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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人民政府关于拟征收洛宁县滨河大道东延线建设工程建设用地项目的启动公告

时间:2023-02-10 17:52 来源:洛宁县政府

  宁政公〔2023〕2号

  为实施洛宁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乡(镇)建设规划,现将拟征收洛宁县滨河大道东延线建设工程建设用地项目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洛宁县滨河大道东延线建设工程建设用地项目。

  二、拟征收土地涉及的乡、村

  城郊乡冯庄村、冀庄村、王协村、温庄村、吴村、溪村、在礼村;洛宁县水利局。

  三、拟征收土地地类、面积、用途和四至范围

  拟征收地块1:城郊乡冯庄村集体农用地5.5601公顷,建设用地0.0097公顷,土地用途为建设用地。具体四至范围:东至征地界、西至征地界、南至征地界、北至征地界。

  拟征收地块2:城郊乡冀庄村集体农用地3.8891公顷,土地用途为建设用地。具体四至范围:东至征地界、西至征地界、南至征地界、北至征地界。

  拟征收地块3:城郊乡王协村集体农用地0.307公顷,土地用途为建设用地。具体四至范围:东至征地界、西至征地界、南至征地界、北至征地界。

  拟征收地块4:城郊乡温庄村集体农用地1.2912公顷,土地用途为建设用地。具体四至范围:东至征地界、西至征地界、南至征地界、北至征地界。

  拟征收地块5:城郊乡吴村集体农用地0.8728公顷,土地用途为建设用地。具体四至范围:东至征地界、西至征地界、南至征地界、北至征地界。

  拟征收地块6:城郊乡溪村集体农用地4.0107公顷,土地用途为建设用地。具体四至范围:东至征地界、西至征地界、南至征地界、北至征地界。

  拟征收地块7:城郊乡在礼村集体农用地4.5231公顷、未利用地0.0096公顷,土地用途为建设用地。具体四至范围:东至征地界、西至征地界、南至征地界、北至征地界。

  拟征收地块8:洛宁县水利局国有未利用地11.0676公顷,国有土地1.459公顷,土地用途为建设用地。具体四至范围:东至征地界、西至征地界、南至征地界、北至征地界。

  具体四至以该宗土地的勘测定界图为准。

  四、其它事宜

  近期将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进行抢栽、抢种、抢建的树木、青苗、建筑物等地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