于我县5个国家级传统村落的修复保护。我县传统村落能享受到财政补助资金申请条件的均已申请到位。剩余待条件成熟后,我们将继续向上级申请专项保护资金。

  35、买欣前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建设王范回族镇中原美食村的建议》(24号建议)

  一是高标准打造街区。投资500万元,对兴宁西路中原段南北两侧的背街小巷实施改造;对中原街巷进行外立面整治,粉刷墙体,新加仿古屋檐,墙体增加村历史典故、党建等文化喷绘;高标准绿化,以乡土树种为主,采用乔、灌、草相结合的方式,美化宅前屋后。二是完善配套基础设施。沿街安置太阳能节能灯50个,结合休闲步道和沿街景观点,设置特色路灯;同时每隔两家商铺安装灯箱,提升中原美食文化街夜景;投资198万元建设生态停车场,规划停车位106个,配套建设公厕1间,管理房1间,以满足未来旅游发展需求。三是大力宣传营造氛围。打造阵地,成立中原中盛餐饮公司,整合回族镇特色商户和美食资源,进行线上直播销售。通过在抖音开设美食专栏,与融媒体联合开展美食探店等活动,对洛宁酸牛肉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录制宣传,提升中原美食关注度和美誉度。

  36、郭建国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洛宁县城区供热管网未按规定验收问题的建议》(50号建议)

  老旧小区供热管网由政府投资和建设,竣工后按照验收标准及流程由各行政主管部门和参建各方进行综合验收。目前大部分新建楼盘附近供热主管网未辐射,小区内供暖设备和管网由开发商自行建设施工,竣工后由开发商邀请供暖专家及相关单位进行综合验收。

  37、杨永锋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提升上戈镇苹果、烟叶产业防雹能力,促进产业增收的建议》(13号建议)

  我县使用的5个炮站(分别为上戈镇、景阳镇、马店镇、兴华镇、下峪镇)购买弹药保险柜,共计25万元,资金已拨付到位,目前正在与相关厂家对接采购事宜。

  38、郭银涛等5名代表提出的《关于罗岭乡旅游景区5G信息建设的建议》(52号建议)

  目前,爱和小镇、香山寺已实现5G信号覆盖,贾沟村5G基站建设已通过审批,预计2023年下半年可完成建设。香楸湾和讲礼村基站建设县运营商已向市运营商提交申请。

  二、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解决的11件,占建议总数的20.8%。

  39、孟海江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城区与乡镇结合部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的建议》(2号建议)

  县住建局结合洛南第二污水处理厂,提前谋划、合理布局,优化新宁大道及沿线村庄的供水、污水管网项目;申请专项债资金3.7亿元,已通过财政厅评审;目前正在进行设计,预计2023年3月份开工建设。

  40—41、孟海江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完善重点村、中心村农村污水管网,提升人居环境水平的建议》(3号建议)和祁少波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实施老安虎线沿线9个村庄污水管网工程,加速集镇建设的建议》(20号建议)

  县住建局对全县乡镇及行政村污水处理情况进行摸排,并积极推动全县农村供排水一体化项目建设。现已完成全县农村污水管网供排水一体化项目前期规划设计和具体实施方案等工作,全县390个行政村计划建设供水管网1111.5千米,污水管网1286.72千米,其中主管道407.73千米,支管道878.99千米;其中33个行政村并入市政管网,新建污水处理站141座,升级改造污水处理设施6座,处理规模11223吨/天;总投资13.97亿元。目前全县已申报项目资金12.98亿元,已到位资金3.48亿元。

  2023年1月8日,县供排水一体化项目工作专班推进会确定首批实施供排水一体化建设49个行政村。其中,住建局实施33个,农业农村局实施10个,景阳镇实施6个。2023年1月20日,县供排水一体化项目工作专班推进会讨论分析,初步确定了拟招标6个行政村。

  42、郭建国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洛南渠整修加固发挥应有效益的建议》(4号建议)

  目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通过省水利厅和市水利局审批,县发改委已立项,正在进行项目实施方案市级评审;中央财政资金700万已到位,计划2023年初批复后实施。

  43、胡海延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洛北引水渠、小街至上窑引水渠管理与维护的建议》(6号建议)

  一是加强管理。县政府拨付资金150万元,用于马店渠道管理所、洛北渠道管理所人员对洛北渠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同时在县现有灌区自动化管理平台基础上增加洛北灌区自动化管理模块,确保渠道引水和群众用水安全。二是提升维护。县水利局已将洛北渠改造列入洛宁县新谋划储备专项债项目,已通过县级初评。另外水利局安排资金230万元,计划在洛北渠马店太平庄进水口新建铅丝笼拦水堰1座,切实保障太平庄下段沿线农田灌溉用水。

  44、焦洪涛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实施渡洋河水生态保护及河堤修复的建议》(34号建议)

  目前,县水利局已与东宋镇政府协商沟通,水毁修复工程由镇政府安排资金进行基础修复。同时县水利局已向上级申请水毁资金及其他专项资金,已纳入洛宁县渡洋河老里湾至马村段河道治理工程项目。

  45、郭建国等14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把洛宁县打造成全国艾草产业基地的建议》(10号建议)

  一是由现代农业委员会统筹协调,加大正面宣传和技术推广力度。二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争取把艾草产业纳入中药材种植扶持范围。三是强化龙头带动,构建艾灸健康服务体系,持续开展规范化灸疗服务“三进(进医院、进社区、进家庭)活动”。计划于2023年在全县发展艾草基地5000亩(农投公司2000亩、大艾实业2000亩、晟坤农业1000亩),带动全县发展艾草基地2万亩,并逐年扩大基地面积。

  46、黄萍萍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增设“王范回族镇派出所”的建议》(22号建议)

  目前,公安局已向编办提交了增设“王范回族镇派出所”的申请报告,正在按相关规定进行研究。

  47、程辉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规划修建洛宁北环线的建议》(27号建议)

  洛宁县北环线已于“十三五”期间进行了规划勘察,目前已初具规模:洛宁县城出发经国道G343至东宋镇,从县道崛马路过小宋、中河连省道S244至小界,接县道上胡线、梯马线至马店镇,均为二级(三级)公路。马店—长水—罗岭—上戈段现已有通村公路连接,基本解决了群众的生产生活和出行问题。北环线提升改造已列入“十四五”交通运输建设规划,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建设计划和建设资金的争取力度,尽快使该工程实施。

  48、程迎兵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在同心路与迎宾大道交叉口增建城市游园的建议》(46号建议)

  已纳入2023年重点项目库,预计投资300万元。

  49、吉韶斌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洛宁老城恢复重建、开发利用的建议》(35号建议)

  2022年我县按照省、市城市提质和老城保护开发工作等有关部署,在完成老城城隍庙、文庙、魁星楼等古建筑修缮保护,老城街道沿街建筑物外立面改造、城隍庙文化广场提质改造等工程的同时,重点实施了紫竹二期、嘉和云天城等棚户区改造项目,完成50余条背街小巷提升改造、6800平方米油土路面改造,并对区域内空中缆线进行了集中整治,集中体现了老城风貌和特色。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强同省市住建和文物保护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积极申报古建筑、古街道等保护开发项目,争取有关项目资金,持续加大老城区保护和开发力度。

  三、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暂不能解决,留做参考的4件,占建议总数7.5%。

  50—51、贠邦柱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架设洛河底张—长水段跨河大桥的建议》(16号建议)和卫朝华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筹建长水至底张跨洛河大桥的建议》(26号建议)

  由于这两个建议所选地址不在国省干线公里规划范围内,不能进行项目申报,暂无法修建。考虑两岸群众诉求,加之县财政资金困难情况,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与省市交通部门沟通协商,争取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将该桥建设纳入规划,为后期工程建设做准备。

  52、焦洪涛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把东宋产业园区纳入县产业园区规划和管理,完善相关基础设施的建议》(31号建议)

  2022年10月12日,河南省自然资源厅下发《关于开展开发区选址和四至边界划定的通知》(豫自然资明电〔2022〕9号),明确要求开发区选址布局要集中连片,位于县(市)域范围内的开发区组成区块原则上不超过2个。而鉴于洛宁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主导产业为轻工业制造和矿产品精深加工,新兴产业为生物医药,轻工业制造和生物医药产业主要集中在开发区主城区(原产业集聚区),而矿产品精深加工产业主要集中在景阳镇专业园区,因此,开发区选址优先选择主城区和景阳镇专业园区。受城镇开发边界三区三线划定界限限制,东宋产业园暂无法纳入开发区范围。

  53、程新涛等4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将产业集聚区控制区部分土地划归涧口,支持其发展的建议》(45号建议)

  按照《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河南省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豫发〔2021〕21号)文件关于开发区进行整合、扩区、调规、改制的要求,新增建设用地最大限度向开发区倾斜,按照产业用地占比需超过60%的要求,为开发区扩区和产业发展留足空间。因此该建议与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不符,不能将开发区部分土地划归涧口。

  各位代表,2022年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在县人大常委会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县政府及各承办部门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由于受疫情影响和县财力的制约,一些建议在短期内还难以落实;一些建议因国家政策和现行体制的限制,还不能及时办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不断提升站位,提高标准,不断拓宽思路、创新手段、完善举措,确保高质量办好代表建议,努力向人大代表和全县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