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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审计局关于向社会购买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关事项的通告

时间:2023-04-06 16:45 来源:洛宁县审计局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根据《财政部印发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的文件精神,依据洛阳市审计局有关做法,经县政府同意,我局拟定了关于向社会购买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具体实施方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造价咨询服务费在当年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按《政府采购法》规定进行政府采购。

  二、造价咨询服务费在当年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由我局根据项目特点,在具有合作意向的咨询单位中择优选择咨询单位进行购买服务。

  三、合作意向单位的确定按照以下程序进行:造价咨询单位向我局递交服务申请,内容应包含:营业执照、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不含暂定级)、企业及员工基本情况、办公场地及设备软件配置情况、近三年来主要工程竣工财务决(结)算成果文件(2-3件)、企业诚信情况、报名表等。由我局组织考核小组,本着“综合评判、实地考察、择优选取”的原则,对申请的单位进行考核,达到考核标准并就服务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签订《合作意向书》,合作期二年。

  四、本次报名截至时间:2023年4月15日下午6时(正常工作时间之外不接受报名)。凡近三年来,因质量、职业道德等问题受到过相应处理、处罚的,本次报名不予接受。

  

  联系人:王新峰 朱伟伟

  联系电话:0379-60213806 0379-60213819

  附件:附件.doc

  

  

  洛宁县审计局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