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调对接”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为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洛宁县司法局下峪司法所积极开展以访调对接、诉调对接、警调对接为主的“三调对接”工作,全力推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为现代化洛宁建设贡献法治力量。
2023年7月,下峪镇某村居民代某到镇信访办反映同村王某有一棵楸树在自家耕地里,已生长25年。王某计划于2023年8月准备将此楸树放倒卖了,代某得知后要求对方得给自己赔偿经济损失,双方发生争议,产生信访苗头。下峪司法所调解员杨晓朋得知此事后,主动介入,启动“访调对接”工作机制,组织代某及王某双方到场进行调解,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并签订调解协议书。
下峪镇某村居民董某于2023年5月到自家地头查看时发现,自己种的红薯苗和边上的五棵核桃树全部呈落叶枯萎状,疑是有人就近喷洒农药所致,后期经了解得知是同村薛某曾在附近打过农药。董某向镇派出所报案要求惩处薛某赔偿损失,镇派出所主动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接,启动“警调对接”工作机制,调解员杨晓朋立即介入做好董某的情绪安抚工作,同公安干警一道走访事发地,详细调查事件始末,精心制定调解方案。在共同努力下, 最终薛某现场赔偿对方1000元,双方顺利达成协议。
下峪镇某村居民郭某妻子尚某于2023年4月出房门时被楼上施工队工人丢下的绳子砸伤,导致右脚三处骨折。郭某与施工方联系要求赔偿,双方多次协商未果,郭某遂前往法院起诉,下峪司法所立即介入,启动“诉调对接”机制,经过调解员的“圆桌谈判”和“背靠背”调解,双方回归理性,差距不断缩小,最终以赔偿60000元达成协议。
去年以来,洛宁县创新开展“三调对接”模式,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基层矛盾的主渠道作用,积极探索“枫桥经验”“浦江经验”的“洛宁实践”,县乡村三级联动,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基本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