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 政策解读

关于洛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宁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解读材料

时间:2023-05-04 23:28 来源: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洛宁分局

  一、材料起草背景、依据

  根据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学习贯彻河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和《洛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为有效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对能力,高效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对编制的突发环境事件进行修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河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河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洛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洛阳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等,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起草过程

  由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洛宁分局牵头起草《洛宁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经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洛宁分局党组会议对初稿内容进行修改,集中征求了县发改委、林业局、财政局、公安局、应急管理局、水利局、科工局、商务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气象局等多个部门的意见建议,提交县政府办修订。

  三、主要内容

  《洛宁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包括:总则、组织指挥体系、监测预警、信息处置、应急响应、后期工作、应急保障、附则等内容。

  四、该文件主要特点

  建立健全洛宁县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保障公众生命安全、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五、解读机构

  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洛宁分局

政策原文:洛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宁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