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司法局下峪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损害赔偿纠纷

时间:2023-03-17 17:59 来源:县司法局

  近日,洛宁县司法局下峪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损害赔偿纠纷,矛盾纠纷的成功调处,筑牢了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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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阳市栾川县群众张某伟一直在温州某建设有限公司工地务工,2022年1月15日工作期间张某伟突发性脑干出血,立即送到人民医院治疗。事后张某伟的弟弟张某辉找到温州某建设有限公司负责人要求其赔偿误工费、陪护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等费用。温州某建设有限公司负责人认为前期已为张某伟垫付过医疗费用,现对张某伟提出赔偿后续费用数额有异议,不同意支付。当事双方争议较大,迟迟未能达成和解。2023年3月,张某伟到下峪司法所申请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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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司法所在接到当事人申请后,立即开展调查,通过走访张某伟及其工友,了解了事情原委,找准了双方矛盾的焦点,第一时间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由于对赔偿金额分歧太大,双方当事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司法所工作人员从情、理、法律三方面为切入点,对双方进行耐心劝解,在工作人员的努力下,最终双方达成了协议,由温州某建设有限公司赔偿张某伟4万元。至此,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县司法所在接到当事人申请后,立即开展调查,通过走访张某伟及其工友,了解了事情原委,找准了双方矛盾的焦点,第一时间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由于对赔偿金额分歧太大,双方当事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司法所工作人员从情、理、法律三方面为切入点,对双方进行耐心劝解,在工作人员的努力下,最终双方达成了协议,由温州某建设有限公司赔偿张某伟4万元。至此,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