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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人民政府2023年烟叶生产工作意见》解读材料

时间:2023-06-19 09:39 来源:洛宁县烟办

  为切实抓好全县烟叶生产工作,2023年5月,洛宁县人民政府印发了《洛宁县人民政府2023年烟叶生产工作意见》(宁政〔2023〕号),对全县2023年烟叶生产提出了安排意见。为便于理解生产意见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落实工作,现就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及依据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把准方向、守正创新、真抓实干,坚持富民导向,以“扩规模、增总量、上水平”为目标, 加快构建我县现代烟草产业体系,持续提升烟叶生产整体水平。以烟农增收,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为核心,把我县烟草打造成为全省强县,在我县烟叶产业征程上再谱新篇章。

  二、起草过程

  在征求洛宁县现代农业委员会领导小组及财政部门、烟草部门的意见下起草《洛宁县人民政府2023年烟叶生产工作意见》

  三、主要内容

  (一)目标任务。2023年市下达我县烟叶收购计划15.4万担(770万公斤),我县计划种植10万亩,实现财政税收4600万元,上等烟比例70%以上,烟农收入2亿元以上。

  (二)2023年烟田规划及主要技术措施。

  一是紧紧围绕以小界、罗岭、兴华为核心的江苏、浙江、河南三大中烟基地单元,辐射带动周边种烟乡(镇)抓好烟叶生产,以打造“万亩乡、千亩村”;二是着力建设和稳定烟农、基层干部、技术推广三支队伍,大力发展种植规模达到20-50亩的职业烟农;三是加快烟基建设,确保不误农事。 按时完成2023年新建602座、改建125座电烤房建设任务,确保烤房早建成、烟农早受益。

  四、解读机构

  洛宁县烟叶生产发展中心。张小萍、张伟温、张万朝

  电话:0379-66231469

政策原文:洛宁县人民政府2023年烟叶生产工作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