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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懂法用法!洛宁县林业大讲堂第四期开展《森林法》专题培训

时间:2023-07-31 10:51 来源: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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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是森林资源管理和林业高质量发展的根本大法,新修订的《森林法》于2020年7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学习新修订的《森林法》,提高林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依法履职的工作能力。7月28日下午,洛宁县林业大讲堂第四期专门邀请河南向群律师事务所主任刘胜春律师,为广大林业干部职工讲解新修订的《森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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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胜春律师结合洛宁林业工作实际,围绕新《森林法》修订的背景意义、修订思路和基本制度、修订的主要内容等,以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的阐述、生动形象的案例,对法律条文进行了详细的讲解,讲解内容丰富、见解深刻、针对性强,对林业系统干部职工准确理解把握、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森林法》,提高林业队伍的从业水平,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更好地适应新时期林业工作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

  刘胜春律师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律专业,现任市法学会理事、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河南向群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律师,拥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从业经验,办理各类刑事、民事案件1600余起,多次受到省、市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协会表彰,连续多年担任世界500强企业法律顾问。

  本期课堂,由县林业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杜淑杰主持,县林业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股(室)、林发中心、执法大队全体人员及吕村林场、全宝山林场领导班子和三场三办负责人等100余人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