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洛宁县环洛河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共4个标段)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宁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洛宁县环洛河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洛宁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源:部省补助,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洛宁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洛宁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洛宁县环洛河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
2.2、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复编号:洛宁公开-2023-43
项目编号:洛宁工施招标(2023)0148号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控制金额:8032293.9元
其中:一标段:1743432.79元、二标段:1648965.2元、三标段:1864897.67元、四标段:2774998.24元
2.4、政府采购政策:(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企业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2.5、项目概况:洛宁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洛宁县环洛河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共分为4个标段,一标段包含:2023年洛宁县景阳镇南洞村产业园区道路提升项目、2023年洛宁县长水镇西寨村农业示范园生产路项目;二标段包含2023年洛宁县马店镇东仇村至张村村通村道路项目;三标段包含:2023年洛宁县马店镇环洛河现代农业产业园区道路工程(蚂蚁涧东道路和建张村润东道路);四标段包含:2023年洛宁县马店镇环洛河现代农业产业园区道路工程(张村村稻鱼共生项目内道路);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工程地点:洛宁县。
2.7、工期:90日历天/标段
2.8、质量要求: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2.9、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10、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零事故。
2.11、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标准。
2.12、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2.1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四个标段。
一标段:洛宁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洛宁县环洛河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一标段
二标段:洛宁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洛宁县环洛河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二标段
三标段:洛宁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洛宁县环洛河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三标段
四标段:洛宁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洛宁县环洛河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四标段
注:本次招标投标人可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上述资料原件扫描件。)
3.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投标文件中须附上述资料原件扫描件。)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安B证),同时具有公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投标文件中须附上述资料原件扫描件及无在建承诺书。)
3.5拟派项目总工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上述资料原件扫描件。)
3.6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投标人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格式。)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被交通运输部、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评定信用等级为 D 级(黑名单)的投标单位将不予以接受。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3年08月04日至2023年08月10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4日9时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洛宁县)。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61.168.99.35/TPBidder),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宁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洛宁县永宁大道中段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79-66220001
代理机构:河南志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永泰街38号正大国际西区7号楼609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379-60359666
监管部门:洛宁县交通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宁县交通运输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6231202
2023年08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