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人民政府关于拟征收洛宁县滨河北路建设用地项目的启动公告
宁政公〔2023〕4号
为实施洛宁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乡(镇)建设规划,现将拟征收洛宁县滨河北路建设用地项目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洛宁县滨河北路建设用地项目征收土地。
二、拟征收土地涉及的乡、村
马店镇张村村、东仇村、马东村、马西村、太平庄村小街村;长水镇王伙村、西寨村、长水村、西长水村、后湾村;洛宁县水利局。
三、拟征收土地地类、面积、用途和四至范围
拟征收地块1:马店镇张村村集体农用地0.1365公顷,土地用途为建设用地。具体四至范围:东至征地界、西至征地界、南至征地界、北至征地界。
拟征收地块2:马店镇东仇村集体农用地1.8628公顷,土地用途为建设用地。具体四至范围:东至征地界、西至征地界、南至征地界、北至征地界。
拟征收地块3:马店镇马东村集体农用地1.7633公顷,土地用途为建设用地。具体四至范围:东至征地界、西至征地界、南至征地界、北至征地界。
拟征收地块4:马店镇马西村集体农用地1.2195公顷,土地用途为建设用地。具体四至范围:东至征地界、西至征地界、南至征地界、北至征地界。
拟征收地块5:马店镇太平庄村集体农用地1.5893公顷,土地用途为建设用地。具体四至范围:东至征地界、西至征地界、南至征地界、北至征地界。
拟征收地块6:马店镇小街村集体农用地2.1319公顷,土地用途为建设用地。具体四至范围:东至征地界、西至征地界、南至征地界、北至征地界。
拟征收地块7:长水镇王伙村集体农用地1.1864公顷,土地用途为建设用地。具体四至范围:东至征地界、西至征地界、南至征地界、北至征地界。
拟征收地块8:长水镇西寨村集体农用地2.5947公顷,土地用途为建设用地。具体四至范围:东至征地界、西至征地界、南至征地界、北至征地界。
拟征收地块9:长水镇长水村集体农用地1.7415公顷,土地用途为建设用地。具体四至范围:东至征地界、西至征地界、南至征地界、北至征地界。
拟征收地块10:长水镇西长水村集体农用地1.4788公顷,土地用途为建设用地。具体四至范围:东至征地界、西至征地界、南至征地界、北至征地界。
拟征收地块11:长水镇后湾村集体农用地0.2421公顷、建设用地0.0678公顷、土地用途为建设用地。具体四至范围:东至征地界、西至征地界、南至征地界、北至征地界。
拟征收地块12:洛宁县水利局国有未利用地11.5117公顷,土地用途为建设用地。具体四至范围:东至征地界、西至征地界、南至征地界、北至征地界。
具体四至以该宗土地的勘测定界图为准。
四、其它事宜
近期将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进行抢栽、抢种、抢建的树木、青苗、建筑物等地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