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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 洛宁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实行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3-02-10 18:05 来源:洛宁县政府

  为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天然水域渔业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3年实行禁渔期制度的通告》等规定,结合洛宁实际情况,起草了《 洛宁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实行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2月10日-3月12日,如有意见建议,请于3月13日前反馈至洛宁县农业农村局农业股办公室。

  联系人:郭蔷薇

  电子邮箱:lnyjny@163.com。

  电话: 0379-66220066

  邮编 :471700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宁县农业农村局农业股办公室

  附件:洛宁县禁渔通告(征求意见稿)