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4批拟认定工亡人员公示
时间:2023-04-25 02:33
来源:洛宁县政府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工伤认定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的有关规定,我局于2023年4月24日对1起网上申请工亡认定案件作出认定,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4月28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洛宁县人社局劳动监察股联系。
联系电话:0379-66233218
联系地址:洛宁县人民政府4楼416房间
附件:2023年第4批拟认定工亡人员名单(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