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新形势下户籍窗口便民利民 服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6-27 18:28 来源:县公安局

  各县(区)公安(分)局:

  现将省公安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形势下户籍窗口便民利民服务工作的通知》(豫公治明发〔2023〕7号)转发你们,请立即传达至基层户政部门,并结合实际,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新阶段户籍窗口便民利民服务工作,全力回应人民群众办理户口和居民身份证业务的合理需求。有关事宜强调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努力做好新形势下户籍窗口服务工作。当前,我国疫情防控已经进入新阶段,加之农历春节即将来临,返乡探亲群众频增,办理户口和居民身份证业务将迎来“高峰”。全市各级户政部门要切实提升政治站位,要将扎实做好春节期间户政管理服务作为近期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加强服务意识,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提升办事效率,全面落实各项便民利民举措,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新阶段户籍窗口服务工作。

  二、优化办事流程,扎实做好春节期间户籍窗口服务工作。针对春节期间户口和居民身份证业务办理集中、量大的特点,户籍窗口要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全面推行预约办、延时办、一站办、异地办等服务,确保春节期间群众办理户政业务高效顺利。对群众合理合法的办理户口、证件事项,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对材料齐全、无需调查的业务要争取“马上办理、当场办结”; 对当日业务量大的户籍室,要实行延时、加时服务,视情延迟下班时间或减少午休时间,群众事项未办结不下班、不关门,坚决杜绝推诿扯皮;节假日期间,要实行电话预约办公,保障畅通,及时受理急办业务。各县(区)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要及时查收、处理需本级公安机关审批的业务,提高整体审批效率,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间,全力以赴为办事群众送好“节前大礼”,最大限度释放公安温度。

  各县(区)公安户政部门要通知持有派出所户口、居民身份证用户权限的民警全员到岗开展户政工作。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先进后出”制度,除非紧紧特殊情况(由单位主要领导向市局申报),春节期间及近期不得擅自从户籍岗位调出户籍民警,不得以执勤、值班、办案等理由擅自调动户籍民警离开户籍岗位,凡经群众投诉或检查发现,将按擅自(调动)脱岗全市通报个人及所在单位。

  三、深化便民措施,进一步提升户政管理服务质量和水平。要强化督导检查,督促户籍民辅警全面、熟练掌握各项便民举措的业务流程,引导办事群众及时提供所需材料,确保新生儿出生入户“全省通办”和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户口迁移、开具户籍类证明“跨省通办”等一系列户政便民利民举措顺利贯彻落实,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四、强化宣传引导,切实保障户政管理民意反映渠道畅通。要积极利用春节期间群众集中返乡的便利条件,采取依托“警民联系微信群”、互联网新媒体平台以及印发宣传册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户口和居民身份证业务管理规定、便民举措、办理流程以及所需材料等事项的宣传力度,努力做到公安户政政策规定和便民服务举措深入人心。要畅通民意反映渠道,时刻关注12345市民热线、信访平信、好差评、政府网网民留言以及窗口办理等“发现源”,认真对待处理每一起群众咨询、投诉,依法依规核实、答复。要对其中反映强烈的事项进行专题研究解决;对于群众线上线下提出户政方面求助的,要及时妥善处理,不得推诿回绝,避免隐患发酵、引发舆情。

  接此通知后,请即传达至基层户政部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推出的便民利民举措和服务群众的典型事例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